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爭戰的預備
這一章是以色列打仗前的訓話,神與以色列民一同準備在迦南爭戰。在進入神聖的爭戰前,神會對我們說什麼?這就是這章的本質。神預備祂們爭戰,要得著為業之地,趕出又大又強的民。
一、你們必勝﹗不要貪別人的東西 (v.1-5)
「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國的民,都比你強大。」(v.1)這裡有七國的民,神要把這些人交在以色列民的手中,滅除淨盡,這意味著在神的手中,沒有一個民族是祂不能掌握的,沒有一種作戰能力是神攻克不了的。
「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v.2-3)神吩咐以色列人要滅絕敵人,像獻燔祭一樣完全滅絕。「滅絕淨盡」指完全滅絕,作為名詞指「當滅之物」。以色列民身為遊牧民族,進入迦南地會看見很多前所未見的美物,會被引誘結親或拜偶像,所以要滅絕他們,否則神的怒氣一到,也會把以色列民滅絕。
對於迦南七族,神不用琉璜與火來毁滅這地,像毀滅所多瑪、蛾摩拉那樣,而是要把這地一切的美好留給以色列民。因此,他們對仇敵要恨心,不要鬆手,這是神對以色列人的要求。「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v.5)在奪城後,裡面所有的人畜、神廟、偶像都要速速消滅。
二、你們必勝﹗要知道自己是誰 (v.6-16)
神要以色列民作聖潔的民,成為蒙福勝萬民之民,他們是神用大能膀臂從埃及地領出來的。「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v.6)神是聖潔的,他們歸屬於神也成為聖潔。
「聖潔」原文是קָד֖וֹשׁ (qā·ḏō·wōš),就是「加低斯巴尼亞」的「加低斯קָדֵ֥שׁ (Kadesh)」。神在那裡跟他們一起生活了三十八年,那個地方並不是特別神聖,但他們不能進入迦南就停留在那裡,神與他們同在。要聖潔就要去親近神,而不是依靠自己的方法。聖潔是神給我們的禮物,我們原本是沒有的,越親近神就越得著從神而來這份聖潔。聖潔是指「分別出來」,與「㨂選」一樣;「歸耶和華為子民」原文是珍寶,是神特別珍愛的寶貝。
「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v.7-8)「專愛」指神貼近祂的百姓,心中沒有其他的民。神用十災擊打埃及地和法老一家,神把以色列民從所懼怕的埃及偶像一步一步拯救出來。
「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實的神;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向恨他的人當面報應他們,將他們滅絕。凡恨他的人必報應他們,決不遲延。」(v.9-10)以色列民知道並親身經歷過神的供應及拯救,神從他們列祖直到這代都守約施慈愛,恩待他們,從來沒有使以色列民失望過。神把律法放在以色列民中,要他們跟從,煉淨他們成為屬神的子民。神把這份關係放在以色列民面前,他們要選擇。他們選擇遵守律法,就越來越靠近神,但若輕視律法去拜偶像,就是恨神的人,神就立刻報應他們。
以色列民與神有很特別的關係,神把豐盛放在這份真關係中,祝福祂所愛的以色列民。「他必愛你,賜福與你,使你人數增多,也必在他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給你的地上賜福與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並你的五穀、新酒,和油,以及牛犢、羊羔。你必蒙福勝過萬民;你們的男女沒有不能生養的,牲畜也沒有不能生育的。」(v.13-14)神在此刻說出這些物質上的祝福,是要他們放心地打仗,知道神已預備更好的事物,不要帶著貧窮的靈貪戀當地的東西。「耶和華─你神所要交給你的一切人民,你要將他們除滅;你眼不可顧惜他們。你也不可事奉他們的神,因這必成為你的網羅。」(v.16)
三、你們必勝﹗要知道神是可畏的 (v.17-26)
- 神在埃及地顯明祂是爭戰得勝的神
「你若心裡說,這些國的民比我更多,我怎能趕出他們呢?你不要懼怕他們,要牢牢記念耶和華─你神向法老和埃及全地所行的事,就是你親眼所看見的大試驗、神蹟、奇事,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都是耶和華─你神領你出來所用的。耶和華─你神必照樣待你所懼怕的一切人民。」(v.17-19)神要以色列民牢牢記住,祂在埃及地為他們擊殺了最大的仇敵,何況這迦南七族的人呢﹗
- 神派大黃蜂飛在民的前面
「並且耶和華─你神必打發黃蜂飛到他們中間,直到那剩下而藏躲的人從你面前滅亡。你不要因他們驚恐,因為耶和華─你神在你們中間是大而可畏的神。」(v.20-21)以色列民不用衝出去與仇敵爭戰,只需要跟著耶和華出去爭戰,祂可以用各樣爭戰的武器,這就是神聖的爭戰。
- 神會大大擾亂敵人,除滅迦南人
「耶和華─你神必將這些國的民從你面前漸漸趕出;你不可把他們速速滅盡,恐怕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耶和華─你神必將他們交給你,大大的擾亂他們,直到他們滅絕了;又要將他們的君王交在你手中,你就使他們的名從天下消滅。必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直到你將他們滅絕了。」(v.22-24)爭戰不在乎人多人少,得勝在乎耶和華。迦南地的爭戰是有節奏的,以色列民需要配合神的節奏。
「他們雕刻的神像,你們要用火焚燒;其上的金銀,你不可貪圖,也不可收取,免得你因此陷入網羅;這原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可憎的物,你不可帶進家去;不然,你就成了當毀滅的,與那物一樣。你要十分厭惡,十分憎嫌,因為這是當毀滅的物。」(v.25-26)「焚燒」代表燔祭,把不潔之物全部焚燒淨盡,一件不留。這是神聖爭戰的基本原則︰討厭神所討厭的,不可憐恤,不可帶進家裡,要全然毀滅,要記著神是賜福給民的神。■【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