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寬廣的心才能說造就的話
約伯記和箴言的分別在哪裡?如果今天的片段不是放在約伯記,而是放在箴言裡,惡人有惡報、好人有好報,就是整個箴言的氛圍。箴言是父親對兒子、師傅對學生的話語;但約伯記是朋友之間的談話,角色很不一樣。神給老師有一個很特別的角色,要講清楚對和錯,每一個決定都有結果,我們做的決定會承受決定帶來的後果。約伯記和箴言講的是一樣,但約伯不是他三個朋友的學生,他們不需要高高在上像權柄一樣說話,這就是箴言書和約伯記很大的區別。
在這章發言的瑣法沒有寬廣的心,因為很計較對錯。在上一章,約伯有一個很重要的信心宣告: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就算我的皮肉過去,我必定面對面見到我的神。他相信神會向他轉臉,要顯出祂的恩慈,這就是他最後的盼望,是他的堅持。箴言和約伯記都是講公理和天理,就是神賜人類的定律,善有好報,惡有惡報。瑣法所講的正是這番話,然而他的說法是錯的,因為他動了怒氣。
一、不動氣才能講恩慈的話 (v.1-11)
動氣的時候會講錯話,我們大發脾氣時講的話是不理性的。瑣法回答約伯說:「我心中急躁,所以我的思念叫我回答。我已聽見那羞辱我,責備我的話;我的悟性叫我回答。」(v.2-3)其實約伯沒有針對他,但瑣法裡面有怒氣,馬上對號入座,以為在講他,說聽不下去。約伯說會面對面見到神(參19:25-27),但瑣法聽不見這些話,只聽到「你們就當懼怕刀劍;因為忿怒惹動刀劍的刑罰,使你們知道有報應(原文是審判)。」(19:29)他就立刻有反應,忍不住了,聽見人說他會有報應,所以他要表達的是約伯才有報應。
瑣法說約伯如何才有報應,講到因果報應觀。神在人類社會有很自然的定律,最簡單就是做惡事會承擔結果,做好事會有好報,但人類社會很複雜,這一切的定律都變得很彎曲,而且神設置這個定律不是機械式的定律,如果連這個定律都被推翻,我們就會覺得社會沒有公理,覺得做人很混亂。然而,自從人犯罪之後,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一切都變得很複雜。
第一,神設置這個定律,本來不是一個機械式的定律;第二,神的恩典憐憫凌駕於自己的公義之上,祂有自己的公義和審判,祂尚未出手是等我們回轉,而且這個定律是可以自己執行,不一定需要神出手,更多時候神不需要出手。例如人做了傷天害理的事,很多人會出手,他的下場自然不好,神不需要出手。
瑣法的回答很急躁,「我已聽見那羞辱我,責備我的話;我的悟性叫我回答。」(v.3)他按照自己的理性不斷製造他的邏輯和思想列車,第4-29節就是他的邏輯。如果火車頭不對,整個列車的方向就不對。
瑣法先講人生的大道理、自古以來的定律,只有第4節是針對約伯說的。「你豈不知亙古以來,自從人生在地,惡人誇勝是暫時的,不敬虔人的喜樂不過轉眼之間嗎?」(v.4-5)這是亙古以來人生在世的定律,他將整個歷史壓在約伯的身上。傳道書也在講同樣的事情,一切都是虛空,不過是轉眼之間。「他的尊榮雖達到天上,頭雖頂到雲中,他終必滅亡,像自己的糞一樣;素來見他的人要說:他在哪裡呢?」(v.6-7)原來這就是最後的下場,一樣這麼臭、一樣被人拒絕,那風光什麼呢?「他必飛去如夢,不再尋見,速被趕去,如夜間的異象。」(v.8)人生就好像白馬過隙,一下就過去了。耶穌教我們求祂的國和義,這些真的有永恆價值,能夠存留,不是滿足一時的慾望,否則一切都會飛去如夢。
「他的兒女要求窮人的恩;他的手要賠還不義之財。他的骨頭雖然有青年之力,卻要和他一同躺臥在塵土中。」(v.10-11)人為了兒女來積蓄財富,但當他過去的時候,兒女都要乞食,因此他要賠償不義之財,否則他曾經欠人的全會落在兒女身上。第11節已經講他下一代的兒女,年輕時不斷地要為父親還債。父親怎麼樣死,兒女也一樣怎麼在塵土中。他曾經風光過,沒有想到過世之後的情景是這樣。瑣法用這樣的話來說約伯,講歷史的大道理,其實只是想出一口氣,說約伯的誇勝轉眼就過了。
二、不可一世,卻不滿足 (v.12-19)
有些人喜歡自己恭喜自己,看自己多有成就,其實他很在乎人的目光,裡面卻是空洞的。第12-19節就講到他的口和肚腹,他以惡為甘甜,講扭曲的話,藏在舌頭底下,隨時可以彈出來。「愛戀不捨,含在口中;他的食物在肚裡卻要化為酸,在他裡面成為虺蛇的惡毒。」(v.13-14)求神幫助我們反省,有沒有一些酸的和惡毒的話,不但自己講,還喜歡去聽。虺蛇的惡毒不是一次的惡毒,而是一生都在放毒氣。
財主侵吞別人的財寶,「他吞了財寶,還要吐出;神要從他腹中掏出來。」(v.15)神要將這些從肚腹挖出來,其實神真的不需要這樣做,這是瑣法過份的誇張和想像力。
「流奶與蜜之河,他不得再見。他勞碌得來的要賠還,不得享用(原文是吞下);不能照所得的財貨歡樂。」(v.17-18)這些話有一點真理,就是我們拿了人的要償還,無論人出手或是神出手,所得到的不會是真的歡樂,未必真的滿足和開心。
三、災難臨頭的結局 (v.20-29)
「他因貪而無厭,所喜悅的連一樣也不能保守。」(v.20)容易得到,容易失去,這叫發橫財。「其餘的沒有一樣他不吞滅,所以他的福樂不能長久。」(v.21)第22-23節在這段經文的中心位置,「他在滿足有餘的時候,必到狹窄的地步;凡受苦楚的人都必加手在他身上。他正要充滿肚腹的時候,神必將猛烈的忿怒降在他身上;正在他吃飯的時候,要將這忿怒像雨降在他身上。(v.22-23)狹窄是自己過分的膨脹,連門口也無法出去。人生最風光的時候,災難突然之間就來到,是他防備不了的,這叫自掘墳墓。原本這個墳墓是要來埋葬他的對頭,不料有一天他自己跌了進去,惡人的結局是這樣,挖的墳墓越來越大,有很多人跌下去,挖墳墓的人自己就跌在裡面。
「他的家產必然過去;神發怒的日子,他的貨物都要消滅。這是惡人從神所得的分,是神為他所定的產業。」(v.28-29)瑣法說這是約伯不悔改的結局,約伯只會覺得這些朋友不明白他。求神幫助我們,如果身量不夠,我們真的無法講恩慈的話。大道理人人都會講,但我們的生命真的需要成長,我們都很需要神的恩典。■【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