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神要告訴我們一件事:把惡從我們中間除掉!第7、12、17節都在講這方面,以色列人正要進入應許之地,在那裡他們要蒙福,但所住所吃的都非由於自己的努力,且有好的山水,神要祝福他們,但是他們如何繼續蒙福發旺呢?原來,神告訴我們,要除掉中間的惡。
當進入應許地,日子久了,地上很多不好的事會影響,心就偏離,敬拜也會愈來愈不像樣。進入迦南時,滿有神同在,因為他們都見過不可見的神,聽過神的聲音。但下一代呢?下一代的下一代呢?開始受到當地迦南文化的影響,拜偶像以及人心敗壞。
一、除掉偏邪的敬拜 (v.1)
凡有殘疾,或有什麼惡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v.1人要敬拜神,為何不能獻上最好的呢?不是頭生的呢?人沒有尊榮神,不捨得拿最好的尊榮神,進入應許地後看重物質,敬拜時墮落沒有做足,以色列人後期就是如此。連祭祀都止息,聖殿荒涼,祭司利未人也失業了,神未得榮耀。摩西在他們未進入前,就已經告訴他們,在敬拜上不要偏差。有,卻非最好的,獻給神。我們要反省,在十一奉獻和慈惠上,以色列人還有甘心祭,平安祭,他們所獻的遠超過十分之一,多一兩倍,但他們是否尊榮神呢?
二、不要敬拜別神 (v.2-7)
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諸城中,無論哪座城裡,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他的約,去事奉敬拜別神,或拜日頭,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有人告訴你,你也聽見了,就要細細地探聽,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用石頭將他打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v.2-7)
迦南地有假神,當地風俗會敬拜許多受造之物,敬拜日月星晨、拜偶像,以求得能力;日子久了,以色列人會受影響。要除掉這樣的人,要打死,但如何證實有這樣的事呢?第4節說要細細的察看,也就是說審判官要起來,「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V.16:18)又或者是利未人,他們要去審查真相。若真有這樣的人,無論男女都要除掉。誰可以丟第一塊石頭呢?就是見證人。若你親眼看見了,指證別人,就要丟第一塊石頭,你要為這個人的生命負責任;若作假見證,而審判官和祭司都相信你,你就是殺人了,神要追討你的罪,這是很嚴肅的事。
三、除掉不公不義的事 (v.8-13)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v.8-9)
遇到不公義、難斷定的案件,可能是殺人、爭競、爭奪財產等等,各城中有審判官來審判,他們要追求公義,好叫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存活。但如有難斷定的案件時,就要帶到耶路撒冷由祭司利未人判斷,或是由大家推舉的審判官,二者擇一。在這些人面前求問,在神的居所宣判判語,他們所講的話代表神,求問的人要聽、要服判斷。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V.12)也就是說,審判官或利未人要起來,負起責任去判斷難判的案子,代表神給予百姓最後的判語;將以色列人中不公不義的事除去,而當事人也要順服這樣的審判,不聽會被打死。以色列人必須聽,沒有選擇。
前一段講要除掉敬拜的惡,而這裡講的是人的惡、爭競、貪心,是人彼此間的衝突,這些衝突所產生的不公義。要順服神,不是為地上的事。以色列人彼此發生問題,相鬥,所以要除去一切的爭競,最後由審判官、利未人來止息紛爭,人與人之間產生的惡也要除掉。這樣才能在應許之地日子長久且得福。
四、除掉偏邪高傲的心 (v.14-24)
以色列進入迦南地後,當他們見到各國有王治理,所以羨慕也想立王,其實這不是正確的事,神才是他們的王。神體會人心的軟弱、喜歡眼見,雖覺得不妥,降低了神管治和帶領的層次,且王會轄制人,但以色列人卻想如外邦人立王。神雖允許,但也告訴他們說,是我允許,是我揀選,而且王的心不可偏邪,要完全歸向神。否則選出的王也會偏離神。
前面先是說向神的敬拜,然後是人與人之間的爭競衝突,第三就是人想要有對象去跟隨,覺得神是不可見,缺乏個別的關係,效法外邦。結果神讓了步,允許立王但非其本來心意,所以提出:王要除掉偏邪的心。
現在的政府是人選的,人選的是否最好呢?看台灣政治就知道了,神選的才是最好…,「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v.16)王要有信心信神,而不是信軍隊和兵馬,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v.16)古代用嫁娶外邦的勢力,兩國有好關係結盟。外邦都想和以色列結親,所羅門王有很多的妃嬪,結果隨從拜假神。神告訴以色列人不可以貪心,要以神給的一切為滿足。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v.18)作為王,他要心存屬神的知識,順服神的話並且謹守遵行。「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V.20 )心要謙卑順服,王的條件。
原來,世界有很多東西會把我們帶離神,敬拜會偏離,人與人之間會有衝突,人會效法外邦人立王,心放在物質上在軍隊上,以至離棄神,不能留在應許中蒙福。我們在蒙福當中,但要小心世界的拉力,信靠的是耶和華神。■【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