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在生命之道的光中
一、生命之道 (v.1-4)
第1-4節是整卷書的引言。約翰一書是一封書信,但沒有明確的發信人和受信人。「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指著那引誘你們的人說的。」(2:26)由此可見,發信人知道,有人在受信的教會中間引誘他們偏離正道。發信人未能去到他們當中,心裡著急,恐怕謊話在教會散佈,迫切地把真道寫給他們,好讓收信的教會成為真道的維護者,排斥所有謊話。
雖然從經文中看不見發信人的自我介紹,但「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參v.1)、「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參v.2)可以看出,這是使徒約翰的用語。約翰在約翰福音提到,「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約1:1-2)在本章,作者起首寫到「道…與父同在」。而且,「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作:我們)的喜樂充足。」(v.4)約翰福音亦有「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參約15:11、16:24)。從這些詞彙中,我們可以推斷約翰一書是由約翰所寫的。約翰福音的主角是耶穌,而在約翰一書中,耶穌這「生命之道」已傳給約翰的教會,並要處理教會中所面對的問題。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v. 1)「生命之道」是指耶穌,祂來到世間,是門徒「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並非空中樓閣。耶穌不僅是歷史人物,也是「生命之道」,告訴我們關乎永生的事。祂來赦免人的罪、醫治人的疾病、把人帶到父面前,又揀選門徒,把真理留下給他們,又留下聖靈保惠師留給他們。當耶穌離開門徒,聖靈保惠師會提醒他們耶穌所教導的真理。而且,耶穌是從起初原有的創造者而來的,這「生命之道」的影響是遠超過歷史人物的耶穌。祂道成肉身,住在世人中間(參約1:14),光照在世人中間卻不被世人接納(參約1:5),但祂仍遵行天父的旨意。祂留下真理、留下了聖靈,也為祂的門徒、教會禱告。祂未向世人顯明之先,祂已經是「生命之道」。然後,祂活在世人中間,受死、復活、升天之後,透過聖靈、門徒,這「生命之道」仍在。
約翰刻意在第1-2節強調,耶穌作為歷史人物的具體性。因為當時有一些假師傅,教導所謂「真理」,指如果耶穌是肉身活著的人,怎能不犯罪呢?所以,耶穌只是個靈,只是一套知識的表達而已,並非真的有血有肉。這些假教導在當時的教會內流行,稱為諾斯底主義、知識派、知識論者。知識是形而上的,超越物質世界,是神秘的,屬乎靈界。這就是當代教會的背景。耶穌在降世之前已存在,祂升天後繼續存在,建立教會。基督是教會的元首和頭,而教會在物質界中有形有體,是可見的基督的身體。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v.2)約翰福音亦提到,「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當我們信耶穌、接受耶穌,是擁抱聖父聖子聖靈三一神的信仰;而我們信主也是聖靈的工作。當我們說回應神,其實是在回應聖靈在我們心裡的感動。聖靈在我們心裡的感動,是遠超過信耶穌之前,因為透過語話的宣講,聖靈早已在工作,我們就得著真理,就是「生命之道」。
「生命之道」來了,已傳給約翰,約翰又傳給以弗所和附近的教會。約翰是約翰書信和寫給七教會的啟示錄的作者。約翰書信和啟示錄的受信人都是同一群體,包括士每拿、非拉鐵非、推雅推喇、歌羅西、希拉波立、以弗所等地的教會。約翰達信與他們時,特別強調耶穌已道成肉身,「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而不是在靈裡飄忽的(稱為「幻影說」)。
約翰再強調,「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v.3)「相交」就是可以在真理的基礎上互動。我們都相信這位歷史上的耶穌,甚至相信這位「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的耶穌,並且是歷史人物之後、「生命之道」的耶穌。透過聖靈,約翰再次傳給他們,雖然現在眼看不見,卻能得著這「生命之道」。其據點就是歷史耶穌,祂曾來到世間,醫病趕鬼,死在祭司長和彼拉多手下,如今已復活歸回天父那裡。這就是「基督論」,論述有形有體、在世上活過的基督。事實上,祂先前已存在(pre-existent),如今仍然存在。我們就在這真理上「相交」。若我們不相信耶穌曾有形有體地活過,只相信「幻影說」,那麼便不能「相交」了!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作:我們)的喜樂充足。」(v.4)約翰必然是一個喜樂的人,因為他相信所寫的話能使受信人的「喜樂充足」。當耶穌說「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參約15:11、16:24)的時候,其實離死亡非常接近,但祂沒有感到受苦,反而安慰那些將要離別的信徒,因為知道他們憂愁,以為將永遠失去耶穌。但耶穌應許他們,會求父派另一位保惠師與他們同在(參約14:15)。耶穌是第一位保惠師,而聖靈就是另一位保惠師。聖靈和耶穌在他們心裡的感動都是一樣的,他們都有「喜樂充足」。聖靈會讓他們記起耶穌所教導的真理。
二、行在光明中 (v.5-10)
在第6、8和10節的起首都是「我們若說」,就是指當時在他們中間流傳的偏頗、說謊的道理。第一個錯誤的道理,就是有些人「仍在黑暗裡行」,卻「說是與神相交」,「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參v.6)。這些諾斯底主義者有一派的學說思想,他們都說自己是與神相交,但其實是活在黑暗裡。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v.5)神是光,我們這些信主的人,被遷進神光明的國度裡去,成為光明之子、天父光明的兒女,不再行在黑暗中。我們雖已信主,但仍要常常回想自己生命的低點,回首如何領受救恩,神如何光照、改變我們。我們都曾在黑暗中,但神的光臨到,我們就不在黑暗裡行。我們要傳講神的作為,與神相交。
第二,是「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參v.8)。那些「幻影說」的人,相信人不會真實犯罪,因為人在靈裡都是純正的。然而,約翰說「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因為若我們不曾有罪,就不需要救恩,不需要耶穌了。若我們不曾在罪中,就不需要認罪,生命也不用更新了。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但我們的生命需要改變。若教會裡面人人都「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教會裡了。
第三,是「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參v.10),這實在是不可能的!然而,因著假教師的教導,當時很多人都認為「自己沒有犯過罪」。約翰說,這「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從祖先、父母裡已有罪,我們都需要救恩,需要神扭轉我們家族的歷史,每天在神面前認罪,靠著聖靈更新。我們就在這認罪的基礎上擁抱真理,與神相交。■【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