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雅各書4:1-17
弟兄姐妹,你可能信主很多年了,但生命仍處低潮中,各方面都有問題,毫無出路。你會問,信耶穌有甚麼用呢?耶穌都幫不了我。到底是甚麼問題呢?我們先來讀雅各書第4章,這就是我們的出路。
一、在私慾上180°轉向神 (4:1-6)
1. 承認被私慾推動 (4:1-3)
雅各指出當時的教會有爭戰鬥毆,彼此辱罵。「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麼?」(4:1b) 私慾是指導我們追求感觀享受的慾望。原來當時的教會彼此爭鬧鬥毆,都是為了物質!
當時教會的信徒都普遍貧窮,作為猶太信徒,在國家中是次等公民,沒有甚麼福利或權利,還要面對非常不公平的環境,以及猶太教的壓迫。他們只好用自己的方式去尋求好處,於是就用貪戀、殺害、嫉妒、鬥毆、爭戰來改善自己的生活條件。雅各說他們是因為私慾,而追求世界。
要脫離被私慾的捆綁,就要180゚ 轉向神!首先要承認自己裡面有私慾,這些私慾是不合神心意的。「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4:2-3) 私慾會驅動我們做不對的事,以致我們「得不著」,仍舊在困局裡,我們要求主幫助。
2. 接受跟從世界的責備 (4:4-6)
我們在私慾上180゚ 轉向神,就要接受責備。「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原文是淫婦)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4:4) 他責備他們是屬靈上淫亂的人。「世俗」原文就是世界,他們用世界的方式追求私慾,就是與神為敵,神又怎會祝福呢?不會的!
神賜的靈,不會叫我們嫉妒、搶奪,若否定神的話,就是驕傲!(參 4:6)「所以經上說: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4:6b) 神不單不聽妄求的禱告,反會阻擋你,讓你所做的都不成功,神卻賜恩給謙卑的人。所以我們要除去內裡的私慾,180゚ 轉向神,不跟從這世界。
二、在悔改上180°奔向神 (4:7-10)
1. 轉向神抵擋魔鬼 (4:7)
「故此,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4:7) 我們要轉向神,抵擋魔鬼。首先承認自己的軟弱和私慾,接受責備,然後悔改、順服神,抵擋魔鬼。「順服」就是將你自己安排在神的下面,神要我們做甚麼,我們就做甚麼,這樣就是順服神。神永遠都希望我們跟從祂、投靠祂。其實我們投靠在神的翅膀下,就在祂的蔭庇中,這就是順服。
抵擋魔鬼就是拒絕魔鬼叫我做的事,牠來引誘我犯罪,我要抵擋牠,牠叫我做的,我偏不做;牠不叫我做的,我偏要去做。當牠來拉我,我就推開牠,魔鬼就離開我逃跑。若是神向我們招手,我們就要順服神。我們順服神,就有神的保護。這是靈界的爭戰,我們與世界為友,就是跟從魔鬼,與神為敵。所以雅各叫我們要順服神,抵擋魔鬼,魔鬼就離我們逃跑。
2. 直奔悔改大道 (4:8-10)
我們的生命是一個悔改的道路,在悔改的大道上,有四個步驟:(1) 親近神;(2) 潔淨自己的罪和心思意念;(3) 為罪而痛悔;(4) 在主前自卑。
你們親近神,神就親近你們。面對魔鬼的引誘,我們的私慾就是我們的戰場,我們要靠近神,遠離魔鬼。神會為我們加力,使我們經歷祂的恩惠和慈愛。「你們要愁苦、悲哀、哭泣,將喜笑變作悲哀,歡樂變作愁悶。」(4:9) 從前我打麻將、說謊、賭馬,我為這些罪後悔,我不再尋求那種歡樂,反而悲哀、哭泣、痛悔,這是悔改的第三步。第四步,就是在神面前要自卑,不要當神不存在,不要覺得自己很有能力,樣樣都好。要認識自己是罪人,在神面前要降卑自己,神就必叫我們升高。
過去,我有手淫的罪,一直到四十多歲才得釋放;我從小被父親離棄,曾目睹父親怎樣打媽媽,我一直很難原諒父親。神加力給我,我不斷學習寬恕他、接納他。後來我和同工帶了他信耶穌,為他洗禮。我感謝神,我在神面前自卑,神幫助我,將我升高,讓我可以勝過手淫的捆綁,讓我可以原諒父親,以致神今天可以大大使用我。
三、在生活中180°跟從神 (4:11-17)
我們在實際生活中跟從神,有以下兩個重點:
1. 不做審判官批評人 (4:11-12)
雅各說:你們不可彼此批評,更不能用律法去批評人、審判人。神才是審判人的神,你是誰?你竟坐在神的位置拿著律法來審判人嗎?我們要除去批評人、審判人的習慣。例如,我不追討我父親的債,我完全原諒他!如果你審判父親,神就更加嚴厲來審判你。
我們不要坐在神審判人的位置,讓神做神。雅各要我們控制自己的舌頭,這樣就可以控制全身。不要彼此批評論斷,只讓神做審判官,我們不要在生活中做神。
2. 不做像神不存在的計劃 (4:13-17)
我們行事為人,不要當神不存在,當弟兄姐妹互相爭鬥、追逐金錢,就是當神不存在。當時的信徒覺得環境很艱難,要去別的地方做大生意、賺大錢(參 4:13)。雅各說,他們當神不存在,你為甚麼這樣誇口?其實作計畫前應該先尋求神的心意,在神面前降卑,要明白是神在掌權。如果你的計畫沒有神的印證和帶領,就應該尋求神,神叫你去哪裡,你才去哪裡。否則就是張狂誇口,是惡的(參 4:16)。神叫你做的事才去做,這就是「美」,就是「善」;如果你明知神的心意,卻不去做,這就是惡。我們所想、所思、所行都要知道有神,要跟從神。
2000年我在美國進修,那一年我和師母花了大半年的時間尋求2001年後的去向。周牧師很想我留在台北靈糧堂幫忙。我想,回台北靈糧堂,坐在周牧師旁邊都不錯。但我尋求神:「神啊,我不要自己的想法,你帶引我吧!」神跟我說:「恩年,我要在香港工作,你要回香港工作。」周牧師本來並沒有這個預算,但最後還是差了我回香港。我謙卑自己,跟從神,神就帶領。在過去的十三年,我們從三個人,到今天有七千人,有七十個分堂。我們的生命影響很多人,每個人都經歷到神蹟奇事。因為我們在神面前降卑,神就用我們,提升我們,帶下611的能力和異象,讓許多人的生命得到改善,進入蒙福!【張恩年牧師於2015.02.01主日講道,內容由何北辰記錄,並由李欣悦摘要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