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約翰一書1章

人可經歷的生命之道


前言

本卷作者是九十歲的老約翰,他充滿著牧者情懷,寫下這書信,與第二、三代信徒分享信息。讀者閱此書時感到這份情懷真切,並告知甚麼是信仰,不是當時流行所說的諾斯底思想,幻影說指耶穌不會是道成肉身,因肉體是邪惡的,神是神聖無污,然而主確是曾有血有肉活在世間,祂是生命之道;這裡論到幾點與《約翰福音》多處相似,如「論到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福音書論到「太初有道」(約1:1a);本書信也論到光與黑暗,福音書同樣有論「光照在黑暗裡……」(約1:4b);這裡又論到生命,在福音書有論及主耶穌「我是道路、真理、生命。」(約14:6a);故讀者不難發現,本書信是從老約翰而來的,添一份情懷與親切。本章論及我們的信仰是活著的見證,並非虛無幻覺。


一、 喜樂充滿的信仰 (1:1-4)

這生命之道是充滿喜樂的,為何這會是喜樂呢?「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1:1) 因是可聽、可看見的,即人是可專注的,人可以認識到、可觸摸到的。信仰不是抽象的,因道成了肉身。永恆的生命之道,原與父在一起,現進入了時間空間,羊可聽見耶穌的聲音,永恆的主可被觸摸、可被聽見;第一代可觸摸,第二、三代亦可見可聽,因主真的仍活著,故我今天相信神仍說話、仍行神蹟、仍有先知啟示,相信祂的兒女可見異象、見異夢。這是很興奮的,是大有喜樂的信仰。信仰是可以經歷的,並可見可摸,神樂意與我們說話。

另一方面,這信仰是可相交的,「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1:3) 相交原意是共享關係,是團契。我們的信仰不但經歷能力,也建立一種關係;不但有神蹟啟示,也有共享生命,神的生命之道進入我們裡面;何為共同生命?即是我與神同開了一個聯名戶口,祂有的是我的,我的也是祂的。祂的榮耀、聖潔與喜樂等,可分享到我裡面,故約翰說這是可相交之道。這種相交是可傳遞的,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領受了,就流出我的生命給他人共享。教會與教會間彼此相交,祝福就不斷流出去!若我們完全與聖靈相交,相信活潑、喜樂、能力也完全臨到我們。我們不是要與聖靈部分的相交,而是要全部;並藉由與聖靈相交,恢復聖經應許給我們的祝福。


二、 聖潔光明的信仰 (1:5-10)

「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1:5) 光來到世界,黑暗不能勝過光,光要進入黑暗中,把牠驅走;這段提及五個「若」,是以一正一反的方式闡釋幾個特質,以致如何可勝過黑暗:「我們若說是與上帝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1:6-7) 若一方面與神相交,一方面又在黑暗裡行,把信仰與生活分割開,如禮拜六、日是屬神的,其餘五天是我們自己任意妄為,這是未有讓神來到我們的生命中掌權,信仰與生活終無結合,而信仰與生活的焦點是「相交」,包括我與人、與神的相交。我們核心價值之一是「先神,後人,再大地」,加入教會、小組,是以會幕為中心,即以神為中心,會活出聖潔的生命;故生活要與信仰結合,以神為先。我們有不少弟兄姊妹都住在教會附近,會幕去到哪裡,我們也跟到那裡。

另外,「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1:8-9) 我們要承認自己的軟弱,我們在罪裡有軟弱的,就像在黑暗裡。當我承認我們的軟弱,神就來幫助我們,人也來幫助,不管在神、人面前,當我們承認自己的軟弱,那就不會在黑暗裡了,神赦罪的大能也來了。誰能幫助我們知罪呢?是聖靈。誰能使我們明白真理呢?也是聖靈,惟有祂教我們認識真理。

若不願承認,「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上帝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1:10) 這光景根本沒有聖靈在我們裡面工作,真理也不在我們裡面了。感謝神!預備我們上街,把大能的信仰帶到社區中。後面講到如何除滅仇敵魔鬼作為,讓我們裝備又預備,為香港帶來復興,我們要努力行在神的心意中。


禱告及回應:

親愛的聖靈,帶我知罪悔罪,給我活出聖潔的剛毅,不去迎合世界;驕妄、肉慾要因你的光驅離開我;聖潔的靈啊,充滿我,使我共享神榮耀、喜樂和智慧,讓我活在主內,彰顯你的恩慈與憐愛!奉靠主名,阿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