主復活了
馬可福音第十六章可分兩段:v.1-14、v.15-20
一、 復活主的顯現 (v.1-14)
(1) v.1-8 向三個婦人顯現
這三個婦人其實沒有見過耶穌,為何耶穌沒有向她們顯現?可以從兩方面看:
(a) 她們很愛耶穌,她們準備去膏耶穌,但當「她們進了墳墓,看見一個少年人坐在右邊,穿著白袍,就甚驚恐。」(v.5)這少年人就是天使,她們看見就很驚恐,這天使講話後,她們「又發抖,又驚奇,甚麼也不告訴人,因為她們害怕。」(v.8)她們被害怕恐懼籠罩,在恐懼中很難看見神,所以我們不要被恐懼攔阻對神的追求,因為神給我們是平安的意念。
(b) 她們在尋找那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v.6),她們在找死了的耶穌,所以她們是找錯了地方。
另外,少年人對她們說「你們可以去告訴他的門徒和彼得」(v.7),彼得也是門徒,這裡有特別意思對彼得說的,因為彼得三次不認主,他曾發誓「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14:29)彼得發現自己生命是出賣耶穌,不能原諒自己,可能覺得自己已不是門徒,已沒有希望。對我們來說,也會覺得自己跟從耶穌會有軟弱、有內疚,但耶穌告訴我們如告訴彼得,祂會等我們,會使用我們,會帶我們去到生命的另一階段。
(2) v.9-11 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
她之前已經去過耶穌的墳墓,耶穌沒有顯現,但愛讓她再去一次,愛勝過恐懼,當我們愛耶穌勝過一切,「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這應許必成就在我們身上,愛能夠突破恐懼。
(3) v.12-13 向兩個門徒顯現
這兩個門徒走在一起,兩個總比一個好,我們是需要屬靈同伴的,當他們離開耶路撒冷,往以馬忤斯去,生命好像沒有盼望,但耶穌就向他們顯現;我們的生命也是如此。
(4) v.14 向十一個門徒顯現
上述這四類人都有一共同特質,就是「不信」(v.8、v.11、v.13、v.14),但是信心很重要,我們要存著信心相信神的應許。
二、 復活主的命令 (v.15-20)
(1) v.15-16 傳福音
在傳福音中,有一個難關,「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v.16)有一些異端會說不受洗的就會被定罪,但這裡並沒有如此說,救恩是一個進程,信就得著天上的救恩;在地上,我們透過浸禮去宣告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透過受浸在地上就可以得勝被救。
(2) v.17-18 有神蹟奇事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v.17),包括:
(a) 奉耶穌的名趕鬼
(b) 說新方言
(c) 手能拿蛇 — 就是被蛇咬也不中毒
(d) 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 — 這特別是給宣教士的應許,吃喝什麼都不怕
(e) 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病得醫治
(3) v.19-20 有主同工
「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v.20)主與他們同工,主是以馬內利的主,主是不會撇下我們的。
有些馬可福音的抄本只有v.1-8,沒有v.9-20,最近一些研究聖經的學者說v.17-20是後人加上的。但我們只相信一件事,就是神蹟奇事確實是跟隨著我們,因為神國降臨是帶著權柄能力;求神恩膏我們對神蹟的追求,而最核心的是要有愛,有耶穌顯現的地方,必有神蹟奇事,必有能力彰顯。
禱告和回應:
主是復活的主,我們的信仰才能如此真實,主是以馬內利的神,感謝讚美主。一同來到神面前尋求祂,願復活的主向我們顯現,求神光照我們,有沒有任何恐懼,求神幫助我們除去一切恐懼,也花時間回到神面前等候祂。求神用神蹟奇事更多彰顯在眾教會中,因為復活的主是與我們同工的主。■【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