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律法,勿被詛咒
前言:
「摩西和以色列的眾長老吩咐百姓說:你們要遵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25:1)之前的經文一直是摩西對百姓說話,但這章的經文一開始就加上了「眾長老」,可見有更多的領袖興起來了。全民上下一心,要遵守神的律例,進入蒙福,遠離詛咒。
一、重申誡命得應許 (v.1–8)
「把這律法的一切話寫在石頭上。你過了河,可以進入耶和華─你神所賜你流奶與蜜之地,正如耶和華─你列祖之神所應許你的。」(27:3)在過約旦河之前,要宣告神的律法。以色列民漂泊了四十多年,如今終於可以安定下來。不過,在安定之前,仍需要爭戰,他們是在爭戰中得著勝利和祝福。在屬靈爭戰中,一定要守住神的誡命,才能大大得勝,否則就會被仇敵打得落花流水。
在進入應許地之前,先要立石為記,把誡命的重點寫在上面。「你們過了約但河,就要在以巴路山上照我今日所吩咐的,將這些石頭立起來,墁上石灰。在那裡要為耶和華─你的神築一座石壇;在石頭上不可動鐵器。要用沒有鑿過的石頭築耶和華─你神的壇,在壇上要將燔祭獻給耶和華─你的神。」(27:4–6)我們進入應許地之前,要先與神立約,並要記住神的誡命,而且,要用沒有鑿過的石頭築壇。沒有鑿過的石頭,是代表對神完全的獻上,而非獻上次好的。當時以色列民沒有鐵器,不可動鐵器,表示沒有找其他的民族來幫助。我們對神要專心委身地跟從,要口心一致。築壇後,在壇上要將燔祭獻給神。燔祭是把祭牲全然燒盡獻給神,代表完全的順服,沒有任何的保留。
「又要獻平安祭,且在那裡吃,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歡樂。」(27:7)平安祭獻過後,祭牲的肉可以留下來大家一起吃。平安祭是自發性敬拜神的行為,代表我們帶著感恩的心與神相交,也代表與眾人有美好的互動。
我們對神全然地委身時,神就在屬靈爭戰中讓我們大大得勝。其實,我們經歷爭戰,最後的目的就是經歷得勝。
「你要將這律法的一切話明明的寫在石頭上。」(27:8)在跟隨神的過程中,要做一個明明跟從的人,讓人知道我們的身分就是神的使者。我們在神的面前謹守祂的法度時,就進入祂的應許,這是神的心意。摩西與眾長老再次向百姓重申,不但在山上領受法版和約櫃,而且要把這些律法明明的寫出來。
二、傳承律法免詛咒 (v.9–26)
「摩西和祭司利未人曉諭以色列眾人說:以色列啊,要默默靜聽。你今日成為耶和華─你神的百姓了。」(27:9)這裡不只是摩西和眾長老,還加上了祭司利未人,凸顯了他們的身分。「默默靜聽」這個詞只在這裡用過,表示保持安靜。當我們成為神的百姓,就要聽祂的話。
「你們過了約但河,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約瑟、便雅憫六個支派的人都要站在基利心山上為百姓祝福。」(27:12)摩西還把十二支派分為兩批,第一批六個支派是雅各的妻子利亞和拉結所生兒子的後代,他們在基利心山上為百姓祝福。「基利心山」是指割取。第二批六個支派是利亞所生的流便和西布倫,以及雅各的妾侍所生兒子的後代,他們在以巴路山上宣布咒詛︰「流便、迦得、亞設、西布倫、但、拿弗他利六個支派的人都要站在以巴路山上宣布咒詛。」(27:13)「以巴路山」的意思是「石頭」,是指光禿禿的山。
27:15–26共有十二個咒詛,神有次有序地把這些咒詛陳明出來,第一個涉及與神的關係︰「有人製造耶和華所憎惡的偶像,或雕刻,或鑄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設立,那人必受咒詛!百姓都要答應說:阿們!」(27:15)神非常重視我們對祂的專一,我們的心裡不要有其他的偶像,無論是配偶和孩子,還是其他牽動我們的心思的事物,例如手機等等,都不能代替神在我們心中的地位,我們要單單注視祂。第二個是與父母的關係︰「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27:16)我們要趁子女還小時,就教導他們尊重父母,讓他們蒙福。我們也要檢視自己與父母的關係,要懂得尊榮他們。
第三至五個是與鄰舍的關係︰「挪移鄰舍地界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27:17)我們不可以貪心,不可以佔用別人的東西。「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27:18)瞎子是有缺陷的人,我們不要為了利益誤導別人,讓無法分辨善惡的人作出錯誤的選擇。「向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27:19)神很重視孤兒寡婦。
第六至九個(27:20–23)是與性有關的罪行,特別是與近親亂倫的問題,是神非常憎惡的。
第十個是暗中殺人的︰「暗中殺人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27:24)這也包括暗中攻擊人的人。
第十一個是賄賂人的︰「受賄賂害死無辜之人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27:25)
第十二個是總結︰「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27:26)
這十二個咒詛所講的行為,很多時候是不輕易被發現的,甚至是暗中進行的。我們在暗中所作的一切事情,神都會追討。我們行事為人不但要光明磊落,還要摸自己的內心,是否有暗中的思想,是神所憎惡的。我們進入佳南美地之前,必會經歷屬靈爭戰,神向我們重申律法,頒布誡命,是想要我們免去一切的咒詛。
總結:
當我們在暗中作出不屬神的行為時,我們的爭戰不會得勝,我們無法得著應許,我們的生命將落在咒詛裡。我們可以靠著神在我們心中的律法,善待別人,歡喜快樂地跟隨神,得著神的應許。■【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