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約伯記 35

只認識神的公義,不是真認識神

 

這章延續上一章以利戶的發言,他好像是神學的正宗,發表他的神學意見,背後有一個主要的神學命題,就是人受苦是因為神有管教,約伯受苦是被神管教,讓他悔改並有好行為。其實這是律法主義,有靠行為稱義的傾向。第三十三章講到神會說話,但人聽不見,所以人不可說神沒有回應;第三十四章講到神是絕對公義,人不可以提出質疑,否則會錯過神的管教。

 

在這章,他仍用正宗神學的知識,說神是高不可攀,人無論行惡行義,呼求時若不合神心意,則與神無關,無法影響神。當他高舉神絕對公義,只認為神高高在上,就忽略了神其他的屬性,並不真認識神。

 

一、人的行義行惡是否真的與神無關? (v.1-8)

 

約伯在之前曾說:「神奪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27:2a)他在情緒裡申訴自己有理,求神告訴他真正的控罪是甚麼?因此發出呼聲,表達心中的愁苦。可是,這時以利戶卻抓住這句話作出回應。

 

「你以為有理,或以為你的公義勝於神的公義,才說這於我有什麼益處?我不犯罪比犯罪有什麼好處呢?」(v.2-3)以利戶在描述約伯的聲音。約伯覺得行義有甚麼用呢?神都沒有看見;不犯罪有甚麼用呢?這刻他的身體已經潰爛,所愛的人已經離開,朋友攻擊自己,活在愁苦裡。他一直以來正直行義,心裡實在很難明白上帝的作為。以利戶抓住約伯這個情緒發洩,開始教導他和他的朋友(參v.4)。以利戶有兩重忿怒:第一重忿怒是針對約伯,覺得他並不真正認識神,倒不如閉口不言,因為說出來的話都是歪理;第二重忿怒是對那三個朋友,不明白他們為何此刻沉默無聲?為何被約伯反駁得啞口無言?他以神學正宗的身份出現,要教導約伯認識神,又訓練那三個朋友該如同自己這般回應約伯,使他啞口無言。

 

「你要向天觀看,瞻望那高於你的穹蒼。」(v.5)以利戶藉著經文告訴約伯,神有多高多遠,所以他在這裡表述,質疑高高在上的上帝是不恰當的。甚至他針對約伯強調自己是行義這點,說行義或行惡根本不能影響神,為何要把個人的行義或行惡與上帝綁在一起呢—「你若犯罪,能使神受何害呢?你的過犯加增,能使神受何損呢?」(v.6)但反過來這話有另一重意思:犯罪是對人有影響,是使人受損害。最可怕的是,約伯所愛的人真的受害了,彷彿是他犯罪而令家人受損,這對在創傷中的約伯而言難以接受!「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他什麼呢?他從你手裡還接受什麼呢?」(v.7)倒過來說,約伯的公義對上帝是沒有影響的,只可以為人帶來益處。換言之,約伯的行為若是好的,那他全家自然會得益。以利戶的每句都指向約伯是行惡的,才令他的家有損無益!「你的過惡或能害你這類的人;你的公義或能叫世人得益處。」(v.8)以利戶直接指責約伯是邪惡的,正是他的邪惡影響他這類人;他若有公義或能使世人得益,這話是直指約伯沒有義。

 

神與人本來是有關係的,祂所創造的天是為了讓人感受祂的愛。但人若陷在宗教行為裡,就和神失去了關係,因為宗教行為只是讓人寛慰自己的心,讓人覺得做了好事就心安理得,卻忽視了神的原創—要與人有關係!當以利戶提出人的行義或行惡與神無關係時,這是片面的,並非上帝的整全。人的義源自於人對神的信心,「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6)那到底是約伯還是以利戶比較相信神呢?其實真正相信神的人是約伯,他能到神面前真實敞開自己;以利戶好像相信神,但他實際所相信的是行為和律法。這同時也在提醒我們,人和神是有關係的,可以因信耶和華的義而被神悅納,祂會看見!我們要以這角度和神互動,而不是數算行為。

 

二、人的哀求人不一定聽見? (v.9-16)

 

「人因多受欺壓就哀求,因受能者的轄制(原文是膀臂)便求救,卻無人說:造我的神在哪裡?他使人夜間歌唱,」(v.9-10)以利戶表示人只有在受欺壓的時候才呼求,只有在轄制的時候才求救,這樣的求救只不過是為自己利益的禱告,神是不會聽的。神已經讓人比百獸都有智慧,所以人應該歌頌神的創造;若先來敬拜讚美創造主,神可能會聽你的禱告—這是極度的律法主義!我們去敬拜讚美神固然是好的,但神是體恤人性的神,就算是嘆息哀求的聲音也能達到祂面前(參出2:24)。雖然有時覺得禱告神好像沒有聽見,但我們要知道沒有任何一個禱告是神沒有聽見的,只是祂有主權如何處理。我們或許不知道神的計劃是甚麼?但總要相信神聽見哀求和求救的聲音,祂必定完全聽見,如同以色列人的哀聲神馬上聽見一樣。

 

「他們在那裡,因惡人的驕傲呼求,卻無人答應。虛妄的呼求,神必不垂聽;全能者也必不眷顧。何況你說,你不得見他;你的案件在他面前,你等候他吧。」(v.12-14)以利戶說神不聽惡人的禱告;而比惡人更惡的是約伯,因為他在禱告裡控訴這位神,所以神必定不聽約伯的禱告。

 

「但如今因他未曾發怒降罰,也不甚理會狂傲,所以約伯開口說虛妄的話,多發無知識的言語。」(v.15-16)以利戶認為約伯現在還有一息尚存,是因為真正的懲罰還未臨到,以致於約伯還能說這些謊話,這些無意義無知識的話—這是以利戶對約伯的控告。但神是否真的不聽人的禱告呢?人當認識神的憐憫,並且相信祂是憐憫的神。神的確有祂的公義,也的確處在高天之上,但祂同樣存在於你我之間!祂的憐憫比祂的公義更大,祂的憐憫真的能完全覆庇我們。今天我們也來自問,當覺得神沒有聽禱告時,會否也有以利戶的影子?還是真的相信我的哀聲已經達到上帝的面前?雖然我仍然有罪,我是拙口笨舌的,我的禱告也許不精準又不夠神學,但神不看這些;神只是因為人的哀聲來到我們面前,因為祂記念和亞伯拉罕所立的約,都是因信稱義的人,而我們是因信稱義的後代!■【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