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21章 王建勝牧師 2019.07.16
有愛有力量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20:31)上一章最後一節記載約翰福音的寫作目的,表示前二十章足以表達了「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而且「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好像全卷已寫完了。所以,在卷末再補上一章,特別針對彼得來寫,其寫作目的明顯地跟前面的不同。
「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又向門徒顯現」(參v.1),這次是耶穌復活之後第五次向彼得顯現。耶穌曾三次預言要上十字架,但門徒聽了卻半信半疑,只爭論誰為大;當耶穌被捉拿時,他們還逃跑了。及至耶穌被釘之後,門徒都很難相信祂會復活。如今耶穌復活了,且四次顯現,顯明祂是神的兒子。然而,彼得仍不確定是否跟下去,也沒有力量走下去。這就是本章要處理的問題。
耶穌第四次向彼得顯現時,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參太28:19-20)但其實門徒中「還有人疑惑。」(參太28:17)到了使徒行傳,門徒聚集在馬可樓禱告,接著聖靈便在五旬節降臨,一切都很好。然而,由「還有人疑惑」到五旬節聖靈降臨之間,究竟發生過什麼事呢?在本章,彼得仍有疑惑,他應不應該繼續跟從耶穌呢?他當時覺得自己的人生徹底失敗,沒有面子再跟下去。雖然彼得被耶穌呼召了三次,跟著跟著,最終又不跟了。本章是耶穌對彼得第四次的呼召。神的選召是沒有後悔的,不管我們失敗了多少次,耶穌都會一次又一次的呼召我們。
這麼好的神,彼得為何不跟呢?因為彼得覺得自己不配跟,這牽涉到他的信仰最核心的地方。彼得知道耶穌很好,撇下一切跟從祂,而且帶頭作榜樣,也以為自己可以替耶穌死,保護祂到底;但後來卻三次不認主,信用徹底破產,就沒有面目再跟下去。來到本章,所有負面的感覺都湧出來了:彼得和門徒打魚,「那一夜並沒有打著什麼」(參v.3),又累又餓;他在船上「一聽見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裡」(參v.7),上岸時全身濕透,零晨時分氣溫又低,實在是飢寒交迫,忙了整晚一無所得,自覺很失敗。人生走到最低點之際,耶穌來找他。
耶穌先服事彼得,備了炭火,讓他弄乾衣服,又有魚和餅,讓他吃飽(參v.9)。由此可見,耶穌非常看顧人的需要。門徒起初不敢主動拿食物,「耶穌就來拿餅和魚給他們。」(v.13)耶穌先讓彼得恢復力氣,才跟他談,三次問他:你愛我嗎?(參v.15-17)。其實,耶穌沒有追問彼得:「你為何不認我?你怎會變成這樣?你為何跌倒呢?」祂只在乎一件事:「我要你,但你愛我嗎?你只要愛我,就能走下去。你說無法用Agape的愛(完全的愛)去愛我,只能用朋友的愛去愛我。這是可以的、足夠的。你有多少愛,就擺上多少;你有多少愛,就牧養多少人。」我們有愛就可以了,只要有愛,就有力量往前走,有愛就有力量。
我們所做的一切都無法跟神誇口,因為我們所做的都很有限,而且是神幫助我們。其實,我們無論怎樣做,都無法增添神的榮耀,因為神是完全的,我們卻很不完全。但耶穌仍然要我們,而且一直呼召我們。祂只關心一件事:「如果你愛我,你就有力量;如果你愛我,你就牧養我的羊,因為他們是我所愛的。你說能力不足,那你就先牧養年幼的。你有多少就給多少。」有愛有力量,這是本章第一個重點。
第二個重點,彼得被耶穌鼓勵之後,生命得了力量,好像復活了,但卻又開始與人比較,「就問耶穌說:主啊,這人將來如何?」他與門徒約翰比較。耶穌直接回答他:「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參v.21-22)儘管我們在最差的狀況,只要愛耶穌,就有力量走下去。然而,當我們稍有力量發動,就開始爭競、比較。服事一有比較就失方向,這是人的軟弱。
第三個重點,最後一節:「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的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v.25)耶穌在世服事只有三年半,祂的事蹟怎樣會「容不下」呢?因為耶穌是神的兒子,是昔在、今在、永在的神。二千年前的耶穌在地上做了很多事,祂雖然升天了,但祂是活人的神,仍一直在做事。我們禱告,神就作工,而且是回應每一個人的禱告而作工。若是有二十億人禱告,耶穌回應禱告,祂作的工就不計其數了。耶穌是活神,是活人的神,所以,祂由始至終所做的事,實在是「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
耶穌所做的事多得世界也容不下,但這些跟我們有關係嗎?如果我們願意禱告,這是可以跟我們有關係的!耶穌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14:13)所以,耶穌一直在做事,我們是可以跟祂有關係的。我們不要只做擁擠在耶穌旁邊的人群,最後只有血漏的婦人得醫治(參可5:24-34),那實在很可惜!
總結︰
第一至二十章講述耶穌是神的兒子。而二十一章提到,不管我們怎麼不好,神都要我們,只要我們愛祂就有力量;但當我們有力量時,不要比較,否則便會失去方向。當我們不比較,專注跟神互動、禱告,我們也會在耶穌所行的神蹟當中作見證人。■【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