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約翰福音18章

五個對比


前言

十八及十九章都記述耶穌的受難,十八章提到耶穌被捉拿後受審,十九章提到受刑和上十字架,然後死在十字架上和埋葬。今天講前半部,基督被捉拿及受審。

基督是完全的神、完全的人,祂為我們的緣故倒空自己,願意為我們死,從祂所受的苦難中流出祂對我們的恩典和救贖。如果沒有基督的苦難,律法就不能夠得到滿足,這恩典是從基督的苦難和生命流露出來,「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參約1:14a) 先恩典後真理,祂的恩典是在真理之上。祂的恩典是從真理流出來,祂滿足了真理的要求,然後祂釋放出恩典。從經文中可以看到人不明白耶穌基督的恩典,就連當時的宗教權威大祭司也不明白。

今天這一章經文的主題是:基督被捉和受審。若按照分段,可以分為三段:
一、耶穌被捉拿、被捆綁 (18:1-12)
二、耶穌受大祭司審問 (當中包括了彼得三次不認主) (18:13-27)
三、耶穌受外邦人彼拉多審問 (18:28-40)

今天的分享不會按分段,分段只為使大家更明白聖經的內容。今天主要向大家分享五個對比。

這五個對比都指向耶穌是神的兒子,祂是神,卻受到人的審問,被人出賣,神人之間的對立。神的兒子怎可能被捉拿呢?怎可能受審呢?受審的應該是人。「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1:1) 祂擁有神的地位、本質、屬性,祂既然是神,為何會被捉拿和受審?這對比顯示神願意為人受苦、受難,祂為了愛和救贖,願意走上苦難的道路。祂的災難是從人而來,應該是人被捉拿和受審,人應為自己的罪在神面前受審判,人應該要受苦,但神願意倒過來,這是神給人的恩典。


一、神的兒子與差役的對比

耶穌來到汲淪溪,「在那裏有一個園子,他和門徒進去了。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18:1b-2a),「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着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裏。」 (18:3) 其實耶穌知道他們要找誰,「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賣他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裏。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18:5-6) 那些捉拿耶穌的人全都倒在地上,從這點來看,到底是誰在捉誰呢?耶穌沒有任何進一步行動,只是看著他們倒地在上。其實這時耶穌要殺他們或逃跑都可以,祂可以隨意待他們,而且沒有人可以捉住祂。如果耶穌不願意被捉,根本沒有一個人能捉到祂。耶穌剛出來傳道的時候,也曾經試過類似的經歷,有一群人要把祂從山崖上推下去,可是耶穌從他們中間走過去,沒有人能摸到祂 (參路4:19-30)。

神的兒子與這一群差役成了一個很強烈的對比,到底是誰捉誰呢?他們是否真的能夠捉到耶穌呢?他們完全不能。可是此時耶穌甚麼都沒有做,耶穌收回祂的能力,「他又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18:7-8) 耶穌保護祂的門徒,祂願意將自己交出來讓差役捆綁(參18:12)。

「西門彼得帶着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耶穌就對彼得說: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18:10-11) 到底是誰捉誰呢?其實是耶穌將自己交出來,否則根本沒有人能捉到祂,能力上沒有人能勝過祂,沒有人能捉到祂。血漏婦人一摸祂就有能力出去(參可5:25-29),更何況一般的人要綁祂、捉他!耶穌要發揮祂的神能,誰可以接觸到祂?如果踫到祂無比的能力,這些人都要死光,可能連看一看都要死,如果耶穌完全發揮祂的神聖,誰可以見神呢?若不是祂倒空祂的神聖,誰都沒命。但是這一群差役卻要捉祂,根本無人有能力可以捉祂。


二、耶穌與兩個大祭司的對比

兩位大祭司,一個是亞那,一個是該亞法。亞那審問耶穌,以門徒的軟弱和耶穌的教訓來盤問祂(參18:19),「耶穌回答說:我從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裏,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裏並沒有說甚麼。你為甚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甚麼。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18:20-21) 耶穌不直接回答他,反叫大祭司問那些聽道的人。在此耶穌沒有正面回應,也不回答。大祭司的位份只能聽耶穌講話,完完全全只有聽的份,大祭司原本就沒有權柄審問耶穌,大祭司要審問耶穌甚麼呢?耶穌要講的都已經在明處講了,要問就問眾人,不是問耶穌,耶穌並沒有回答他。在這裡到底誰有權審問呢?大祭司是用人的權去審問神,耶穌說祂要說的都在明處說了,眾人都知道。「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着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甚麼打我呢?」(18:22-23) 這裡看到大祭司亞那對耶穌的指控完全沒有關係。最後是誰說話呢? Who has the last word?是神!最後說話的是神。亞那要審問耶穌,但亞那最後卻啞口無言,這一位大祭司在神面前無言以對。真理在耶穌那邊,耶穌說的都對,耶穌說的都是是的,亞那說的卻全不是,所以是耶穌在說話,耶穌說的才是真的,亞那找不到耶穌的罪,耶穌完全無罪,亞那不能把耶穌入罪,反而顯出亞那的不真實。

接下來「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仍是捆着解去的。」(18:24) 到了該亞法的地方,經文沒有記載該亞法說了甚麼。這兩位大祭司在神面前沒有辦法講出任何有內容的話,所以經文把該亞法面前審問的內容也省略了,這審判官在神面前啞口無言。這裡神面對人的審判,如同神面對差役的捉拿一樣,有誰能審問耶穌呢?猶太人以律法可以審問耶穌嗎?兩位大祭司按照律法來審問耶穌,但最終都無言以對,更不能以律法來定耶穌的罪。律法在誰的手中?律法在耶穌的手中,大祭司能否找到耶穌有罪呢?完全找不到!到底這兩場審判是誰在審問誰呢?表面是耶穌受審,其實是兩位大祭司受審,他們面對耶穌卻無言以對,也沒有辦法把耶穌入罪。但耶穌卻願意在他們面前受審,耶穌要掙脫兩條繩子很容易,但是祂沒有,祂在律法上可以駁倒這些人,這些人完全啞口無言,但耶穌為了救恩,願意經歷人的審問。


三、耶穌與門徒彼得的對比

耶穌的門徒本想與耶穌一同得國,甚至想在得國之後,一個要坐耶穌右邊、一個坐左邊(參可10:37),他們卻想不到耶穌上耶路撒冷是要受死的。此時,彼得拿出刀來(參18:10),以為這是起義的時候,是建立以色列國度的時候,是神復興以色列的時候。但神叫彼得「收刀入鞘吧!」(18:11b) 神的國不是這樣成就的,人的想法都是血氣。

在這裡看見耶穌保護祂的門徒,「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18:8b) 兵丁當然接受,耶穌主動願意交出自己,他們也樂意讓這些門徒離開,所以門徒就走了。但「西門彼得帶着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18:10) 如果門徒起來抵抗兵丁,兵丁也沒法還擊,但耶穌說:「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18:11b) 祂願意喝父給祂的杯,祂願意遵行那差祂來的那位父的旨意,甚至到最後祂願意喝下這苦杯。門徒能否也喝這苦杯呢?當西庇太兩個兒子說:一個要坐右邊,一個要坐左邊的時候,耶穌問:「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參太20: 22) 我們當門徒的真的喝不了主的杯,但主耶穌說:父啊!祢給我的杯,我要喝。但門徒卻跑光了。接下來又看到彼得兩次說「我不是」、一次「又不承認」(參18:17,25,27)。耶穌卻說:「我就是」(參18:5,8),我們當門徒的,常常會否認主,常常會出賣主,甚至會否認真理。我們與真理差距很遠,我們不是真理,我們會否認神、會退後、會軟弱。試想想,我們在許多場合否認了主多少次?拒絕了真理多少次?我們是多麼軟弱的人!

但我們的神卻願意承擔門徒一切的軟弱,耶穌是否知道彼得會三次不認祂呢?祂知道,之前祂已經說過了。神願意承擔人的軟弱。這裡可以看見一個真理,就是我們人真的很軟弱,就算強如彼得的門徒,仍很軟弱,所有的門徒也很軟弱,在這裡最不軟弱的就是約翰,可是約翰也只能遠遠地跟著。我們的主說:「我就是」,門徒招牌的話:「我不是!」逃避責任,推卸責任,怕受苦難,這就是我們。我們真是很軟弱,我們常常墮落於軟弱中,但耶穌卻願意承擔我們一切的軟弱。關鍵就在這裡,耶穌明明知道門徒會出賣祂,三次不認祂,但耶穌仍然讓他們走,仍然挽回他們,復活後向彼得問三次。其實耶穌之前就明白,門徒是怎樣的,祂都知道,但祂願意承擔他們的軟弱。

我們要承認自己的軟弱,但我們更要堅持跟隨主!縱然我們軟弱,就算我們跌跌踫碰,仍要跟隨主。彼得很軟弱、很懼怕,但他沒有一出事就離開,他仍然掙扎住要進大祭司的園子,雖遮掩著不讓人看到,但他仍願意跟隨,只是他很軟弱。

弟兄姊妹,我們跟隨主要保持這樣的心,沒錯,我們是軟弱的,是有罪的,但只要我們願意跟隨,縱然軟弱,神會轉化我們,神會幫助我們,神會原諒我們。有誰不軟弱呢?我們每個人都帶著自己的軟弱往前行,我們愈往前行,神就愈幫助我們。不要因為自己軟弱,就以為神不會接納而跑開。猶大就是這樣,最後不回頭就上吊死了。其實猶大縱然做了這種事,只要他肯悔改回頭,相信耶穌仍會原諒他。


四、耶穌與彼拉多的對比

彼拉多這位巡撫審問耶穌,但在他們的對話中,彼拉多卻找不出耶穌有甚麼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18:38b) 顯出耶穌並沒有罪,連這外邦人的官長也找不出耶穌有甚麼罪。第二個重點是,到底是耶穌審問外邦人的官長,還是外邦人的官長審問耶穌呢?在整個對話中,其實是彼拉多在求問耶穌,「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18:36a) 「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18:37) 耶穌沒有為自己的生命辯護或乞求釋放,耶穌在對彼拉多表明自己是誰,真理是甚麼,更指出彼拉多要行出真理。但「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18:38a) 然後就出去。其實是神與外邦人在對話,外邦人不知道甚麼是真理,神親自向他顯出真理。到底是誰審問誰呢?誰在上?誰在下?好像彼拉多在上,可是在靈裡、在真理裡,耶穌在上。

能力上,差役沒有辦法捉拿耶穌;猶太人的律法沒有辦法捉拿耶穌;外邦人的權柄也沒有辦法捉拿耶穌,只是耶穌完全將自己交出來。耶穌若不是心甘情願地面對這一切苦難,祂根本不需要面對這苦難。


五、耶穌與巴拉巴的對比

耶穌與巴拉巴之間,人最後選擇了釋放巴拉巴,沒有釋放耶穌。這裡顯明神被人棄絕,人寧願選擇一個強盜,讓這強盜出來繼續殺人、搶劫,卻不願意接受這一位神。神為我們受苦,祂被人棄絕,祂只為要拯救我們。


總結

耶穌基督給我們的恩典是從祂的苦難湧流出來的,祂為愛我們而受苦。有一節經文很重要,「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18:4a),祂知道將要發生甚麼事,「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18:11b) 祂知道要上十字架作救贖,在這情況下祂「就出來」(18:4a),原文的意思是向前行,祂向前行。

弟兄姊妹,當你知道神的旨意的時候,你是否能向前行呢?今天你尋求神的心意,你來到「611教會」,可能神感動你要辭職進入學房受裝備,或神感動你當小組長,或神感動你到非洲或中國去宣教,又或許神感動你要割捨一些東西,你要受苦,不管是放下錢財、感情、關係等,你是否願意向前行?

「向前行」在經文中不單出現一次,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耶穌很痛苦,祂甚憂愁,經文記載祂「他就稍往前走」(太26: 39a),其實祂是奮力前行,禱告再禱告,求神加力量,讓祂可以成就神的心意。昨天的經文,耶穌為自己禱告「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參17:1b) 在最後的時候祂也要榮耀天父,祂求天父加力量使祂能榮耀天父。

這裡,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往前行,然後問:你們找誰?(參18:4b) 就產生第十八章。今天面對神的心意,縱然是苦杯,你願意往前行,喝神給你的苦杯,背起你的十字架嗎?


禱告及回應

親愛的耶穌,祢的苦杯我們真的無法喝,因為我們都非常軟弱。感謝祢深知我們的軟弱,仍願意為我們被捉、被審、被害。求主幫助我們,有堅定的決心至死仍跟隨到底。阿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