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恩的罪人
前言
在神眼中,「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3:10b)「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3:23)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3:24) 當我們知道自己是罪人時,我們需要神的恩典,神將祂的義加在我們身上,因耶穌基督救贖,我們就白白稱義,如同沒有犯罪一樣。
一、神是真的(3:1-8)
神不會說謊,也不會隱藏,更不會裝假,神是真實不變的。
前一章講到真割禮是在人的心裡。「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長處?割禮有甚麼益處呢?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3:1-2) 神已將聖言——律法書交託給猶太人,就是摩西在西乃山上所領受的。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麼?斷乎不能!」(3:3-4a) 斷乎不能(God forbid),語氣是很強的。「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3:4c) 所以我們都需要救恩,但是律法與割禮都不能使他們得救。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麼?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3:5-6) 第二個問題的答案也是「神是真的」。當時有不信的猶太人毁謗保羅,扭曲他的話,說他們可以犯罪,因為犯了罪可得赦免,犯更多的罪就能更顯出神的公義和恩典。
二、沒有義人(3:9-20)
當時羅馬教會裡有相信耶穌是基督的猶太人、希臘人,但也有不信的猶太人,他們常常彼此爭執。保羅說,這些人的不信不能廢掉神的信,他們雖然有聖言,但也不比其他人強,因為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當中 (參3:9);保羅又引用《詩篇》和《傳道書》的經文,指出「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3:20) 猶太人和外邦的信徒其實都是一樣的。第10節至12節不斷重覆「沒有」、「沒有」,第13、14節形容「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他們毀謗福音和神的信實,也毀謗使徒保羅的話。第18節說「他們眼中不怕神。」猶太人因為他有律法、有割禮、有亞伯拉罕為祖先,他們帶著優越感,常常覺得自己比別人強,為著自己的益處去論斷和指責別人。「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3:10)
三、神的義加在我們身上(3:21-31)
神的義就是耶穌,耶穌「加在」我們身上,就是羔羊在我之上。「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3:21-22) 這裡有兩個信:一個是相信耶穌是基督;另一個是相信耶穌已經從死裡復活,祂為我們擺上作挽回祭,是憑著祂的血,讓我們得以稱義(參3:25)。神的義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無論是何等人,我們並沒有分別;當我們相信耶穌,相信祂是神的兒子,相信祂從死裡復活,相信祂是我們的救主,神的義就加給我們。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耶穌基督的救贖,就白白稱義,我們都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稱義。」(3:24) 不是我們配得,也不是因為我們尋求神,而是我們蒙了神的恩典。「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3:25a) ,這是神自己所作的工,祂將自己的兒子擺在祭壇上,成為挽回祭、贖罪祭、血祭,讓神的憤怒轉離,讓人從罪中轉回。
神的義是始於神、終於神,全是神所作的,人是白白稱義,所以我們要更加明白自己是蒙恩的罪人。神用忍耐的心去寬容我們,「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3:26) 我們不要看別人是怎樣的罪人,要稱別人為義,因為神已經稱他為義。
最後保羅說,我們是沒有甚麼可以誇口的,我們要進入義,就要用信主之法,不用立功之法(參3:27)。猶太人不停地強調要遵守律法,要怎麼作、怎麼作,這是立功之法,但我們要用信主之法。「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3:28b) 神是猶太人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3:30)
猶太人因為行律法和守割禮而自誇。今天我們也不要有這份優越感,不要看自己比別人強,不要覺得自己有了、足夠了便沾沾自喜,然後覺得別人不行。其實無論對聖靈,還是神的話語,我們還差很遠很遠呢!
禱告及回應
親愛的天父,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每一天得以靠著耶穌的寶血,成為義,領受祢的恩典,站立在祢面前,服侍祢。讚美主!阿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