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利未記27章

歸耶和華為聖


前言

神創造這個世界,整個神、人、大地的系統都以神為中心來運作,然後祝福的水流不斷地流下去。透過聖潔的節期、神聖的節奏、各式各樣的律法和獻祭,以色列人得以分別為聖,從各樣的罪污裡得潔淨。神的心意就是要我們的生命、思想方式被轉化。

第27章好像是附加的篇章。「這些律例、典章和法度,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藉著摩西立的。」(26:46) 回望這一切就是神在西乃山透過摩西所頒佈的律法。所以,整個書卷應該在26章便完滿結束,但是如果我們將整卷《利未記》由頭至尾來看,就看見前面是五種的獻祭,到第27章是許願。許願是歸耶和華為聖,是甘心、自由的,神沒有要求我們一定要許願;但獻祭是指定的,人犯罪,得不著平安,所以要獻燔祭、贖罪祭、贖愆祭;因為神有特別的賜予,所以人獻感恩祭、平安祭;要歡慶人神共圓,所以獻上素祭、平安祭。神清楚地吩咐祭司要按照一定的程序來完成獻祭。


一、獻給耶和華的人(27:1-8)

神邀請我們選擇將好的獻給神,所以這裡所獻的不一定是祭牲,就算是不潔的牲畜,譬如騾、驢,可以獻給聖殿作粗勞的工作;小孩、男人、女人也可以獻上參與神的聖工。所以本來屬於會幕以外的人、物,都可以透過許願成為會幕運作的一部分。這些許願沒有一定的時限,如果所獻的是小孩子,等到他長大後是可以被贖回的。撒母耳一生住在耶和華的殿中,這是他的選擇,因為拿細耳人的條例是有時限的,只要在許願的時候告訴神,或者三年,或者七年,將自己分別為聖來服侍神,就不可摸不潔之物,要留長頭髮,不可吃葡萄,或喝清酒、濃酒。當拿細耳人的願成就之後,就可以解除這些約束。

如果一個人要終生獻上,在聖殿裡服事,但是他的家人對他有需要,譬如大哥、二哥、三哥都不幸去世,家裡沒有人做事,他的家人便要按估定的價銀把他贖回來。事實上,神有祭司、利未人在祂面前服事,不需要過多人手,但神容許這件事發生,其實是對人的慷慨。人許願奉獻給神,是出於甘心情願,一方面為了服事神,另一方面也可以寄養在神的殿中。

在中古時代天主教的修道院,特別是女修道院裡,有很多是出身貴族的女孩子,因為未能夠安排婚姻,又要保守她們的貞潔,她們的父母就會將她們送進修道院。但這不是隨便的行動,她們要守住一生的貞潔、分別為聖來服侍神。人因著不同的需要,將財物、養不起的小孩子,或者家中過剩的人力托管在聖殿裡,這樣聖殿便好像成為一個社會服務中心。所以神讓人把透過許願帶進聖殿的,按著估價贖回去,因為他們不應該永遠屬於聖殿,只有祭司和利未人是終生晝夜在耶和華面前服侍。


二、獻給耶和華的牲畜(27:9-13)

如果要獻給耶和華的是動物,無論是潔淨的、不潔淨的,都可以獻上。「若牲畜不潔淨,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祭司就要估定價值;牲畜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27:11-12) 不潔淨的牲畜不可以作為獻祭之用,但是牠仍可以用在會幕和聖所的工作,所以仍然有價值的,也可以估定他們的價值把牠贖回。這裡第10節也提到,人不可以改換許願所獻上的,無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都不可以。

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都要成為聖,所以不能夠三心兩意,或者說自己許錯了願,或者獻錯了牲蓄,想要換回來。每一次的獻上,都要付上代價,都要出於甘心樂意。我記得初來「611教會」時,崇拜中有一個建殿奉獻的呼籲,當時我心裡有感動,便決定了一個我完全能夠承擔的數額,但是當我決定了數額以後,卻聽見神告訴我不是這個數額,我嚇了一跳,那是我第一次在教會裡聽見神對我說話。當我繼續祈禱,神告訴我要奉獻一個讓我肉痛的數字,不要輕率,既然要擺上,就要擺上一份認真、配得上尊榮的建殿奉獻。我開始計算、思考我的戶口有多少數目,我計算了一個百分比,到這裡我會心痛嗎?原來還沒有肉痛,然後再加上去,到了一個數字,我便開始肉痛,便寫下這個承諾放到奉獻袋裡。神會尊榮我們心裡的意願,其實數額不是最重要,對神的認真是最重要,所以不可以換好換壞,如果我們在神面前清楚作了一個決定,便要尊榮這個決定。

結婚時,兩個人站在神面前,其實也是一個自由、甘心的承諾和許願,神沒有逼我們要結婚,也沒有逼我們要嫁、要娶這一個人,神唯一要我們作的,就是當我們作了承諾,便要一生尊榮這個承諾,無論是好是壞,我們要在神面前認真還願,因為這些許願是有約束力的,要用行動來執行。


三、獻給耶和華的房屋田地(27:14-29)

這裡特別提到估值的問題,尤其是關於禧年的計算方式,所有透過許願來獻給神的,神都樂意讓我們贖回。神不需要積累我們的財產,因為全地都是祂的;神也不需要祭司有額外的收益,只要大家做好十分之一的奉獻,做好各樣的甘心祭,祭司的生活已非常蒙福了。當所獻的財物越多,責任越大,要付上時間、精神管理,所以可能有些利未人不在殿中作服事神的工作,而是走出去收租、管理物業、財產,這就離開了利未人和祭司原本的召命。所以神希望我們計算好估價,贖回所許願的財物。

如果我們在禧年時獻上,便要計算五十年的估價,一年一年來遞減地值,所以贖回的時候是按照禧年的差額作為贖價。但是有些東西獻給神是永遠不能贖回的:「惟獨牲畜中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歸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因為這是耶和華的。」(27:26) 其實所有頭生的都屬耶和華,神用利未人來取代以色列人頭生的,晝夜在神面前服侍。有些特別的孩子,例如,撒母耳在母親的許願下被帶入聖所,這不是神要求人這樣做的,但是神尊重人的獻上。

「若是不潔淨的牲畜生的,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若不贖回,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賣了。」(27:27) 這是提供勞動力的牲畜,神都期待人可以把牠們贖回。

「但一切永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為業的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27:28) 永獻是人的決定,既然是永獻便不再贖回。撒母耳可能就是一個被永獻的孩子,他沒有在三、五、七年之後被家人贖回,永遠歸給耶和華為聖。我們說到婚姻的立約,兩人在神面前許下這神聖的願,便永遠不能贖回,永遠尊榮這一段婚姻,無論是好是壞,都靠著神的恩典,和耶穌基督的救贖,聖靈的更新,讓所許的願能夠成就。


四、十分之一的贖回(27:30-34)

在一般情況下,所獻上的十分之一是不可贖回的,但在某些特別的情況下也可以被贖回。神容許贖回的事,讓我們看見,所有許願擺上的都要甘心樂意,我們所擺上的,是嚴肅、有約束力。

今天耶穌贖回了我們。本來我們的生命是疲乏的,但當我們信了耶穌,就開始走進神的祝福裡,無論在人際關係上,所得到的恩寵,或者經濟的能力,我們會越來越蒙福,因為神本來的心意就是如此。


禱告及回應

親愛的天父,謝謝祢差派耶穌基督作我們的贖價,把我們贖回,歸到祢的祝福裡;也感謝祢的慷慨,容許我們贖回所獻上的,教導我們要甘心擺上,全心信靠。阿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