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歷代志下 17

奮勇自強,選擇正道

 

上一章提及,亞撒王太過順境,國中沒有爭戰,以致沒有尋求神;但當遇上爭戰,他竟然把聖殿和王宫裡的金銀拿出來,收買曾經背約的亞蘭王。亞撒不但不仰賴神,更不聽神,甚至把先知哈拿尼囚進監裡,也虐待一些人。他在人生的最後兩年病重,不求問神,只看醫生。他死的時候以香料陪葬,把自己等同於神。歷代志下用了一整章來描述亞撒王的愚昧,而他的兒子約沙法王就在這樣的屬靈氣氛下成長,三十五歲登基時,他要選擇怎麼去作王。每一個王登位都想作一些自覺正確的事,然而,最終這個王是善是惡,在歷代志下是由神的眼光去決定。

 

「耶和華與約沙法同在;因為他行他祖大衛初行的道,不尋求巴力,」(v.3)約沙法是可以選擇他父親晚年的行為施政,就是第十六章整章所提及亞撒的愚昧;而且,「尋求巴力」也是他其中一個選項,因為當時在北國以色列有很多巴力、亞舍拉的先知,以利亞曾大力斥責這種背道之風,根據列王記的記載,當時人民在觀看究竟是耶和華神還是巴力在佔上風。約沙法登位時,正是北國亞哈王第四年,他也可以選擇效法亞哈去行惡。「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王上21:25-26)然而,約沙法最終選擇了「奮勇自強」(參v.1)。

 

整本聖經只出現了兩次「奮勇自強」,除了這裡,另一次是歷代志下十三章7節提到約沙法的曾祖父羅波安,「那時羅波安還幼弱,不能抵擋他們。」這裡的「抵擋」就是「奮勇自強」。昔日曾祖父羅波安不能抵擋、不能奮勇自強,但今天的約沙法能抵擋、能奮勇自強!他的「奮勇自強」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堅固邊防,堅定信仰 (v.1-6)

 

「亞撒的兒子約沙法接續他作王,奮勇自強,防備以色列人,安置軍兵在猶大一切堅固城裡,又安置防兵在猶大地和他父亞撒所得以法蓮的城邑中。」(v.1-2)當時南、北國有很多邊界糾紛,以法蓮本是屬於北國的,後被被亞撒攻下。約沙法不但沒有選擇安舒,還在以法蓮安置防兵。「軍兵」是可以攻打的,而「防兵」是可以防守的。因此,約沙法「奮勇自強」的第一件事就是堅固邊防。

 

此外,約沙法「不尋求巴力」,又「不效法以色列人的行為」,「只尋求他父親的神」(參v.3-4),行他父親早年的道路,推行律法,拆除偶像。「所以耶和華堅定他的國,猶大眾人給他進貢;約沙法大有尊榮資財。」(v.5)「他高興遵行耶和華的道,並且從猶大除掉一切邱壇和木偶。」(v.6)神要他怎樣行,他就怎樣行。作為君王,約沙法選擇堅定信仰、奮勇自強,選擇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其實,我們每天都作要大大小小的選擇,無論是生活瑣事,還是在艱難困境,我們都要效法約沙法,選擇奮勇自強。

 

二、遵行律法,教導律法 (v.7-11)

 

從第1至6節可看出約沙法行他父親亞撒早年的政策,但從第7至11節,他做得比父親更徹底。他差遣臣子和祭司利未人去教導百姓律法書(參v.7-9)。這個運動的重點是「律法書」,即是以神的話去教導子民。而且,執行這個運動的陣容龐大,動員了五個臣子、九個利未人和兩個祭司,去確保這個教導律法書的命令能切實執行。「臣子」有英文版本是「princes, even to」(King James Version),即是他們很可能是約沙法的兒子,或是一些皇室貴冑。此外,有利未人和祭司執行,平常教導百姓律法是利未人的責任,因為利未人熟讀律法,但這次祭司都參與在這個特別任務中。這運動的教導對象是猶大各城的百姓,約沙法奮勇自強,要確保每家每戶都聽到神的律法。這是聖經中第一次記載這樣全面地教導律法。

 

約沙法的父親亞撒曾勝過古實人一仗,並獻祭給耶和華,「他們就立約,要盡心盡性地尋求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代下15:12-13)這是非常嚴肅的誓言!但相對於父親所做的,約沙法做得更徹底,他不是隨隨便便叫百姓立約,還要讓百姓去重讀耶和華的律法,叫他們身、心、靈全人都降服在神裡面。同樣,作為小組長,我們要把神的話栽種在小組員心裡,用真理教導、餵養小組員,幫助他們心口一致地順服神。

 

「耶和華使猶大四圍的列國都甚恐懼,不敢與約沙法爭戰。」(v.10)原來,真正平息戰爭不在乎兵多兵少,而在於神的律法。並且,「有些非利士人與約沙法送禮物,納貢銀。亞拉伯人也送他公綿羊七千七百隻,公山羊七千七百隻。」(v.11)亞拉伯人是按以色列人用以獻祭的公綿羊、公山羊和「七」這個神聖的數目來進貢,顯示律法書已不單傳遍猶大各城,甚至已去到外邦。

 

三、更多建造,加倍軍力 (v.12-19)

 

「約沙法日漸強大,在猶大建造營寨和積貨城。」(v.12)當時,猶大在列國中已佔盡上風,成了當代中東的霸主,但約沙法並沒有停下來,他繼續奮勇自強,建造更多工程,又擴充軍力。「營寨」是指堡壘,「積貨城」是用來屯積糧食和必需品,是戰略性的部署,以備不時之需。此外,「他在猶大城邑中有許多工程,又在耶路撒冷有戰士,就是大能的勇士。他們的數目,按著宗族」(參v.13-14),這些勇士的總數加起來共有一百一十六萬(參v.14-18),「這都是伺候王的,還有王在猶大全地堅固城所安置的不在其內。」(v.19)第十五章提及,古實王帶領一百萬軍兵攻打猶大,亞撒王以五十八百萬軍力抵抗,這是當代一場很大的戰役(參代下15:8-9)。然而,約沙法僅在耶路撒冷就有一百一十六萬的兵力,剛好是亞撒王的兩倍!

 

總結︰

 

聖經沒有提及約沙法繼位時有爭戰,反之,這時屬靈氣氛卻非常差劣。其實,約沙法可以安於現狀,但他選擇奮勇自強!一個王是正是惡,視乎他是否按耶和華的話去行。我們都想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而這個「正」就是在我們行事為人中表現出來。我們要在凡事上思想神會如何作、如何選擇。當我們選擇神所喜悅的事,神就看我們為「正」。我們的人生是一場歷程,可能會不知不覺選擇了許多神看為「不正」的事,到最後每一個選擇神都會計算。約沙法選擇不跟蹤以色列、選擇不尋求巴力、選擇不跟隨他父親晚年所行的道。他選擇奮勇自強,選擇去尋求耶和華!■【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