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提多書 1

建造門徒,興起領袖

 

本卷書是保羅寫給他的「真兒子」(參v.4)提多的書信。聖經上提到保羅的真兒子有提多和提摩太,所以有提多書和提摩太前、後書。這兩卷書信都是保羅教導門徒如何作領袖,他們有不同的託付。當時,以弗所教會已發展了一段時間,保羅差提摩太去解決這些問題。提多的情況就不一樣,本章提到他要設立長老(參v.5),所以背景是一所剛發展的教會,或是福音剛傳入的城市。因此,保羅對兩人的託付不一樣。提多書跟提摩太前、後書的重點都不一樣。保羅要先建造門徒提多,再教導他興起當地領袖。

 

保羅寫信給在革哩底的提多,要建立教會,興起領䄂,即長老。問題是,要興起怎麼樣的長老?長老的要求是大致相同,但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問題,就要設立某些榜樣的長老。當然,提多、保羅都要有這些榜樣的特質,因為這是從對神的認識而發展出來的。所以,保羅從這根源開始寫這封信。

 

一、認識神的本性,我們救主的託付 (v.1-4)

 

第1-4節原文是一句句子,表達起來有點複雜。簡單來說,保羅要表達他所認識的是怎樣的神:「那無謊言的神」(參v.2)。當然,神有很多美善的屬性,這裡強調神不說謊,是因為革哩底人喜歡說謊。在這裡設立長老作領袖,就要不說謊,口所講的跟活出來的生命要一致。這是從對神的認識而來的。

 

「那無謊言的神」「到了日期,藉著傳揚的工夫把他的道顯明了」(參v.3)。時間到了,神托付保羅、提多在革哩底,透過設立長老把神的道顯明出來。這就是興起榜樣、屬神的領袖,讓眾人與他們對齊,就是與神對齊。我們每個人都跟隨榜樣、建立榜樣。

 

二、領袖要在品格、家庭、順服上作榜樣 (v.5-9)

 

本段提到「設立長老」(參v.5)。「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v.6)首先,這領袖的品格需要「無可指責」。這並非指要完全,因為是剛建立的教會,大家都在學習當中。「無可指責」指沒有什麼可以被別人指指點點的,大體上站出來是不錯的。這領袖又要在家庭上作榜樣,「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他亦要是順服、守規矩的人,「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領袖要在品格、家庭、順服上作榜樣,對上順服權柄,對下照顧好家庭和孩子,在社會大眾面前有好名聲,沒有特別的問題。簡單來說,設立長老,不談他的專業、財富、恩賜,只談品格、家庭、順服。因為當地人都「不服約束」。

 

「監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v.7)這裡把「無可指責」說得更清楚一點。他又要「樂意接待遠人,好善,莊重,公平,聖潔自持;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v.8-9)領袖所教導的道理,他自己也要堅守,既要「真實」,又能行出來;如此便「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革哩底人很會說話,所以,這裡的長老都要能教導,又要有生命,「把他的道顯明了」(參v.3)。

 

三、勇敢責備世界風俗下的假教師 (v.10-16)

 

「因為有許多人不服約束,說虛空話欺哄人;那奉割禮的更是這樣。」(v.10)本段提到「不服約束」的人,所以長老必須是順服的。革哩底人的教導有問題,他們很會說話,但內容有問題,把許多律法主義、割禮的教導放進去。「這些人的口總要堵住。他們因貪不義之財,將不該教導的教導人,敗壞人的全家。有革哩底人中的一個本地先知說:革哩底人常說謊話,乃是惡獸,又饞又懶。」(v.11-12)革哩底人又貪財、又說謊、又貪吃。

 

「這個見證是真的。所以,你要嚴嚴的責備他們,使他們在真道上純全無疵」。(v.13)本節的「責備」是本章唯一的命令式動詞。面對這些革哩底人,保羅要提多「嚴嚴的責備他們」,指出他們的問題來。如此,長老要以生命見證去駁倒人,把真理顯明出來。對於提多,他是監督的監督,遇見不對的事情要清楚表明出來。在重要的事情上要清楚地表態,否則沉默便代表同意。保羅對提多作領袖有期待,要「嚴嚴的責備」,直斥其非,這樣才能扭轉社會的歪風。

 

我們每個人都要建立門徒、興起領袖。我們要留意社會的問題,活出神的真理,再把握機會教導門徒、組員。■【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