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最後一站:對付肉體到底,為神打那美好一仗
這章是摩西的最後一站,也是曠野最後一站。之前以色列人已經打敗西宏及巴珊王噩,現在打完這場仗後,神會收取摩西性命,而其他以色列民則進入迦南地,所以這是場必打的仗,同時也是場必勝的仗!
一、肉體要對付,為神來爭戰 (v.1-11)
神對摩西說:「你要在米甸人身上報以色列人的仇。」(參v.1-2)到摩西跟百姓說時,那說法就變成:「要從你們中間叫人帶兵器出去攻擊米甸,好在米甸人身上為耶和華報仇。」(參v.3)神說為以色列人報仇,摩西說為耶和華報仇;當然兩種說法都正確,但角度卻截然不同。以色列人因為在什亭犯淫亂而死了兩萬四千人,所以這仇是為以色列人來報!但摩西曉得神的心,他明白這是在為神報仇,因為當以色列人犯罪被外邦人嘲笑,神的榮耀也受虧損。所以這仗是為以色列人打,也是為神打!正因為我們與神綁在一起,所以在使徒行傳中記載掃羅逼迫基督徒的時候,大馬色的路上大光顯現,耶穌就問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參使9:3-4)?這事對掃羅而言只是逼迫基督徒,然而耶穌卻視作他逼迫自己,凡逼迫屬耶穌的人,就是逼迫耶穌。摩西來到一百二十歲,很清楚看見他們是跟神綁在一起的!
舊一代以色列人已倒斃在曠野,新一代要準備進入迦南地,他們的肉體和血氣需要被對付。路難行也不要抱怨,但就是有人抱怨謗讟神,結果火蛇就進來殺滅很多人。我們要清晰:神說要得地為業,但原來那些謗讀神的人是不能去打仗!原來那些屬肉體、屬血氣的人是不能進入迦南地,也包括摩西不得進去;因為他曾血氣發動擊打磐石,以致無法進入應許之地。由此可見,曠野的最後一站就是要把肉體對付到底,得勝了就可以進去得地為業!這是場爭戰,同時也是為神打的仗!
彌迦先知領受對以色列百姓說:「我的百姓啊,你們當追念摩押王巴勒所設的謀和比珥的兒子巴蘭回答他的話,並你們從什亭到吉甲所遇見的事,好使你們知道耶和華公義的作為。」(彌 6:5)他們在什亭與摩押女子淫亂,然後在吉甲受割禮,這段日子非常重要,必須先處理好生命才能打仗!
這場仗有一些特別之處。首先,每個支派打發一千人去打仗(參v.4);每支派也有代表,合共一萬二千人。但看到後來他們的擄物,光是未婚的處女就有三萬多人,對應摩押未婚的男子就有三萬多,再加上已婚出來打仗的男子,應該共超過十萬人;但以色列只用約十分之一的人數去打仗。人數差距極大,卻戰勝了!摩西清楚知道,這是耶和華的戰役,不是靠人多取勝,靠的是按神心意,就會得勝。
這場爭戰中特別交代了一件事,以色列人殺了米甸的五王,當中包括蘇珥,他女兒在以色列人認罪的場合公開與西緬宗族領袖行淫;比珥的兒子巴蘭也被殺了(參v.8)。巴蘭知道無法直接對付以色列,所以出計謀引誘以色列人犯淫亂。他的計謀惡毒,害死了以色列二萬四千人,所以神要了他的命!巴蘭與伊甸園的蛇很相近,都詭詐且惡毒,所以神要追究到底。神追究巴蘭的罪,與祂審判蛇是相同等級的!圖謀惡計的心,是神所憎惡的!
二、罪惡要消滅,沾染要潔淨 (v.12-24)
勝仗了,所有米甸的男丁都被殺光了。按照當時打仗的慣例,會把婦女和小孩都擄回來,但摩西卻非常生氣。「摩西向打仗回來的軍長,就是千夫長、百夫長,發怒,」(v.14)這仗是為什亭淫亂事件報仇而起,這些摩押女子是直接參與事件的,都必須死;而那些處女則未有實際參與陷害以色列人的事,因此可以保留,孩子也可以保留 (參v.15-18)。摩西和神都分得非常清楚,那些已婚婦人不能留,否則這些引誘以色列人犯罪的婦人融入他們當中,這罪的污染就更大了。罪惡必須消滅,這界線被劃分清楚!
出去打仗的男丁必定曾碰過屍體,所以都需要潔淨。因此,他們需要按照神之前的吩咐,在營外駐紮七日,潔淨後才能入營(參v.19)。我們去打仗前是聖潔,不要謗讀神,也不要有情慾問題,然後去打仗,打勝仗後,需要潔淨才能回歸營裡,這是戰役,也是屬靈爭戰,更是聖潔的爭戰!
三、擄物要平分,感恩要獻上 (v.25-54)
這回擄獲的牲口和人口都眾多,該如何處理呢?之前無論是西宏還是巴珊王噩的戰役中,所有牲口和人口都被消滅;這次有擄物可分,又該怎樣分配呢?這時就需要神的定奪。
「你和祭司以利亞撒,並會眾的各族長,要計算所擄來的人口和牲畜的總數。把所擄來的分作兩半:一半歸與出去打仗的精兵,一半歸與全會眾。」(v.26-27)神在這裡訂了一例:前方打仗與後方看守兵器的都要平分擄物,因為雙方都同樣重要。前方打仗很辛苦,後方要禱告守望和防守,還要供應糧草,所以雙方都有各自需要擺上的部份,大家都是一樣重要。到了大衛年間,打仗和看守器具的也是平分擄物(參撒上30:23-25)。神的原則是這樣,套用到教會服事也是如此,第一線服事的與後方守望禱告的平分擄物,所以鼓勵大家多禱告。雖有爭戰,但有爭戰就有得勝和擄物!■【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