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羅馬書 7

靠基督脫離律法

 

羅馬書第六至八章是一個單元,講述神的信實與我們信心的關係,「本於信,以致於信」(參1:17)。神的信實來到我們的信心,讓我們得著生命,可以「因信稱義」。如果我們不在律法之下,律法有甚麼作用呢?對猶太人來說,若不是律法之下,為什麼在罪當中要死呢?若不是律法約束我們,那是什麼約束我們呢?保羅要回應猶太人這些問題。這章是處埋律法的問題。

 

一、脫離律法,得著聖靈的新樣 (v.1-6)

 

我們在信心當中相信耶穌,而脫離了律法,不在律法之下,在基督裡面已歸向神,得著稱義。我們的服事不再是按儀文的舊樣,是按聖靈的新樣,這是這段的重點。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著,他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v.1-4)保羅用婚姻作比喻,律法管人是活著的時候,並不是死的時候。基督的身體已經代替我們死了,我們就相信祂,看自己對肉體來說已經死了,在律法上也已經死了,就脫離了律法,歸於復活的基督,律法就對我們沒有約束力。我們不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在基督裡面。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作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v.5-6)「惡慾」原文是「passion of sin (罪的慾望)」,在我們的肉體中發動(active︰活躍的、有效的),造成死亡,因為在律法下就是這個結果。然而在恩典之下,我們就有聖靈的新樣,就是滿有聖靈。「新樣(newness)」,是fresh(新鮮)的,是質的不同。過去因罪的原故我們死了,現在基督裡面有聖靈的新樣,與過往已不一樣,所以在服事上是按聖靈的新樣,不是按條文的舊樣及律法。我們不是在律法之下,在基督裡面有聖靈的新樣。

 

我們既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不能多犯罪叫恩典顯多。在恩典下,我們不要再行在罪裡面。

 

二、罪的兩個觀念 (v.7-25)

 

  1. 罪才是原兇 (v.7-17)

 

律法是良善的,是罪叫我們死。律法是被罪和死利用了,換句話說,律法不是我們的敵人,罪和死才是敵人。保羅為律法辯護︰「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v.7-17)「應承」指「同意(agree)」,律法是善的。罪是原凶,律法不是使人死,罪才是叫人死。

 

  1. 肉體與良善的交戰 (v.18-25)

 

保羅給我們兩個觀念,一個是人的「良善」,一個是「肉體」;另一個觀念是「律」︰一個是「良善的律」,即「神的律」,一個是「罪的律」。罪是透過肉體及罪的律來工作,然而人裡面有個良善的部份,又有神的律,所以人在兩個律裡頭交戰,也在肉體和自己的意願(良善)中交戰。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v.18)肉體原本沒有良善,是罪,是不好的;「良善」原文是「GOOD(好)」,肉體是不好的,但人裡面又有好的,這個「好」就叫我們立志為善,但行出來卻受肉體影響。「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v.19-20)我們裡面有肉體,這裡「肉體」比喻罪的奴僕,在罪的權勢中。我們裡面有良善,卻行不出來,因為被罪的權勢、被肉體擄去了。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v.21-23)這裡講到內心的掙扎,我們裡面有靈人,裡面的人很想順服神,但卻被肉體中罪的律帶著走。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v.24-25)感謝神,我們靠著耶穌基督,就可以脫離罪的捆綁。

 

我們不是在律法之下,是罪叫我們死,但是耶穌叫我們得生。保羅知道我們心中的掙扎,我們是靠耶穌基督脫離了律法,有聖靈的新樣。■【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