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每一方面都要尊榮神
我們不只每年朝見神、敬拜神,還要在生活的每一方面都尊榮神、事奉神,顯出我們是神的兒女。
一、不可用迦南人的方式舉哀 (v.1-2)
「你們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兒女。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將額上剃光。」(v.1)若有親人離世,不可為死人在自己的身上用刀劃身,也不可將自己額上的頭髮剃光以示悲哀,或作祖宗崇拜的儀式。因為當時的迦南人有此風俗,藉此顯出對死人的孝心,好讓先祖能保佑他們。但我們是神的兒女,這是一切禁令的開頭!神兒女的保護應是神而來,而不是從祖宗而來;死人也是被造之物,掌權萬有的是神,所以我們不要有任何的祖宗崇拜。我們應單單崇拜神,因為惟有祂才是我們的父親,那終極的創造者!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v.2)我們是神聖潔的民,是單單屬於耶和華。不要因為父母至親離世而自殘,因為身體是神所造的,也是聖潔的,是完全屬於神。因為我們是神在萬民中揀選的,所以不要效法世界,甚至是我們舉哀的方式也與世人不同。我們要在生活中的不同方面都尊榮神,表明敬畏神、順服神,我們必會蒙福!
二、在飲食上尊榮神 (v.3-21)
神在舊約中指明有些東西不可吃,其實是體恤以色列人的健康。例如,神表示豬不潔不可吃,現在我們知道豬有蛔蟲、寄生蟲,對當時的人而言可能會造成疾病。另一方面,當時的迦南人也會用豬作獻牲給偶像,以圖得到偶像的保護,所以在屬靈層面上神也不容許以色列人吃豬肉。這段內容說明以色列人的飲食習慣與世人不同,顯明他們是神的兒女,目的是教導以色列人學習敬畏神!
「凡自死的,你們都不可吃,可以給你城裡寄居的吃,或賣與外人吃,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v.21)他們是神聖潔的民,神不讓他們吃這些自死的,但可以處理或賣掉牠們。我們是神的兒女有著祂的生命,祂不要我們輕看生命,也不要把死的東西放在我們生的生命中,因為神的兒女不要吃這些自死的,這是屬靈原則!同樣理由,因為山羊羔母的奶是用來餵山羊羔,讓牠長大,這奶是生命的供應,若用帶著生命力的奶來煮死去的山羊羔,是違背了神生命的定例。在神裡面,凡屬生的都不能和死的混在一起,因為在神裡面沒有死亡!這裡也帶來重要的提醒,我們的生活各方面都要帶來生命,所以我們的口要說有生命、造就的話,我們的口要來供應生命,而不是拆毀生命。
三、在財務上也要尊榮神 (v.22-29)
我們收入的十分之一要取出來,用作尊榮神的奉獻,顯示我們是屬神的兒女(參(v.22-26)。另外,每三年的末一年,要把收入的十分之一取出來賙濟窮人,幫助有需要的人(參v.27-29)。
因為所有的收入都是神所賜福,所以在一切的收入中都要順服神來分配所得。有哪些是自己可以吃、可以用的,甚至在哪裡吃都有規定;有哪些是屬於神的,有哪些是用作賙濟窮人的,怎樣運用都要分配好,如此就是神的兒女。我們在每一方面都要聽從神並尊榮祂,就會蒙福!
「這樣,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v.29b)當我們聽從神的話,用祂的方式行事,擁有慷慨的心、尊榮神的心,向神獻禮物並以神為神,在神所立為祂名下的地方而不是以其他方式,如此,神說祂要來祝福我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