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撒母耳記上 1

哈拿求子

 

撒母耳這個名字原文由兩個詞組成:「垂聽(shama’)」和「神(‘el)」,意思是「神垂聽」。

 

傳統上認為撒母耳記由撒母耳所寫,再由先知拿單和迦得完成,但後來學者的考究並非如此結論。撒母耳的事蹟和他所口述的,是後來才漸漸成書,可能直到以色列南北國分裂時,當時百姓需要選擇跟隨猶大的羅波安還是以色列的耶羅波安,選擇大衛家還是掃羅家。撒母耳記上下和列王記上下不僅記載王的歷史,也記載了哈拿、撒母耳、掃羅、大衛的事蹟。列王記原為四冊,撒母耳記上下為列王一二冊,公元一千年後才編輯為撒母耳記上下,所以屬於歷史書。

 

撒母耳記上第一和二章前段講哈拿的禱告,到撒母耳記下尾段第二十二和二十三章,講大衛的禱告;第二章在哈拿禱告後記載以利兩個兒子的惡行,而第二十三章在大衛禱告後記載大衛的三十名勇士。撒母耳記上下這樣的前後呼應,讓我們看見神垂聽禱告,顧念哈拿、顧念大衛,並且撒母耳帶領以色列民歸向神,成為很重要的先知,大衛也成為很重要的王,神大大使用他們。神在歷史中掌權,也必垂聽我們的禱告,我們要像哈拿那樣來到神面前,神要在我們生命中作工。我們帶著自己的需要,敞開自己的靈來讀這一章,讓神顧念我們的苦情,成就我們所想所求。

 

一、被激動的哈拿 (v.1-8)

 

以法蓮人以利加拿有兩個妻:一名哈拿,一名毘尼拿。毘尼拿有兒女,哈拿沒有兒女。他每年帶家人上到示羅敬拜耶和華,在那裡有以利的兒子何弗尼、非尼哈當祭司。以利加拿每逢獻祭的日子,將祭肉分給毘尼拿和她生的兒女,給哈拿的卻是雙分,因為他愛哈拿(參v.1-4)。

 

「無奈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v.5b)原文是「耶和華關閉她的子宮(Yahweh had shut up her womb)」,人有艱難時,是神在掌權。神要塑造她的生命,有特別的心意。

 

「毘尼拿見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就作他的對頭,大大激動他,要使他生氣。每年上到耶和華殿的時候,以利加拿都以雙分給哈拿;毘尼拿仍是激動他,以致他哭泣不吃飯。」(v.67)她被激動,心裡很不開心,但她是在神面前不開心。

 

二、傾心吐意的哈拿 (v.9-18)

 

哈拿被激動的時候來找神。「哈拿心裡愁苦,就痛痛哭泣,祈禱耶和華,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啊,你若垂顧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v.10-11)她向神禱告許願。「眷念」的原文指「mark」,標記出來,她求神顧念她,不要忘記她。她緊緊倚靠神,並將要得的兒子獻給神,讓撒母耳可以起來終身分別為聖歸與神。撒母耳的出生要取代以利的兩個兒子,他們是惡人,將會滅亡,撒母耳要帶以色列民離棄偶像歸向神。如果哈拿一早已經生下孩子,就不會把他獻給神,撒母耳就不會是拿細耳人。現在,他可以成為神所重用復興一代的人,讓人心傾向耶和華。哈拿的愁苦使她的生命提升到更高,被神大大使用。

 

「哈拿在耶和華面前不住地祈禱,以利定睛看他的嘴。(原來哈拿心中默禱,只動嘴唇,不出聲音,因此以利以為他喝醉了。)以利對他說:你要醉到幾時呢?你不應該喝酒。哈拿回答說:主啊,不是這樣。我是心裡愁苦的婦人,清酒濃酒都沒有喝,但在耶和華面前傾心吐意。不要將婢女看作不正經的女子。我因被人激動,愁苦太多,所以祈求到如今。」(v.12-16)毘尼拿是哈拿的對頭,但她把哈拿逼到神的恩典裡去。

 

「以利說: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願以色列的神允准你向他所求的!」(v.17)我們要預備好自己的心,像哈拿一樣向神傾心吐意,祈求到如今,等候神允准我們向祂所求的。

 

「哈拿說:願婢女在你眼前蒙恩。於是婦人走去吃飯,面上再不帶愁容了。」(v.8)哈拿大有信心,不再面帶愁容,相信神已垂聽了她的禱告。

 

三、信心奉獻的哈拿 (v.19-28)

 

「次日清早,他們起來,在耶和華面前敬拜,就回拉瑪。到了家裡,以利加拿和妻哈拿同房,耶和華顧念哈拿,哈拿就懷孕。日期滿足,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撒母耳,說:這是我從耶和華那裡求來的。」(v.19-20)「顧念」的原文指「mark」,跟「眷念」為同一詞。他們回到家,神就臨到她,看顧她。她在神面前所講的,神都聽見,於是兒子名叫「撒母耳」。

 

「以利加拿和他全家都上示羅去,要向耶和華獻年祭,並還所許的願。哈拿卻沒有上去,對丈夫說:等孩子斷了奶,我便帶他上去朝見耶和華,使他永遠住在那裡。他丈夫以利加拿說:就隨你的意行吧!可以等兒子斷了奶。但願耶和華應驗他的話。於是婦人在家裡乳養兒子,直到斷了奶;既斷了奶,就把孩子帶上示羅,到了耶和華的殿;又帶了三隻公牛,一伊法細麵,一皮袋酒。(那時,孩子還小。)」(v.21-24)哈拿獻上平安祭和感恩祭,也獻上兒子。

 

「宰了一隻公牛,就領孩子到以利面前。婦人說:主啊,我敢在你面前起誓,從前在你這裡站著祈求耶和華的那婦人,就是我。」(v.25-26)要成為樂母哈拿、信心的哈拿,神垂聽禱告後,就要回到神面前還願,並作見證。

 

「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於是在那裡敬拜耶和華。」(v.27-28)神得榮耀,就大大使用並祝福這孩子,也祝福這位母親和丈夫一家。■【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