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申命記 13

單單敬拜奉耶和華

 

第十二和十三章是一起的,第十二章講敬拜,要單單敬拜神,「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12:1)第十二至二十六章是一個大段落,講到約如何實行,這些就是他們要守的律例典章。

 

第十二章頭尾都說到不能跟隨迦南人的敬拜,第2-4節講不能事奉迦南地的神,不能按照他們的方式敬拜事奉神,迦南地有他們事奉神明的方式,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後要將他們所有的神像都摧毀,將他們的祭壇全部打碎,把他們的名完全從那個地方除滅,不要存留迦南地一丁點的敬拜,因為如果不除掉他們,以色列人會很容易跟隨他們的方式敬拜耶和華。第5-10節講要用耶和華選擇的地方來敬拜祂,迦南人可以隨處敬拜,但是敬拜耶和華不能這樣,一定要在耶和華選擇的地方敬拜祂,要將一切要獻的祭物、頭生的、初熟的都帶到那個地方獻給神。「但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裡去求問,」(12:5)「都奉到耶和華─你們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參12:11),「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他名的地方」(參12:21),他們要去到神所選擇的地方,因為那裡有神的名,所以要去到立為祂名的地方來敬拜。神沒有隨便將自己的名立在某個地方。在以色列的三大節期:住棚節、逾越節、五旬節,都要到神的面前來朝見祂、敬拜祂,並且不可空手朝見,要帶著祭牲、還願的禮物去獻給神。第15-28節講如何吃祭牲,可以在自己的城裡吃的,可以隨意吃,但是奉獻給神的、頭生的和初熟的就要帶到神指定的地方奉獻。最後第29-32節講不可以隨從迦南的神,他們的敬拜方式不可以混雜在拜耶和華的敬拜方式。「那時就要謹慎,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v.30)不可以照著迦南人的方式敬拜耶和華,不可以讓兒女經火、獻為活祭。並且,永遠不可以失去利未人(參12:19),要有利未人在他們中間,因為利未人代表他們去服事神,並教導他們神的話語。今天,每一個地方都很需要教會。

 

來到今天第十三章,這裡提出一些警告,講不可以偏離對神的敬拜,因為會有三方面的原因引誘以色列人。

 

一、不可被那地的先知引離開神 (v.1-5)

 

這裡的離開神有兩方面,一個是拜別神,另一個就是用拜別神的方式敬拜耶和華,兩者都是不可以的。「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做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蹟奇事,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他吧。他所顯的神蹟奇事雖有應驗,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做夢之人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你們要順從耶和華─你們的神,敬畏他,謹守他的誡命,聽從他的話,事奉他,專靠他。」(v.1—4)我們要跟隨神,緊緊地黏住祂,專靠祂。如果有先知讓他們離開與神所立的約,引誘他們,就不可以聽從那些先知而離開神,包括離開神給他們的敬拜方式。不要相信他們,要將他們治死,除掉他們的惡。

 

二、不可被親友引離開神 (v.6-11)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總要殺他;」(v.6-8)至親、同胞弟兄、哥哥姐姐、甚至懷中的妻子、兒女、摯愛,如果暗中引誘去拜別神,「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v.9)要專心愛神,勝過愛自己的至親,這是對神的事奉和敬拜。即使被妻子引誘要離開神,不去神所指定的地方敬拜祂,總要先下手將她治死。這是以色列進入迦南地後實際上要執行的,因為當時政治與宗教結合,他們能立國都因宗教,因為神,那是神的國度,因此要求非常嚴格。他們要單單事奉神,保存信仰,不能犯規條,這也是讓他們蒙福的條件。然而在今天我們的應用中,是在屬靈層面。我們在靈裡不要聽拜假神的人,甚至至親叫我們離開神,我們在靈裡面要與他們劃分,要先愛神。在新約講到夫妻關係,如果妻子已信主,丈夫不信,或者相反,不要離婚,仍要一起,保羅說:你怎麼知道妳的丈夫不會因為妳而成為聖潔呢(參林前7:13-16)?丈夫可能因妻子的聖潔而信主、而聖潔。然而如果丈夫因妻子信主而逼迫她,不讓她去教會,甚至因此提出離婚,就可以由他離去。

 

三、不可被城市引離開神 (v.12-18)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居住的各城中,你若聽人說,有些匪類從你們中間的一座城出來勾引本城的居民,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v.12)若眾城中有一座城叫他們起來事奉別神,並且整個城市已開始事奉別神,就要搞清楚這個城是不是真是如此,如果是真的,「你必要用刀殺那城裡的居民,把城裡所有的,連牲畜,都用刀殺盡。你從那城裡所奪的財物都要堆積在街市上,用火將城和其內所奪的財物都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燒盡;那城就永為荒堆,不可再建造。」(v.15-16)無論先知還是至親,甚至一座城市的人,都不可以將我們從神和對神的敬拜中拉走,這一切都不可以影響我們對準神,引誘我們神偏離我們的神,我們要將這些惡除去。如此,「那當毀滅的物連一點都不可粘你的手。你要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遵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誡命,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正的事,耶和華就必轉意,不發烈怒,恩待你,憐恤你,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數增多。」(v.17)我們敬拜神要按照神的心意,事奉祂,不可以被任何人、任何物甚至權勢所引誘。■【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