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完全得著神應許的產業
這章講到產業的邊界,邊界確定後,就可以開始分產業。雖然神為我們預備了產業,但我們未必能完全得著,可能是下一代才得著,又可能是這代先得著部份,下一代再得著部份,再下一代才完全得著。儘管如此,神的心意還是要我們完全得著產業,我們在所屬的這代是可以得著的!
一、產業有邊界,信心身量要跟上 (v.1-15)
神所賜予的產業是有邊界的,祂不希望人無止境地擴張土地,否則會引起戰爭。聖經中提到「不可挪移地界」(參箴22:28)、「地不可永賣」(參利25:23),都顯明神的產業是有邊界。凡屬於我們的,神會把得勝的恩膏賜給我們;若過了界就不是出於神了。神不希望有戰爭、不公義或欺壓出現,所以我們應當專注在與神與人合宜的關係上,去避免因爭奪土地和產業而衍生的罪行和勞苦。
「南角要從尋的曠野,貼著以東的邊界」(參v.3),以東是以色列的兄弟,意思是要與兄弟和睦同居。「從押們轉到埃及小河」(參v.5),與埃及小河為邊界;囑咐以色列民不可重回埃及,也不要擴張到埃及那裡去。「西邊要以大海為界」(參v.6),以地中海為界。「從何珥山劃到哈馬口,通到西達達,」(v.8)「這界要下到約但河,通到鹽海為止。」(v.12a)以色列人的應許之地是在約但河西。神把應許的產業範圍說得很清楚,我們需要用這些邊界去作幾方面的思想。
神要把應許之地(從埃及小河到哈馬口)給以色列人,但經過六百年後,到所羅門年代才完全得著;自神應許亞伯拉罕給他產業,大概花了一千年時間才真正取得,反映出應許與信心及身量之間的差距。神要賜予我們的是非常廣大,若以色列能完全跟隨神,所得的產業是可以到哈馬口,然而實際上只得了「從但到別是巴」(參撒上3:20),一直等到所羅門王朝才完全得著。這裡看見一個民族或國家該怎樣跟隨神,對個人而言也是同理!神所應許的需要人來回應,這時候信心就要跟上。我們做決定時,要記得神給我們的呼召。哈馬口既是神賜給我們的,有機會得的,我們就應該去得到它;這是產業的疆界,也是服事的定位。
神有賜予服事的領域,但我們的信心和身量需要跟上!透過第一段神所給的地界,我們可以發現,神的應許原本非常廣大,但看我們的身量就把範圍稍為縮小一點,到我們落實時又再小一點。我們不要這樣,該用信心和身量跟上神的應許!
另外,神要把應許的地給十二支派,但有兩個半支派說不要,而在約但河東住下來,那麼餘下的九個半支派就來分配應許之地。一定會有人選擇拒絕上好、選擇次好的,次好其實是不好的(參v.13-15)。
二、產業要分地,活在神安排之下 (v.16-28)
接著,神找祭司以利亞撒和約書亞負責分地的工作。跟隨神就要如此有信心,還未開打,就已經全部分好了,表示一定會勝利的!神揀選領袖,另外揀選了九個半支派的代表來協助分地;至於約但河東的兩個半支派,神就不理了。從歷史的軌跡觀看,那兩個半支派的下場並不好,他們以為自己是最聰明的,結果所選的卻是最差的,分地在死海旁邊,而且所得之地是最先消失的。我們要活在神的安排下!當兩個半支派拒絕神的安排要自主時,神就不管了,這樣不好。我們應該跟隨神的安排,讓我們的權柄來安排,他就會為我們遮蓋,他的保護就會更大臨到。
神揀選十個領袖的次序:猶大支派、西緬支派、便雅憫支派……這跟之前數點百姓或對著會幕安營的次序不同,這是依據要分配的土地由南到北所排序出來的。另外,神所選的領袖中,除了迦勒是同一代,其餘都是新的;而迦勒這時應該已經八十五歲了。經過四十年,迦勒仍然在神的名單中,而且他是憑著應許得希伯崙,而不用抽籤;其他人都要透過抽籤來分地。迦勒四十五歲時的信心決定了他現在的位置,可見信心是最關鍵的!
此外,神只把應許之地量到哈馬口,因為當年十二支派去窺探迦南地四十天的時候,他們最北去到哈馬口(參民3);所以是神的判斷,也是人實際走到那裡就回頭了。因此,給這世代的地界就只到哈馬口!
分地時與早前數點的人數並沒有相差太久,但領袖的名字卻換了一批。這些人當然是神特別揀選的,可能被眾人所信任,因為支派中是靠他們來分地的;而且分好地後還要進去得地為業,這仗是必須打的,所以換了一批新領袖。故此,產業要分地,但必須活在神的安排下!若靠人自己,光是提名的程序就很複雜,可能有很多人出來競選,要分自己支派的地,產生很多的鬥爭和傷害;地還未分,傷害卻到處都是了。因此,很多時候這些東西由神去揀選、去遮蓋、去負責,是最好的安排,我們只管活在祂的安排下,祂自會幫助我們。
經過四十年的曠野漂流,新的一代要進入應許之地,不需再走曠野了,但他們的信心和身量必須跟上,不然土地分了也是白分。最後,迦南人沒有被趕出去,變成以色列人的網羅,要經過七次循環後,以色列才得以建國。產業固然是神應許給我們的,我們可以在今生靠著神把身量不斷提升而得著,它可以一千年後才得著,也可以是我們親眼看見應許成就!■【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