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耶利米書 33

日月同證,耶和華是我們的義

 

上一章提到,因為耶利米預言西底家會被擄,城會被攻破,西底家聽了不高興,就把耶利米關起來。耶利米被囚,神繼續對他說話。簡單來說,雖然猶大人會被擄,但有一天會歸回,而且會從新得著物業,恢復土地買賣等。

 

來到本章,神第二次跟耶利米說話,把前一章的話說得更具體。「耶利米還囚在護衛兵的院內,耶和華的話第二次臨到他說:成就的是耶和華,造作、為要建立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是他的名。他如此說。」(v.1-2)「成就」就是神創造空氣的「創造」,即「創造是耶和華」;而「造作」是神用塵土造人的「造」,跟前面創造空氣的「造」是不一樣的。創造空氣是由無變有,而「造作」是用現有的塵土再造,所以是不同層次的創造。「建立」是命定,就是說,由造空氣到造人,一切計劃都在神全然掌權、全然安排之下。

 

「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將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v.3)本節是很有名「耶利米333」。我們求告神,神就告訴我們「又大又難的事」,就是很巨大、難以理解的事。這也是神安排的,當我們如此行便會經歷神。許多時候,我們說神很偉大,但可能神的偉大跟我們沒有關係,所以我們需要去經歷神。當我們不斷求告神,神會把一些事情告訴我們,而且是神也認為是「又大又難的事」。當我們經歷神,就會知道神是真的,或是更加真的。

 

接著,神把上一章所講的講得更具體。「在那日子猶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v.16)神啟示祂的名—耶和華是我們的義。本節是在耶利米被被西底家關起來的時候,神告訴他的。「西底家」這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是公義的」,他對他的名字一定很有感覺,這名字會在他的生命中帶出很大的力量。當有人叫「西底家」時,就是宣告耶和華是公義的。大家都對西底家說:耶和華是公義的,他也覺得他的一生要把耶和華的公義活出來。然而,他卻讓個城流了許多無辜人的血,背叛神又背叛人。本來他父母對他的期待是活出「耶和華是公義的」這形象,但他活不出來。來到本章,神說:耶和華是我們的義。

 

所羅門被公認為最有智慧的人,但這麼有智慧的人後來卻去拜偶像。他從建殿到興建自己的宮殿,到最後因為人民勞苦太重,人民背叛,國家分裂。難道他很有智慧嗎?

 

在本章,神啟示耶利米,這些都是他不明白的。神告訴他「耶和華是我們的義」是什麼意思,「義」可以從多個層面來看。

 

「論到這城中的房屋和猶大王的宮室,就是拆毀為擋敵人高壘和刀劍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人要與迦勒底人爭戰,正是拿死屍充滿這房屋,就是我在怒氣和忿怒中所殺的人,因他們的一切惡,我就掩面不顧這城。」(v.4-5)當人離棄神、屢次作惡而不聽,神「就掩面不顧」,這就是神的公義。

 

雖然如此,神說:「看哪,我要使這城得以痊癒安舒,使城中的人得醫治,又將豐盛的平安和誠實顯明與他們。」(v.6)一方面,神「掩面不顧」猶大人,以彰顯祂的義;但另一方面,有一天神會「使城中的人得醫治」,「豐盛的平安」會再次臨到,這也是神的義。不乖、不聽,要受懲罰;審判完了,神會醫治、再賜下平安。

 

而且,「我也要使猶大被擄的和以色列被擄的歸回,並建立他們和起初一樣。」(v.7)本節和第11節都提到「和起初一樣」,就是神命定要祝福以色列人。猶大、以色列人行惡,所以神施行審判。然而,這是神所命定的,所以會再次恢復。這就是「成就的是耶和華,造作、為要建立的也是耶和華」。

 

一邊是國家亡國,另一邊是「和起初一樣」,人怎麼會從這邊去到另一邊呢?因為神會做一件事:「我要除淨他們的一切罪,就是向我所犯的罪;又要赦免他們的一切罪,就是干犯我、違背我的罪。」(v.8)這一切都是人的罪造成的,神的義就彰顯,把這些罪「除淨」、「赦免」。今天,我們知道是由耶穌基督來擔當一切的罪孽,這就是:耶和華是我們的義。當時是很難讓人明白的,但耶利米不斷求告神,神便告訴他。

 

第10節提到「你們論這地方,說是荒廢無人民無牲畜之地」,但這一切都會恢復,被擄的都會歸回。第12節再強調「這荒廢無人民無牲畜之地」,「必再有牧人的住處;他們要使羊群躺臥在那裡」。所以,神的義便彰顯在這裡。

 

上一章提到的是過程,就是猶大人必然被擄,但也必然歸回。本章則更仔細,提到這是耶和華的義,並且,這「義」有一個「約」的前提。由第14節開始,神三次堅定大衛之約和祭司之約。第14-18節是第一次:「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應許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恩言必然成就。」(v.14)一切都會恢復:「因為耶和華如此說:大衛必永不斷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上;祭司、利未人在我面前也不斷人獻燔祭、燒素祭,時常辦理獻祭的事。」(v.17-18)神用祂不能廢棄的約來堅立祂前面所說的話。

 

第19-22節是第二次,重點是一樣的,但強調「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能廢棄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約,使白日黑夜不按時輪轉,就能廢棄我與我僕人大衛所立的約。」(v.20-21a)當人看到日月,就知道神的約是永存;除非人能廢棄日月的存在,否則不能廢棄神的約。

 

第23-26節是第三次,「耶和華所揀選的二族,他已經棄絕了。」(參v.24)神不要猶大家、利未家,因為猶大王被擄,聖殿器皿一而再、再而三也被擄。人用自己眼光看事情。因為本段再次強調:「耶和華如此說: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約不能存住,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我就棄絕雅各的後裔和我僕人大衛的後裔,不使大衛的後裔治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裔;因為我必使他們被擄的人歸回,也必憐憫他們。」(v.25-26)所以,神的義是人行惡,祂必審判;但整個過程是由神安排,審判過後,神會恢復。這是神的義,也是神的約,且是日月同證的。

 

神的意思非常清楚,但我們會問:這件事情成就的時候,即這段經文的隔年之後,主前586年,猶大亡國。就是說,要在此之後,耶穌才成為嬰孩,誕生在馬槽裡;也大概是二千年之後,以色列才復國。這是神大時代的作為。我們明白神大時代的作為後,要調整方向跟隨神。

 

「成就的是耶和華,造作、為要建立的也是耶和華」,神的能力何等浩大!西底家被呼召為「耶和華公義」,他卻不明白。求神幫助我們,更深地明白神的心意!■【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