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申命記25章

為何要施恩?


前言

申命記第二十五章,記述五件關乎憐憫的條例和滅盡亞瑪力人的命令,全文結構就是「恩典加一」。前數章,神教導我們對人要有憐憫,對大地有情,因為神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神要我們向人施予恩典,即使在極端的情況下,仍需要持守這原則。


一、 施予恩典日子長久 (25:1-16)

神透過五件事讓我們明白對人要有恩典的真理:


1. 執刑責必須有上限

「人若有爭訟,來聽審判,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定惡人有罪。……只可打他四十下,不可過數;若過數,便是輕賤你的弟兄了。」(25:1-3)

人若被判有罪,當然要受刑罰,但神卻設立上限,就是只可責打四十下,若多打一下,就犯了輕賤弟兄的罪。神要我們對人的尊嚴有基本的尊重,即使是罪有應得的惡人,我們也要施予恩典。即使犯了一百條罪,也只可打四十下。弟兄姊妹,我們對人要有憐憫,要留餘地。這不但在法律的刑罰上,父母對待子女也是如此。兒女有錯要受責打,我們斷不能狠狠地亂打一通,要有規範、節制。


2. 牛踹穀不可籠住嘴

「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25:4)

我們不但對人要有情,對動物同樣也要有情。牛在場上踹穀時,我們不可籠住牠的嘴。牠若要吃,就由牠吃;就是之前已經餵飽,也不可籠住牠的嘴,要給牠反芻的時間。我們無論對人、對地、對動物都要有憐憫,決不可「有風洗盡」。因為主耶穌對罪人、大痲瘋病人和外邦人也是滿有憐憫。

我小時候沒有父親,神卻興起一位王伯伯成為我的祝福。他是一位基督徒,也是一位校長。他常常來探望我,教我下棋和做人的道理。他曾教我,縱然公理盡在手中,也要給人留下台階,凡事總要留三分餘地給人,讓我明白到做人要有情、有恩慈。他的教導對我的人生觀有很大影響,神亦透過他讓我感到世間尚有恩情。


3. 人有責為兄弟留名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25:5-6)

這條例對今天的我們而言已不適用,但當中仍有讓我們學習的地方。在舊約時代,婦女沒有產業繼承權,若有弟兄結婚,還沒有生兒子就死了,他太太的生活便會變得艱苦。因此神要這人的兄弟為他存留後裔,好讓他的產業有人繼承,他的名在以色列中繼續存留。神以此教導我們,不可搶奪弟兄的產業,對弟兄和死人也要有情義和恩典。


4. 人打架不可攻要害

「若有二人爭鬥,這人的妻近前來,要救她丈夫脫離那打她丈夫之人的手,抓住那人的下體,就要砍斷婦人的手,眼不可顧惜她。」(25:11-12)

神對打架也有規定,我們不可隨意攻擊對方的下體。若有二人打架,其中一方的妻子來幫忙,抓住對方的下體,神規定她的手要被砍斷,不可顧惜。神要我們對人有恩典,因此爭鬥中若置人於死地,也是為神所憎惡。


5. 作買賣須對準公平

「你囊中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法碼。你家裡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升斗。當用對準公平的法碼,公平的升斗。這樣,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你的日子就可以長久。」(25:13-15)

我們作買賣的也須持守真理,囊中不可有兩樣的法碼,也不可有兩樣的升斗,因為這都是神所憎惡的。我們做人要有情、有恩典、有憐憫、有真理,這樣就能在神所賜我們為業的地上得以長久。


二、 不施恩典必被塗抹 (25:17-19)

「你要記念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亞瑪力人在路上怎樣待你。他們在路上遇見你,趁你疲乏困倦擊殺你儘後邊軟弱的人,並不敬畏神。所以……你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塗抹了,不可忘記。」(25:17-19)

神雖教導以色列百姓要施予恩典,但對亞瑪力人卻不能有恩典,更要將他們的名號從天下塗抹。為何神對亞瑪力人如此不留餘地?因為昔日神領以色列民出埃及時,亞瑪力人不敬畏神,對以色列民也絲亳沒有恩典,不但不容他們從境內經過,更趁他們疲乏困倦的時候,擊殺他們儘後邊軟弱的人。我們對人留有餘地,其實是敬畏神的表現。亞瑪力人因為沒有向以色列人施恩典,又趁他們疲乏困倦時施以襲擊,因此神不給他們恩典。

總結此段的教導,就是神要我們「不可忘記」。我們要記念神對亞瑪力人的作為,明白惟有施恩與人才能得著恩典。我們對任何人都要有恩典,不可過份行義。當我們願意調整自己的心,就能變得有情,能夠施予恩典。我們也要記念對我們有恩典的人,要為他們感恩;對我們不好或有虧欠的,我們要報以恩典,饒恕他們。


禱告及回應:

求主將真理刻在我們的心版上,幫助我們以恩典、憐憫待人;幫助我們接納並原諒得罪我們的人,好讓恩典臨到他們當中;求主祝福我們,讓我們如何待人,人便如何待我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