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申命記 22

活出神子民的樣式

 

以色列人將要進入迦南地,神再次提醒新一代進去後應該如何遵行律法。

 

一、愛人、愛己、愛生命 (v.1-8)

 

  1. 要愛人如己,總要幫助 (v.1-4)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他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v.1)看見弟兄的東西丟失了,要幫助他物歸原主。若認識失主,就要歸還;若不認識,就要把丟失的牲口帶回家,好好照顧牠們,待失主來尋找(參v.2)。我們付代價來安頓別人丟失的牲口,這就是愛人如己。

 

「你的弟兄無論失落什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v.3)從牛羊擴展到驢子、衣服等,處理失物的方式都是一樣。又或是牛或驢跌倒在路上,都要幫助牠(參v.4)。總結而言,就是要幫助別人的牲畜,就連別人的衣服也要看顧。總要幫助,不可佯為不見!

 

  1. 男女該有自己的樣式 (v.5)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v.5)我們站出來應該有神的樣式,所以無論男子女子都該有自己的樣子,讓人一眼就能分辨,因為這是神給我們的樣式。我們要愛惜自己、接納自己,活出神子民的樣式!

 

  1. 愛惜生命,不要趕盡殺絕 (v.6-7)

 

這裡運用了一個例子,就是遇見鳥窩,不要把母鳥和牠的孩子連蛋一併帶走,因為這樣做等於趕盡殺絕(參v.6)。「總要放母,只可取雛」(參v.7),把幼鳥或蛋取走是可以的,因為母鳥還可以生育;但若把母鳥帶走,那麼牠的孩子也不能存活了,所以帶走母鳥跟把全巢都帶走沒有兩樣。神在教導我們該怎樣和大地互動。

 

  1. 愛惜生命,不要過失殺人 (v.8)

 

「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杆,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流血的罪就歸於你家。」(v.8)以色列的房子是建造在斜坡上,人能行走在屋頂上,所以神叫以色列人在房上的四圍安裝欄杆,免得有人看不清楚走過時就從房上掉下來。不要想別人從房子上掉下去與自己無關,該去想別人若掉下去就很慘了,因此要造個欄杆提醒他一下。

 

二、各從其類,不要混雜 (v.9-12)

 

「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裡,免得你撒種所結的和葡萄園的果子都要充公。」(v.9)當種子混在一起種植時,可能會產生了一種新物種出來,等於混種,這在神眼中是不好的。

 

「不可並用牛、驢耕地。」(v.10)牛屬於潔淨的,但驢則屬於不潔的,牠們並不是同類;此外,牛和驢的體型大小不一,牠們要並在一起耕地也是困難的。此外,若把牠們常常放在一起,牠們就有機會自己混種了,這是神所不喜悅的。

 

「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攙雜料做的衣服。」(v.11)混雜在一起的物料在神眼中是不好的。細麻是直的,但毛卻是彎曲的,所以麻就是麻、毛就是毛,應該清清楚楚各從其類!

 

「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做繸子。」(v.12)這是神所規定的,好讓百姓看見就記得要遵從耶和華一切命令!當以色列人按照規格穿著,一站出來別人就認得這是以色列的服裝,從萬民中被分別出來。

 

三、夫婦相愛,專一到底 (v.13-30)

 

夫婦婚後,丈夫可能覺得妻子並非處女,認為她曾經和別的男人有親密關係,覺得不開心就討厭她。這件事顯明出來就要處理,但如何知道孰真孰假呢?若事情是真的,那女子就要被治死,因為她沒有護衛自己的貞潔。但若是丈夫誣賴妻子,那他就要被懲治,除了賠償妻子外,終身也不能休她(參v.13-21)。與有夫之婦行淫的,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參v.22)。這些都是關於夫婦之間的事。

 

若有處女已經訂婚,有婚約在身,但有男人與她行淫:若發生在城中,她是可以喊叫求救的,若她不叫就表示同意了,那麼男女都有問題;若發生在田野,她是叫也沒用,所以她是受害者,那就單單處理男的(參v.22-27)。若男人與沒有婚約的處女行淫,男人就要負責任娶了她;但若女子不願意嫁給他,那男人就要賠償她(參v.28-29)。這些都是關於男女之間各種淫亂狀況的處理。

 

「人不可娶繼母為妻;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v.30)這是針對婚姻的問題。神要求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所以若與繼母連合就違背了神對婚姻的基本原則。婚姻是神非常看重的,因為祂藉此顯示基督與教會的奧秘。當人在淫亂中,就沒有活出神對婚姻的計劃;或者與繼母行淫,就破壞了神對婚姻的神聖。

 

神既然拯救了我們,把我們放在一處,我們彼此應該要有好關係、好好互相幫助,看見對方有需要時,我們就擺上自己所能做的。當我們健康時可以好好幫助人,當我們有疾病時就領受被幫助。求神來幫助我們活出神子民的樣式,享受彼此的關係!■【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