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醒!醒!不要比壞無花果更壞
在多年的戰爭中,不少猶大人已經向外移居,包括埃及、亞捫、摩押、以東等地。那些有軍事勢力的人,聽見神祝福基大利,就回猶大,想重建已破爛的國家。之前的篇章已經提到這是壞無花果;從第二十九章開始,我們就看見壞無花果如何壞到最後,變得一無所有。然而壞無花果還有僅餘剩下的,耶利米就來向他們說話。
這些人因為基大利被殺,恐怕遭巴比倫報復,於是約哈難憂心忡忡來求問耶利米。雖然神早已制止他們下埃及,免得他們的下場比壞無花果更壞,但他們還是決定下埃及。神要剩下的人留在猶大,這樣還可以繼續跟隨神的律法;若去到外邦,他們會難以抵受外邦文化的衝擊而被同化。在這裡,神可以重建戰後的猶大國,但這群百姓卻是不聽,因為他們被恐慌所籠罩。今天的經文不止對遷徙至埃及的難民說話,更是對所有流亡的猶大人發出勸告:無論身在何方,也要尋求神,不要放棄自己是神揀選的民族的身份!
一、看!看!看!不要輕看神烈怒的審判 (v.1-6)
當神的話臨到耶利米,他就對住在密奪、答比匿、挪弗、巴忒羅境內的猶大人說話,提醒他們是神所揀選的民族,仍然要聽神的話(參v.1)。對他們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所降與耶路撒冷和猶大各城的一切災禍你們都看見了。那些城邑今日荒涼,無人居住;」(v.2)他們燒香拜別神,雖然神一直派先知叫他們不要做這些可憎之事,卻不肯聽(參v.3-5)。「因此,我的怒氣和忿怒都倒出來,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的街市上,如火著起,以致都荒廢淒涼,正如今日一樣。」(v.6)回看眼前的歷史教訓,猶大已經遭殃變成荒城,所以要聽神的話!
二、惡!惡!惡!向別神燒香是自害己命 (v.7-10)
不要以為去到遠方,就能逃離神的視線。今天神容讓耶利米被約哈難強迫到埃及來,其實是神仍然有話要說;猶大因為拜偶像而淪落至此,是自害己命!無論男人、女人、嬰孩,和吃奶的都要從猶大中被剪除(參v.7),他們還反問神為何這樣。神回答:「就是因你們手所做的,在所去寄居的埃及地向別神燒香惹我發怒,使你們被剪除,在天下萬國中令人咒詛羞辱。你們列祖的惡行,猶大列王和他們后妃的惡行,你們自己和你們妻子的惡行,就是在猶大地、耶路撒冷街上所行的,你們都忘了嗎?」(v.8-9)從列祖到現在,他們一直都在行惡和拜偶像,而且至今都沒有懊悔、沒有懼怕,也沒有遵行神所設立的律例典章(參v.10)。所以要儆醒,這些壞無花果的結局,今天也同樣會臨到仍未悔改的人身上,不會因為身處猶大境外置身事外!
三、滅!滅!滅!神必剪除剩下的猶大人 (v.11-14)
「我怎樣用刀劍、饑荒、瘟疫刑罰耶路撒冷,也必照樣刑罰那些住在埃及地的猶大人;」(v.13)神是全地的主,祂的主權亦遍及全地。其他民族因為不認識神,拜自己的偶像不會惹神如此生氣;然而,猶大人作為神所揀選的民族,是蒙神愛惜的,卻不愛惜自己。並且,他們是神從埃及鐵牢中拯救出來的,他們卻不感恩。最後,他們原本敬拜耶和華,卻跟隨風俗拜別神,比全天下的民族都不如。他們明知真神是耶和華,是列祖的神、賜地土的神,是使他們蒙福勝萬民的神,他們竟然如此背棄神,才會惹動神如此大的怒氣。
四、錯!錯!錯!自圓其說的歷史解釋 (v.15-19)
在巴忒羅的猶大人聽見耶利米這麼說,他們與他們的妻子都聚集成群,回答耶利米(參v.15)。他們說:「論到你奉耶和華的名向我們所說的話,我們必不聽從。」(v.16)雖然耶利米書一直重複猶大人的不聽從,但從來沒有人直接說不會聽從的話。或許因為他們已經到了埃及,就變得更加放肆大膽,還說:「我們定要成就我們口中所出的一切話」(參v.17a),當耶利米說神會成就祂口中的一切話時,那些猶大人也說要成就自己口中的一切話—「向天后燒香、澆奠祭,按著我們與我們列祖、君王、首領在猶大的城邑中和耶路撒冷的街市上素常所行的一樣;因為那時我們吃飽飯、享福樂,並不見災禍。」(v.17b)可見他們不聽真理,只從自己的經驗出發,自認為拜天后是有福樂,就不肯聽從神的話。
「自從我們停止向天后燒香、澆奠祭,我們倒缺乏一切,又因刀劍饑荒滅絕。」(v.18)這件事應該是從約西亞王的宗教改革開始,停止他們拜偶像和燒香,然而這件好事卻成為他們眼中的壞事,為自己作了自圓其說的歷史解釋,把事情顛倒來說。回看宗教改革歷史,停止燒香拜偶像才是上策;其次,不要倚靠鄰國的軍事勢力,要一心跟隨神而不是倚仗虛假的安全感。還有,當君王做錯事時,要勸喻他們悔改,因為根本不是巴比倫打敗猶大,是猶大一直不知悔改,才導致神興起巴比倫作教訓的器皿。猶大落得如此下場,是作這大惡,自害己命!這才是讀耶利米書應該有的歷史解讀。
然而,對於拜偶像的人而言,他們的思想是歪曲的。而且那些婦女做餅供奉天后,向牠澆奠祭,是完全得到丈夫支持的(參v.19);所以他們整個家庭都會繼續拜天后。人不想自己面對問題,總會辯駁和自圓其說來合理化,就是不肯承認自己犯錯;所以人與神的對話總是對不準,因為人總想用自己的方法來脫罪,結果錯上加錯。
五、禍!禍!禍!神的審判必有預兆 (v.20-30)
神將應許之地劃給以色列人,是給他們一個可以發揮的舞台,顯明如何成為聖潔的民族、祭司的國民;如何享受神給他們的祝福,並生養眾多;能守神的律法,神的眼目就會晝夜看顧他們。今天這番話是對那些餘民說的,若今天繼續不守神的律法,神一定不會容忍,災禍必要臨到,就好像第22和23節的結束—「正如今日一樣」!
既然他們說要成就自己口裡的話(參v.17a),耶利米說出神的話,也是口所出的必會達成。「我向他們留意降禍不降福;」(v.27a)這裡的「留意」,就是神讓亞倫的杖杏樹開花中的「杏樹」一字,表示神一定會看著。神安慰耶利米不用怕,因為祂必定留意直到那話成就。如此,大家就必知道是誰的話立得住,是耶利米的話還是那些猶大人的話(參v.28)。
「耶和華說:我在這地方刑罰你們,必有預兆,使你們知道我降禍與你們的話必要立得住。」(v.29)這話是甚麼?預兆是甚麼?「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埃及王法老合弗拉交在他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像我將猶大王西底家交在他仇敵和尋索其命的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手中一樣。」(v.30)神將當時猶大人倚靠的埃及王點名出來,表示必會將他交在仇敵手中,有人要尋索他的命,因為埃及不能保護餘民,這就成為預兆。
神的話必會實現,所以不要活在自己的咒詛和解釋中,更不要陷入自圓其說中而不肯聽神的話。今天我們仍然需要神的憐憫,好叫我們不要成為壞無花果!■【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