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掌權
前言
今天的經文可分為兩大段,道出耶穌交出自己和耶穌受審。耶穌受審有一段過程,祂先後被亞那、該亞法、彼拉多受審。這章也記載彼得在亞那及該亞法審問耶穌時,曾分別一次及二次不認主,他合共三次不認主。
一、 交出自己(v.1-11)
猶大被黑暗掌權。在黑暗當中門徒該怎樣呢?耶穌又該作甚麼呢?祂主動並甘心交出自己,猶大知道耶穌應該到客西馬尼園,耶穌帶著門徒離開耶路撒冷,沒去其他地方,去祂慣常去的地方--客西馬尼園。如果是我們,我們大多會選擇到隱閉地方,不去慣常去的地方,讓猶大找不著自己。
「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著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裏。」(v.3) 在黑暗時刻,猶大領300-600人,包括宗教和治安的權柄,也是地上國度的權炳,捉拿耶穌。在黑暗當中,耶穌在門徒中「就出來」(v.4),繼續向前走。耶穌講了兩次:「就是我」。彼得想保護耶穌時,還叫彼得收刀入鞘,不要保護祂,耶穌主動把自己交出來。祂這樣做的目的究竟是甚麼呢?不能不喝神給祂的苦杯,耶穌抓緊祂和父神的關係,耶穌順服,甘心樂意把自己交出來。
「耶穌一說:『就是我』,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v.6)來捉拿耶穌的人有血氣的力量,但只是耶穌的一句說話,人就倒在地上。耶穌是大有能力的,祂絕對有能力逃脫,卻甘心把自己交出來。若不是耶穌把自己交出,若耶穌不堅決喝神的杯,地上根本無人能綑綁祂。
這裡多處地方,我們都看見耶穌願意把自己交出來,成為贖罪的羔羊。雖然黑暗掌權,黑暗卻攔阻不了耶穌,心思意念並沒因黑暗掌權而改變,沒有變得混亂、恐懼、迷糊,更沒因此而偏離神旨意。相反,耶穌很清楚知道自己要做甚麼,毫無懼怕。耶穌在黑暗中繼續往前。弟兄姊妹,當我們去到福音受限制的地方,是黑暗勢力掌權的地方,好讓人恐懼,這是真實的。我曾到絲路走禱,有很多公安密切注視我們的行程,一踏進寺內,和尚排成一字型,很有「陣勢」,很可怖。在靈裡、在真理裡,我們當作神要我們做的事。記得我所住的酒店,樓頂很低,我彷彿被監視一樣。即使夜半,我也好久未能入睡,非常恐懼,翌日,我發現我的手無故瘀青了一大塊,然而,我並沒有做過甚麼。我知道,那天晚上我經歷了一場很大的屬靈爭戰。弟兄姊妹,當黑暗掌權的時候,我們越要弄清楚自己和神之間的關係,越要跟從神,不要失去信心。
二、 耶穌受審(v.12-40)
黑暗掌權時,很多事都顛倒了。耶穌是王,坐著審判人的那位理應是祂,祂該受大祭司的敬拜,然而,大祭司卻坐在審判台上審判神。耶穌面對亞那的審判,默然無聲。耶穌只說:「我從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裏,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裏並沒有說甚麼」(v.20),叫大祭司問其他人,「我對他們說的是甚麼,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v.21b)
在黑暗中有誰能跟從主呢?門徒,甚至連彼得也無法跟從到底,只有一位,就是約翰,只有約翰跟從到底。在黑暗當中,我們要小心,很多不會發生的事會突然發生,一切事情彷彿被顛倒了一樣。對我們來說,這是一個考驗。弟兄姊妹,我們是猶大嗎?還是像其他門徒一樣,中途放棄了?還是像彼得呢?我曾在一些福音書裡看到以下的分析:每次對耶穌的「否定」,就是更大的起誓。弟兄姊妹,但願我們每一位都能像約翰。
耶穌是萬王之王,卻被彼拉多審問,耶穌沒對大祭司說話,面對彼拉多卻說話,因為他代表地上國度的王。「特為給真理作見證」,真理是甚麼呢?真理就是神自己,「真理」的字根是「殉道」,為了成就神的心意,耶穌連死都願意。耶穌愛神,也愛世人。
禱告及回應:
主阿,我們感謝祢無條件的愛。求主幫助我們,學習約翰甘心樂意的跟隨神跟到底。我們是否願意為神放下這世界? 一直跟到底,一點也不再為自己打算? 我們有否曾像彼得一樣背棄過神,又或像其他門徒一樣不能再跟隨神?求神赦免我們,並甘心樂意放下自己,毫無保留,跟隨耶穌跟到底,特為真理作見證,在黑暗中作鹽作光。■【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