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申命記 21

聽神的話善待人和大地

 

第二十章講五方面的問題和難題,特別是家庭的問題上需要知道的真理。摩西對以色列人說,進入應許之地得地為業後,在地上繼續生活,可能會發生不開心的事情,例如會有誤殺、謀殺、戰爭等等,應該怎樣面對。縱使有不好的事情發生,如果以惡報惡,即使在應許之地也會失去祝福,活在咒詛裡。蒙福的方法就是聽從神去處理事情,對人和對大地都要用神所吩咐的律例典章去處理。

 

一、有人被殺、發生兇殺案 (v.1-9)

 

有人被殺、發生兇殺案,不知道是謀殺還是誤殺,人已經死了,卻找不到兇手,應該怎麼辦?「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若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從被殺的人那裡量起,直量到四圍的城邑,」(v.1-2)如果一個地方死了人,不只是殺人的人要負責任,整個城市都要負責,因為一件兇殺案發生不只是一個人的問題,而是一個社會的問題。

 

「看哪城離被殺的人最近,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把母牛犢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v.3-4)哪個城離得最近,那個城的長老就要取牛犢出來打折頸項,以示負責、承擔。在承擔的過程中,祭司和長老都要出來,祭司要禱告、潔淨、宣告祝福、要做判斷。城市的人要出來回答。

 

「那城的眾長老,就是離被殺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頸項的母牛犢以上洗手,禱告(原文作回答)說: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v.6-7)要表示不知道這件事,但是願意承擔和潔淨,因為找不到兇手來承擔。「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v.9)當有兇殺案發生的時候,這個城市要起來承擔,因為如果血流在地上,地是屬於城市的,這個城市就有問題,因為地被玷污了,它就有「流無辜人的血」的罪,有咒詛,神就無法同在了。人若要神臨到同在,就要除去這一切的罪,而除罪的方式就是代贖,地屬於誰誰就要承擔。

 

大地是神給我們為業的地方,我們要好好的起來按神的方式善待大地,而不是按自己的利益、心願任意妄為。我們每一個人都要起來對神負責,聽神的話、善待大地,每個百姓、每個國家都有責任。

 

二、戰爭中被擄的婦女 (v.10-14)

 

第二個個案就是戰爭中被擄的婦女如何處理,也是要聽神的話不可姦淫,不可以娶外邦的女子。我們要聽神的話善待人和大地,縱使是被擄的婦女都要如此。希伯來人打仗勝利了,有心儀的被擄的婦女可以帶回家,因為她是戰利品,但不可以帶回家就強暴她,應該剃頭髮、修指甲、然後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這個儀式代表她要除去被擄之地的一切文化,脫離以前的信仰,脫去被擄的身份,歸為以色列人,成為妻子。要讓她為父母哀哭一個整月,然後才可以與她同房,成為她的丈夫。要經歷這樣的一個程式,善待她。假如過了一段時間不喜歡她,不可以將她打回奴僕的原形。「後來你若不喜悅他,就要由他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他,也不可當婢女待他,因為你玷污了他。」(v.14)不可羞辱她,要敬重她、愛她。縱使最後不喜歡她,要休了她,也要讓她得自由,不可將她當為婢女和奴僕,不可以為錢賣她,使她在社會中是自由的。

 

三、家庭中的問題 (v.15-17)

 

第三個個案是如果不再愛太太,太太所生的長子依然要得產業的雙倍,跟其他孩子相比,長子要得著雙倍,不能因為不愛孩子的媽媽,不給長子雙倍的產業。「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v.17)縱使對這個妻子沒有愛,甚至厭惡,但不能影響孩子,仍舊要按照神的話要給他雙份。

 

四、家中有悖逆之子 (v.18-21)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v.18)就是這個孩子不遵行孝敬父母的誡命,不聽從父母,甚至貪食好酒。「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對長老說: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不聽從我們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v.19-20)父母要將律法傳給兒子,教他們如何愛神、敬畏神,做一個蒙神喜悅的人,如果他不聽,甚至貪食好酒,父母就要將他帶到城門口長老那裡,審判他。長老查明問清,他不聽什麼,對整個社會有什麼危害,對其他家庭、對整個大地有什麼影響,做一個判斷,長老確定了可以將他打死。「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v.21)面對不聽的人就要除去,保存整個以色列的群體都敬畏神。

 

五、人被處決屍首當夜不可掛在木頭上 (v.22-23)

 

「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v.22-23)這個人被審判,是被咒詛的人,被處決掛在木頭上。按律法規定,日落之前要將他取下,以免晚上遺體被鳥獸所吃。縱使他已經被處決,也要善待他的遺體。人要用神的方式善待每一個人和大地,要去愛每一個家人,孝敬父母、愛兒女,保護每一個生命,甚至被擄婦女的生命也要被保護,死人的屍體也要看顧,不可任他風吹雨打被鳥獸所吃。

 

五個例子下來,總結說來就是要聽、要敬畏神。人進了得地為業的土地後,很多事情會發生,因此要聽神的話。祭司利未人、長老和領袖要起來保護整個社會,父母也要起來教導兒女神的律例典章。我們要成為蒙神喜悅的兒女,保護大地不被玷污,讓我們與神之間的管道是暢通的,讓每個人都蒙福。在這個得地為業的大地上,任何一件不開心的事情都不是一個人的問題,而是大家的問題,需要大家一起承擔。■【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