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以西結書16章

神總是施恩,人總是忘恩


前言

《以西結書》4-16章一直在說耶路撒冷和以色列的預言:4-7章是第一個系列,8-11章是第二個系列,12-19章是第三個系列。在12-19章中,第16章篇幅最長,最仔細,講到耶路撒冷被毁的原因,讓人明白神在怒氣中,而人忘記神的恩典,大行邪淫,以致惹來神的忿怒。但神的本質是甚麼?永遠懷怒嗎?不,神的怒氣是一息之間,祂的恩典卻是一生之久。祂從永遠的角度來看耶路撒冷,祂總是施恩。當祂面對人不斷犯罪,祂難免有怒氣,但神的本質不是懷怒的。

剛才何老師的分享很好,當他退修安靜時候,神讓他看到從年幼至今所犯的罪,我們要常常保持這心態,要看自己是蒙恩得救的罪人,不要自視過高,就算我們做了甚麼偉大的事情,我們仍然只是蒙恩得救的罪人而已,我們仍要繼續認罪。


一、孤女變為王后 (16:1-14)

耶路撒冷被厭惡,在第4節:「論到你出世的景況,在你初生的日子沒有為你斷臍帶,也沒有用水洗你,使你潔淨,絲毫沒有撒鹽在你身上,也沒有用布裹你。」耶和華神經過,看到耶路撒冷好像孤女滾在血中,臍帶未斷,沒有包裹;「在血中」的意思是在死亡中,但神說仍可存活。神叫她得生命,在死亡中把她挽回,她漸漸長大,神愛她,和她結盟,用衣襟遮蔽她。神使她成為王后的樣式,把一切的威榮加給她,這是神的恩典。


二、王后變為妓女 (16:15-34)

「只是你仗著自己的美貌,又因你的名聲就行邪淫。」(16:15a) 耶路撒冷淪為妓女,並且是最卑賤的妓女。這裡有5個進程:
(1) 與過路人行淫 (16:15-16)
(2) 與偶像行淫 (16:17-19)
(3) 將兒女經火獻給偶像 (16:20-22)
(4) 加增淫行仍不滿足 (16:23-29)
(5) 藐視賞賜 (16:30-34)


三、妓女被定罪 (16:35-43)

神要定耶路撒冷有罪,要消滅她,「因你不追念你幼年的日子」(16:43a),我覺得這節經文是神今天給我們的Rhema。我們要追念幼年的日子,神從怒氣轉向慈愛,神總是施恩,但人卻忘恩。我們要提醒自己,不要忘記神的恩典,不要忘恩。我的乾媽徐媽媽是我的恩人,她已離世,我每次想起她就流淚,我無法忘記她施恩給我,我也記念神如何施恩給我,拯救我。

教會可以走到今天,是神施恩給我,我常常提醒自己的能力有多少,我的能力只不過是在溫哥華牧養十年,由廿多人到一百人的教會,我的能力只換來很多紛爭、分裂和人的離棄。今日611 每個弟兄姊妹,同工都很愛我和師母,這不是理所當然的,是神的恩典。我常常記住自己能力有多少,並且我不過是個罪人,常常犯罪得罪神。我們不要忘恩,人習慣忘恩,不要以為只有耶路撒冷會忘恩,其實以色列,耶路撒冷都是比喻我們。


四、被定罪的人變成俗語 (16:44-52)

「凡說俗語的必用俗語攻擊你,說:母親怎樣,女兒也怎樣。」(16:44) 這定罪的人成為一個模式,「你正是你母親的女兒,厭棄丈夫和兒女;你正是你姊妹的姊妹,厭棄丈夫和兒女。」(16:45) 這俗語指出你厭棄丈夫和兒女,而且你一切所行的比你的姊妹更壞。這個妓女去到無藥可救的地步,她被定罪,臭名遠播,是最壞的,在這裡神就轉臉。耶路撒冷比所多瑪和撒瑪利亞更壞,神早就消滅她們,卻不斷施恩給你;所以你的惡行反顯出所多瑪和撒瑪利亞為義。神轉面,因為神總有恩典。


五、耶路撒冷的姊妹蒙恩 (16:53-63)

「我必叫他們被擄的歸回,就是叫所多瑪和他的眾女,撒瑪利亞和他的眾女,並你們中間被擄的,都要歸回。」(16:53) 神說耶路撒冷要擔當自己的罪孽,因你的罪顯出所多瑪和撒瑪利亞為義。神要施恩給她們,她們要歸回。

最後神也施恩給耶路撒冷。「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時與你所立的約,也要與你立定永約。你接待你姊姊和你妹妹的時候,你要追念你所行的,自覺慚愧;並且我要將他們賜你為女兒,卻不是按著前約。」(16:60-61) 當神懲罰耶路撒冷,祂的眼睛沒離開她。「我要堅定與你所立的約(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好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所行的時候,心裡追念,自覺抱愧,又因你的羞辱就不再開口。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6:62-63) 神總是找機會施恩,我們謹記不要忘恩,萬一被神處罰的時候,要知道神的眼睛仍然看到我們,要立刻認罪,歸向神。何老師剛才也提到我們信主一刻,所有的罪,無論過去、現在、將來的罪全部洗清,這就是恩典,不需再認罪,這樣的神學是錯誤的。我們每一刻都是罪人,是蒙恩的罪人,我們應該每一刻都有這樣的心態看自己,以致我們不再犯罪得罪神。


禱告及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赦免我們常會忘記祢的恩典,讓自己越走越壞,大大傷害祢的心。我們願意跟從祢,請為我們造個清潔的心,時常記念祢的恩典憐憫,全心回轉歸向祢。阿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