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羅馬書 6

與基督聯合,從罪和死得自由

 

上一章講因信稱義的五重功效,就是生命的五種素質,我們成為神的兒女,生命有神的樣式,這是神的榮耀。我們在恩典中得著新生的生命,也要負上應有的責任,不要放縱身體。

 

一、與基督聯合,有脫離罪和死的自由 (v.1-11)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v.1)承接上一章,保羅提到因著基督為眾人死在十字架上讓恩典作王,既然恩典比罪大,那是否代表我們就能繼續犯罪呢?「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v.2)這是矛盾的,因為我們已經向罪死了,怎可以仍在罪中活著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v.3-4)對因信稱義的人而言,洗禮是有效的,因為他真正的信心經歷過洗禮,再出來就成為有生命的新人,脫離了罪和死,一舉一動均有新生的樣式。因為基督的經歷也成為我們的經歷,所以我們就如同基督一樣有父的榮耀,勝過罪和死的能力!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v.5)我們要進入基督裡,洗禮就是與基督合一的過程,於基督的死和復活有份。當我們與基督聯合,就是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參v.6-7)。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v.8-11)我們有因信稱義的生命,恢復神的形像,並與神和好及連結,在得救的生命裡以神誇口,支取基督生命的能力和恩典,讓祂的洪恩作王!在信心的洗禮中,我們向罪已經死了,擁有得救生命的信心;向神卻是活著,帶著神的形像和榮耀在地上生活。

 

二、有選擇作神的奴僕的自由 (v.12-23)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v.12-13)這裡顯示我們有選擇權。因為我們已經得著因信稱義的生命,所以可以選擇不把自己獻給罪,作罪的奴僕及器具,也可以不容許罪作我們的王。我們甚至必須把自己獻給神,將我們的身體成為義的器具獻給神!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v.14)在耶穌裡,我們是在恩典之下,領受因信稱義的恩典,而不是在律法之下。律法是叫人知罪,罪就帶來死,無人能行出律法,所以若我們在律法之下就必須死。耶穌基督來拯救我們,七重降卑順服自己,而且死在十字架上,道成肉身,為我們成全了律法。我們已靠祂脫離罪和死,不再在律法之下。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v.15)我們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違背律法嗎?保羅肯定地回答說:當然不是!「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v.16)就算是在恩典之下,也不代表能繼續犯罪!因信稱義讓我們能選擇作神的奴僕,就不作罪的奴僕,所以我們脫離了罪和死亡,就不要回頭。我們已獲得自由,可以作出選擇,選擇服事神,選擇不犯罪,選擇得勝。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v.18-19)我們可以選擇把自己獻給神作義的奴僕,而在不斷選擇的過程中能越來越成聖,有基督的生命和神的樣式,這是我們所盼望神的榮耀。我們與神連結,得著榮耀的生命,來祝福萬有!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v.22)這個成聖的果子是顯出作神奴僕的人有永遠的生命,神的榮耀就在我們身上。我們帶著神給我們的使命和祝福,來祝福萬國萬民,這是神給我們的心意!■【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