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羅馬書 2

神忿怒無偏的報應

 

一、神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v.1-1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v.1)羅馬書是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當中有很多外邦人,也有猶太人;保羅在此是對著每個人說的,特別是指著猶太人,叫他們不要審判外邦人。因為論斷別人的事其實自己也做不到,所以在什麼事上論斷別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不要以為自己是猶太人,就與別不同,其實無論外邦人還是猶太人,所行的都一樣。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v.2)神是按照我們所論斷的在真理中審判我們,所以我們定別人有罪的同時,神也來定我們的罪。「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v.3-4)論斷人的是藐視神豐富的恩慈和寛容,這樣做是無法逃脫神的審判。神的豐富恩慈所指的是祂的律法,目的是為了領他們悔改。但他們卻剛硬著心不悔改,而積蓄神的忿怒,以致神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參v.5)。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v6-10)神的審判和忿怒是按照各人的行為來報應各人!神看的不是我們是誰,而是看我們所行的。若是所行的不虔不義,神就按照我們的不虔不義來報應;若是行善追求永生之福的、榮耀尊貴的,神就以永生來報答。無論是報應還是賞賜,都是公平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神不偏待人。」(v.11)神對各人的祝福還是報應也是不偏不倚的,這是神審判的原則!

 

二、擁有律法不能免除神的忿怒 (v.12-16)

 

這裡要留意第13-15節是在括號中,意即解釋內容。本段最重要的經文是第12節及第16節。「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v.12)「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v.16)這裡說「我的福音」,是指保羅所傳的福音,保羅所傳的福音和別人所傳的不一樣,其他人所傳的福音是說神偏待猶太人,因為猶太人有很多可誇之處,並且享有特權。猶太人認為律法已流傳幾千年,是相當重要的,所以神對他們的審判時,有律法在中間擋住。然而保羅卻說︰「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而「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這是指著外邦人說的;和合本的翻譯帶點含糊,按照原文的翻譯是「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沒有律法也滅亡」,無論有沒有律法,神的審判都是公平的,按照各人的行為而報應他們。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v.16)使徒保羅讀過很多書,也受了很多教訓,所以在這方面比其他使徒都強,再加上復活主是親自向他顯現,他自己也渴慕神,曾退到亞拉伯隱密處去尋求;神又曾把他提到三重天,在神的樂園中,因此,神特別把福音托付給保羅,叫他傳給外邦人作他們的光。他所領受的福音是真的從耶穌直接而來,是福音的真義,而非律法的條文。

 

基於上述如此重要的經文,就有了第13-15節的補充。「(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v.13)若按照字面的解釋,「為義、稱義」即是無罪,但若按照整卷羅馬書而言,這個「義」是指耶穌的義,就是神的公義。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就能稱為神的公義或無罪,乃是行律法的才是被神稱為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v.14-15a)保羅在說,神賜給人有良心,律法就刻在人的心裡;所以外邦人就算不懂律法,若行事對得起良心,其實就是在實踐律法當守之事,神就稱他為義。如果違背良心,就是違背律法,就定為有罪。猶太人不能說自己擁有神的律法,就能除去神的忿怒,外邦人也不能因為沒有律法就不受審判。

 

三、猶太人的身份不能免除神的忿怒 (v.17-24)

 

「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或作:也喜愛那美好的事);」(v.18)保羅指出那些猶太人以自己是猶太人而誇口,因為在律法裡受了教訓,所以自以為很清楚神的旨意,能夠分辨是非,很了不起。「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v.19-20)猶太人認為自己很有身份地位,又熟悉聖經,是多麼了解神的心意;又是外邦人的老師,又能給瞎子領路,又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甚麼都是從他們而來的,心中充滿優越感。

 

「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v.21-22)猶太人擁有這一切的身份地位等等,自認為高人一等就去教導別人,但帶領人去做的事自己卻做不到,叫人不要做的事自己又去做。「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v.23)神的名被這樣的猶太人褻瀆了。

 

四、肉身的割禮不能免除神的忿怒 (v.25-29)

 

「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禮固然於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v.25)使徒保羅這裡指出真割禮,就是內心的割禮和肉體的割禮之分別!若是內心遵守律法,那肉體所受的割禮才算是真割禮;若肉體受了割禮,但不遵守律法,那已受的割禮也不算是割禮。「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v.29)惟有遵守神的話才算在心裡行真割禮,並不是外在擁有什麼,而是真實的生命到底是怎樣。

 

割禮是與神立約,順服神、相信神、遵行神一切的話,在神面前作完全人!割禮並不是一個從祖宗流傳下來的儀式,肉體行割禮不能代表得救。真割禮是屬靈的問題,對於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而是從神來的,因為不在乎儀文,而是在乎靈,在乎生命。■【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