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約翰一書 4

愛神,愛人,愛真理

 

約翰一書一直講的都是︰愛神,愛人,愛真理。這是舊的命令,也是新的命令,他在反覆地傳講這樣的信息。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v.1)這裡講到靈的問題,是緊接著第三章最後一節︰「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3:24)在原文中,沒有「聖靈」這個「聖」字,只寫「他賜給我們的靈」,於是就延伸到第四章的問題,就是怎麼知道這個靈是對的還是不對的呢?我們要分辨了、確定對了,然後才可以跟上去,所以這裡講到「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這個分辨是很重要的,因為當時有很多異端邪說,例如有一派聲稱耶穌不是道成肉身的,祂釘在十字架上只是一個幻影而已,祂不是用人的身份被釘十字架,不能明白我們的痛苦,這是一套錯謬的理論。我們要分辨這個真理,要認耶穌是道成肉身來的。所以,最根基性的分辨是這個靈是否承認耶穌是道成肉身來的。

 

如果我們認耶穌是道成肉身來的,就是屬神的,如果不認,就不是屬神的,是屬敵基督的,就會帶出一個不同的彰顯︰「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v.5-6)上面說的是我們要愛真理,要根據真理來分辨,這裡講的是根據順服來分辨,人屬哪一邊的就聽從哪一邊的,屬世界的,世人就聽從他們,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可以觀察這一群人是怎麼樣被集結在一起的,他們談論的是什麼?他們是歸哪一邊的?可以根據這個來分辨。我們也不要去追求要讓所有的人都滿意我們,聖經說︰「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路6:26)所以,屬神的這邊跟著我們,這個是好的,照理屬世界這邊是不會跟著我們的,屬神的和屬世界的都聽從我們,這是不會有的,這一條路是越來越清楚的,最後是會分別出來的。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v.7)除了根據真理、根據順服之外,這裡講到第三個分辨︰根據愛心來分辨。有愛心的都是從神而生的,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我們認識神,領受了愛,就可以彼此相愛了。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v.9-10)這裡講的愛是我們犯罪,上帝差祂的獨生兒子為我們付代價,是挽回祭,這叫做愛,就是神遮蓋我們的過犯,赦免我們,為我們的過犯付上代價。當我們被這樣的愛愛到了,領受了,被寬恕了,就得著了,就可以彼此相愛。我們是一群罪人在一起,常常有意或無意中得罪別人,該怎麼辦呢?就要開始彼此接納,為對方的過犯付代價。我們領受了愛,能給多少就給多少,耶穌給我們是十分的,但我們只能給三分,那就給三分,但是如果願意,可以再跟神求,領受更多,就可以去愛的更多,這樣子就可以彼此相愛了。

 

「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v.16-17)愛得以完全之後有一個彰顯,就是我們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所以,我們還可以根據勇敢還是懼怕來分辨。「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v.18)我們到底是常常的懼怕,還是常常勇敢呢?一個領受到神完全愛的人,是不會懼怕審判的,因為審判我們的是為我們付上生命代價的耶穌!祂要審判我們,但是審問完之後,是要獎賞我們!我們若在世上很認真地全力跟著祂的腳步走,就不會懼怕審判的耶穌。我們遇到世上的權柄會很怕,可能這個權柄確實是不怎麼樣,但有時候是我們不信任他們,不能夠將自己完全交給他們。其實,一個老闆請我們來工作就是喜歡我們,不然就不會聘請我們了。我們裡面的愛不夠強大,常常沒有安全感,充滿懼怕。但是,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所以求神幫助我們,我們要更深的交託,更深的活在神的愛裡面。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v.19)上面講是根據勇敢還是懼怕來分辨,這裡講到更具體的是,根據愛還是恨來分辨︰「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有古卷作:怎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呢)。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v.20-21)我們領受了神的愛,也覺得沒有懼怕了,就應該有個生命的彰顯,就是愛弟兄。我們可能會說,這些弟兄我都愛,但這一兩個我不能愛,甚至有一些弟兄我們是恨的,這個時候,我們就是說謊的。上帝會說︰這個人你都不愛,我怎麼會相信你愛我呢?

 

我們從經文中看到,愛是有次序的,神先愛我們,我們才能去愛別人,我們愛人是先從周遭的人開始,然後才能夠愛神。我們要先愛家庭,再愛人,才能夠愛神。在家庭中,我們先愛配偶,再去愛孩子。另一方面,愛人如己,如果我們只能對自己三分好,神也不會要求我們給別人四分的。我們要善待自己,不要對自己那麼苛刻嚴厲。我們是被愛的,是很寶貴的,神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我們,祂造天上的星星只是給我們好看而已。我們是尊貴的,所以要活在喜樂裡面,活在恩典裡面,知道這都是出於神的,對自己好一點,自然就可以對配偶好一些了,就會對孩子比較有耐心。我們一家彼此相愛,我們一起去愛人,然後我們一起來愛神,這個時候神就說︰我相信你是愛我的。

 

我們愛神這一條路是可以由很多角度來思想的,根據真理來分辨,根據順服來分辨,根據是勇敢還是懼怕來分辨,根據我們跟人的關係來分辨。我們要活在神的愛裡面,去領受、去感受,然後就覺得自己是安全的。那麼我們就可以去幫助人、接納人了,就可以彼此相愛。■【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