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著因信稱義的信心,回應應許和揀選
在羅馬書第一至十一章,羅保告訴羅馬教會什麼是福音,並不斷重覆「因信稱義」,說明不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可進入救恩。當時,羅馬教會有兩個群體:對羅馬人來說,猶太人是外來者,並非當地血統,因此對他們懷著不滿;至於被神揀選的猶太人,看見羅馬信徒被興起,內心卻不是味兒。透過羅馬書,保羅竭力將這兩個群體合而為一,因信稱義就是出路。他在這裡有雙重身份:外邦人的使徒,傳講因信稱義的福音;以及帶著猶太人的身份,提醒猶太人是神的選民。
一、珍惜神給以色列的應許和揀選 (v.1-5)
以色列人千百年來都是憑著行為而信。由本章起,保羅直接衝擊以色列人。「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v.1)保羅語重心長地說他要說真話,「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v.2-3)在希臘文中,「我(ego)」在這兩節裡獨立地出現了三次,而且不是連接動詞,強調保羅此刻的「傷痛」。以色列本是被神揀選,可以進入救恩和應許的,但他們不明白,未能與神的兒子接上。保羅很「傷痛」,甚至「是自己被咒詛」「也願意」。保羅就好像昔日的摩西,以猶太人先知的角色,回應以色列人:「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裡,說:唉!這百姓犯了大罪,為自己做了金像。倘或你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出32:31-32)
保羅提醒猶太人要珍借神的應許和揀選。「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v.4)並教導他們:「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參v.5)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各有自己的立場,保羅選擇站在他們中間,真實地表達對他們的愛,展現他整合的生命。今天,我們都珍惜神所賜的救恩,但能否跟保羅一樣,在不同環境中真實地表達福音呢?
二、信任神的揀選和主權 (v.6-29)
本段提到神揀選的三個原則。
- 超越行為 (v.6-13)
這提到兩個以色列人熟悉的例子,第一個是以撒。「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v.6-7)「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因為在以撒出生之前,還有哥哥以實瑪利,但這名義上的長子沒有被揀選,唯有以撒被神揀選。第二個例子是雅各,「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v.10)「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v.12-13)
聖經並沒有記載以撒比以實瑪利好,以撒被神興起成為大族,同樣地,以實瑪利也被神興起成為大族;至於雅各跟以掃,聖經都沒有說明誰比誰好。「(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v.11)他們未出生,神已揀選:揀選以撒而非以實瑪利、揀選雅各而非以掃,「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人都按人的行為來比較,但神的揀選超越行為。以色列人要知道,非因靠守律法、行好行為,就被神應許和揀選。這民族的起點全在乎神的恩典。以實瑪利同樣成為大族,以掃就是以東,都是被神使用的國家。我們要完全相信神的揀選。
- 神有忿怒和憐憫的主權,也有揀選的主權 (v.14-24)
保羅在本段回答了兩個問題。「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v.14)「公平與否」是人常問的問題。保羅說:「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v.15-16)當一個人被揀選,不是看神是否公平,乃是看神的憐憫。今天,我們都蒙神憐憫,但不要因被揀選而沾沾自喜。我們活在生命樹群體裡,要把這憐憫帶到生命樹以外的族群。
保羅引用出埃及記:「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v.17-18)法老是強權,以色列人是奴隸。但在神的揀選,祂興起法老,好讓以色列人的生命擴張,直到他們的哀聲通達於神。如果沒有法老,百姓就不會向神呼求、與神連結。神叫法老的心剛硬,他就剛硬,結果他的全軍覆沒在紅海裡。神的名因此「傳遍天下」!神有揀選的主權,也有憐憫的主權。
第二個問題,「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什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v.19)這描繪神「指責人」,無人能「抗拒他的旨意」,是人對神的控訴,因為覺得神不公平。然而,保羅調整人的眼光:「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窰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v.20-21)若神要顯明祂的忿怒或憐憫,祂就會彰顯(參v.22-23)。人要站在對的位置上:我們是受造物,要完全相信這位唯一的造物主!祂知悉一切,祂揀選、應許我們,祂有完全的主權,我們要服下來,相信祂的全能和全知。當我們面對神的「忿怒」,要知道祂是有恩典有憐憫,我們「就多多忍耐寬容」(參v.22),因為神必定出手幫助我們。
- 外邦人、以色列人,神都揀選 (v.25-29)
保羅引用何西阿書和以賽亞書,用以色列人熟悉的語言向他們說話。神在舊約中已應許:「就像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v.25)「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v.27)「多如海沙」就是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必叫他的子孫多如天上的星、海邊的沙(參創22:17)。然而,他們「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最終神會出手:「又如以賽亞先前說過: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v.29)
如果我們能看見自己的「低」,便不會質疑上帝的「高」。如果我們能看見自己只是被憐憫,便不會質疑上帝不公平。其實,「因信稱義」並沒有違背上帝的應許,因為這是給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包括今天每一位基督徒。
三、拒絕律法的義,當追求應許中的因信稱義 (v.30-33)
以色列人一直努力持守律法,「追求律法的義」(參v.31),但其實人是做不到的!我們唯有「憑著信心求」(參v.32),因為「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參v.33)。
今天,神已揀選了我們,我們活在應許,但我們是憑著守律法去稱義,還是選擇用信心去相信呢?我們要回到神面前,與神連結,承認自己的軟弱,讓我們繼續支取那因信稱義的義!■【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