築壇獻祭:大衛生平的完結篇
第二十一至二十四章是附篇或補篇,並非按時序而寫,目的讓我們對大衛有更全面的認識,除去我們對領袖完美化的觀念。我們信耶穌得蒙拯救,不等於我們不會犯罪,我們不能認罪是因為蒙蔽。
大衛一生有很多錯失,今章也犯了很嚴重的錯失,但最後他築壇獻祭,得著神的赦免。大衛是一生都對神認真,且是知罪和可認罪的人。
一、愚昧犯罪,落在審判中 (v.1-14)
「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v.1)以色列人做太多事情不斷惹神的怒氣。「激動」即是被觸發,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不平衡,而很容易被激動自己生命的軟弱,而大衛經歷內戰後,心中的不安全感就被激動,便吩咐要數點人數,看看還有多少兵力可以倚靠。百姓得罪耶和華,但神激動大衛,全因君王和百姓是不能分開和唇齒相依的。
約押和他的軍隊數點人口,是從北面的但到南邊的別是巴(參v.2-8),是十分滋擾民生的事,作為軍長是感到為難的,所以約押便勸王(參v.3),但大衛心中的不安全感終使全國陷在混亂中。他們歷經了九個月二十天,數點到以色列拿刀的勇士有八十萬;猶大有五十萬(參v.8-9)。從大衛吩咐人去數點人口,過了九個月二十天,大衛看到約押回耶路撒冷才感到心中自責(參v.10),可知犯罪很容易,是在自我蒙蔽和自我感覺良好中。大衛心中自責即有聖靈感動,是可反映一個人與神關係程度的指標,愈親近神的人愈能認識自己的不聖潔,能對罪有感覺是因我們與神有健康且持久的關係。
大衛自責,就向神禱告:「我行這事大有罪了。耶和華啊,求你除掉僕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v.10b)雖然他向神承認自己有罪和愚昧,但犯罪總會有代價,大衛認罪後,神便派先知迦得去見他(參v.11)。神向大衛說「我有三樣災,隨你選擇一樣,我好降與你。」(v.12)包括七年饑荒、被敵人追趕三個月和國中有三日的瘟疫(參v.13)。神很重視人的自由意志,也不會放過我們人生未學好的功課,不斷重覆在我們生命的問題代表我們重覆對罪仍然有包容。大衛對先知說:「我甚為難!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裡,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裡。」(v.14)大衛不願再被追趕,只剩下兩個選擇。
二、築壇獻祭,止住了瘟疫 (v.15-25)
大衛最後選擇了瘟疫,「從但直到別是巴,民間死了七萬人。」(v.15)即是一個全國性的瘟疫,我們真的要求神給我們平穩的心,別那麼容易被激動,免得有無窮的禍患。有一個滅命的天使在全國走動,帶動這滅命的災禍,「天使向耶路撒冷伸手要滅城的時候,耶和華後悔,就不降這災了,吩咐滅民的天使說:夠了!住手吧!那時耶和華的使者在耶布斯人亞勞拿的禾場那裡。」(v.16)大衛城相對聖殿山在較下坡的位置,大衛舉目看天才能看見滅命的天使。
「大衛看見滅民的天使,就禱告耶和華說:我犯了罪,行了惡;但這群羊做了什麼呢?願你的手攻擊我和我的父家。」(v.17)認罪是可以一認再認、愈來愈認真,大衛看見百姓死在他的面前,便開始痛悔了。大衛為了群羊向耶和華祈禱,罪由大衛啟動,禍患由百姓承受。百姓先惹動耶和華的怒氣,所以瘟疫臨在民中死了七萬人(v.1, v.7),大衛作為君王現在代表百姓承受結果,大衛願神的手攻擊自己和自己的父家(v.17),是一個願意承擔的人。當大衛如此認罪後,神又再派迦得見大衛,「對他說:你上去,在耶布斯人亞勞拿的禾場上為耶和華築一座壇。」(v.18b)亞勞拿知道大衛的心意後,便對大衛說可以使用這地和牛(參v.22),但大衛拒絕亞勞拿的奉獻,因為不是亞勞拿承擔消除國中的災禍,而是大衛為國民承擔,所以「大衛就用五十舍客勒銀子買了那禾場與牛。」(v.23b)最後大衛獻燔祭和平安祭,「如此,耶和華垂聽國民所求的,瘟疫在以色列人中就止住了。」(v.25b)大衛是在禱告,但神是聽國民的禱告,瘟疫大得需要全國都在神面前禱告認罪,無人能獨善其身。
君王和國民是唇齒相依的,犯罪是影響多方面的,並非個人的事。神需要我們起來獻祭和願意承擔,並非只承受罪的惡果,當我們願意獻祭,神便為我們賜下平安,為我們開新的出路。■【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