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馬太福音18章

追求生命的服事


前言

《馬太福音》第十八章提及當有人得罪我們,我們要處理的步驟,然而今天我看見這不是經文背後的真正意思,而是要有恩典和憐憫,因為憐憫才是神的心意。


一、 回轉謙卑接待 (18:1-5)

「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裡誰是最大的?」(18:1)

門徒的問題其實是緊接耶穌於上一章的教導。門徒的心中滿有耶穌、滿有信心,很多事情都能成就,然而這時候他們卻問:「天國裡誰是最大?」這是一個血氣的問題,然而耶穌回答說問題不在於誰最大,而是能不能進天國。我們若彼此爭競、貶低別人、明爭暗鬥,便不能進天國。

我們的生命若不回轉,即使決志十次都無法進天國,因為我們若是相信,定必有生命的表現。耶穌告訴我們不要爭競,卻要謙卑像小孩,就是如孩子依靠父母般依靠神,不會覺得自己擁有很多,卻總是看自己需要被照顧,但不要像小孩般無知。

我們的確很有恩膏能力,但我們更要謙卑,因為這一切都不是我們的,再強的恩膏都會成為過去,而且恩膏都是神賜的,所以根本沒有藉得爭競的地方,卻要為能夠進天國感恩。

「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18:5)

「接待」的原文包含「接受」和「接納」之意。門徒要謙卑像小孩,也要這樣接待其他人。我們不要看見別人謙卑像小孩,就輕看他們。若有人對我們不好,不用理會他們,自有神會處理,我們只管持守謙卑;若有人接納我們,我們就接待他們,當我們這樣接待人,神就會這樣接待我們。


二、 相愛不絆倒人 (18:6-11)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18:6-7)

我們要彼此相愛,要接納、幫助、看顧他人。因著愛的緣故,我們也不要絆倒人。聖經說「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他剜出來丟掉。……」(18:8-9) 這其實是一個比喻,表達出不絆倒人的重要性,因為我們若絆倒人,就不能進入永生。


三、 尋找挽回饒恕 (18:12-35)

「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你們的意思如何?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往山裡去找那隻迷路的羊麼?……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裡失喪一個。」(18:12-14)

作這時代的門徒也要有一個特質,就是尋找迷失的羊。若有一位弟兄走迷了路,我們要把他尋回,這是愛的表現。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18:15-17)

我過去對這段聖經的理解是「我們若看見弟兄有罪,就私下向他指出錯來。他若聽從,我們就得了他;他若不聽,我們再找兩、三個人與他談,若仍不悔改,就要告訴教會,由教會定他對錯,作出懲罰。」然而第18至20節才是解釋的重點。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18:18-20)

這不是比喻,而是一個普遍的真理。過去我認為這裡是指教會有權柄在地上定對錯,但今天我卻看見這裡所指的是醫治釋放。教會面對這些問題時要有公義,指出對方的罪,但我們也要為這人禱告,用教會的權柄捆綁這人背後的黑暗權勢,使這人得釋放。神賜教會權柄和能力,其實不是要我們定人的罪,而是要我們叫人得著自由,所以若有人得罪我們,我們要尋找他、為他禱告、挽回他。行動逐步升級,不是為了控訴,而是為要挽回,提升禱告的能力。我們也要完全、不斷的饒恕,一直挽回,直到他願意認罪悔改,因為我們若不饒恕人,天父也必不饒恕我們。

我們作這時代的門徒,是「先生命,後恩賜」的門徒。門徒以能力和成就區分大小,但耶穌卻先講求生命,這生命就是謙卑和愛、不絆倒人、接待人、挽回人、饒恕人。這是一種生命的服事,也是耶穌所要的門徒,所以我們進天國的目的,不是要追求誰為大,而是要追求天父的饒恕。這裡也顯明「先關係,後事工」,因為耶穌是以關係回答門徒的問題。今天神這樣祝福我們,其中一個原因是我們彼此相愛、饒恕。從我信主開始,我就一直饒恕和愛曾傷害我的人。當我這樣做,神就更愛我,以致我有錯失時,神也會以恩典遮蓋我。其實611有很多軟弱,但神用恩典補足我們,願主祝福大家。


禱告及回應:

求主幫助我們放下爭競和比較,謙卑自己,彼此看顧、相愛;幫助我們追求屬神的生命,給予更多饒恕、恩典,好讓神的恩典和愛更豐富的臨到我們身上。■【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