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著神起誓所立的大祭司永遠得救
希伯來書第一至六章是第一大段,第七至十章是第二大段。耶穌的受苦是獻祭,讓我們可以永遠來到神面前。對猶太人來說,舊約已有條例、傳統,亦有利未人獻祭,為何仍要透過耶穌呢?對外邦信徒來說,他們面對希臘文化的多神論影響,相信可以結連天使,以獲取力量、財富和保護。這種思想把他們從福音拉走,投入世界。
希伯來書作者闡明,耶穌為我們受苦,讓我們可以永遠來到神面前,祭司利未人卻不能;天使也不是最大的,不能帶我們到神面前。耶穌幫助我們,我們持定升上高天的大祭司,緊緊抓著祂,勝過舊約的軟弱,進入神預備的另一個安息。縱然當時的信徒在羅馬政府的迫害之下、在社會的仇視之中,仍可得勝,因為可以進入神的安息,與神連結,永遠得救。
第六章提到,「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6:18-19)有兩件事不能更改,就是神的應許和神的起誓。「當初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6:13-14)神應許亞伯拉罕的祝福必然臨到,因為不只是神的應許,亦是神「指著自己起誓」,這是最有保證的!
「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並且以起誓為實據,了結各樣的爭論。照樣,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6:16-17)神的「旨意」就是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必然成就。對我們這些「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因為神的起誓和應許都是出於祂。「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6:18)這「前頭指望」就是與神連結,進入神的安息,而非連結天使,或單靠舊約的條例不斷獻祭。
神如何起誓呢?詩篇第110篇是大衛的詩。「(大衛的詩。)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詩110:1)耶穌曾引用這節經文去問法利賽人:連大衛都稱祂為「我主」,祂必然大過大衛,那麼「我主」是誰呢?舊約和法利賽人都不能回答(參太22:43-45)。大衛是王,仍稱祂為「我主」,因祂是神的兒子、至高者。「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詩110:4)
保羅在希伯來書第六章解釋,這位「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的(參v.17、詩110:4),就是神起誓應許的耶穌、神的兒子:「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6:20)神起誓應許我們這些「指望的人」可以「進入幔內」,與神連結。耶穌是我們的「先鋒」,為我們「進入幔內」,在天上的會幕坐在寶座上。祂是照著神起誓的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
一、耶穌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為祭司 (v.1-10)
「這麥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本是長遠為祭司的。他當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的時候,就迎接他,給他祝福。亞伯拉罕也將自己所得來的,取十分之一給他。他頭一個名翻出來就是仁義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v.1-3)麥基洗德預表神的兒子。
「你們想一想,先祖亞伯拉罕將自己所擄來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給他,這人是何等尊貴呢!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領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雖是從亞伯拉罕身(原文是腰)中生的,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獨有麥基洗德,不與他們同譜,倒收納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為那蒙應許的亞伯拉罕祝福。從來位分大的給位分小的祝福,這是駁不倒的理。」(v.4-7)耶穌是神的兒子,是神按照麥基洗德的等次而立的祭司;而亞伯拉罕要向麥基洗德獻祭,利未則要從亞伯拉罕身上領受祝福。保羅問當時的信徒,既然耶穌的位分比利未還大,為何接納利未而拒絕耶穌呢?
二、我們藉著耶穌完成祭司的職任,可以完全到神面前 (v.11-28)
「從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職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這職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興起一位祭司,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亞倫的等次呢?」(v.11)耶穌在苦難中學習順服,就得以完全,能帶領我們進入完全。律法、利未人並不完全,否則神不用在律法以外「另外興起一位祭司」。這表示律法的條例有所軟弱、不完全。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v.12)律法本是讓祭司跟著去獻祭的,但如今「律法也必須更改」;因此,以色列人不要再抓著律法,說不能改。「因為這話所指的人本屬別的支派,那支派裡從來沒有一人伺候祭壇。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但這支派,摩西並沒有提到祭司。倘若照麥基洗德的樣式,另外興起一位祭司來,我的話更是顯而易見的了。他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原文是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因為有給他作見證的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v.13-17)這正如大衛在詩篇110篇所說的。
「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參v.18-19a)。「軟弱」是指無力量、不夠強、不夠大,因為是按照利未的等次;「無益」是指無用(useless);「一無所成」是指不完全(not complete)。律法的奉獻是一次性的,所以祭司要不斷獻祭,亞倫的等次都要為自己獻祭,不能夠像麥基洗德那樣永遠為祭司,因為他也會死亡。唯有神的兒子能夠永遠帶我們到神面前。
先前的條例「軟弱無益」,不能給我們指望,「(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v.19)「更美的指望(hope)」其實是「更強的指望」,亦即另一個安息(參4:9)。我們靠著耶穌這永遠的大祭司,就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參4:16)。對猶太人來說,這解釋了為何舊約的條例不能這樣作,神要另外興起耶穌。如此,「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v.12)
第20-28節繼續解釋神要起誓,就是要讓我們有指望、得安慰,這指望讓我們永遠完全。「再者,耶穌為祭司,並不是不起誓立的。」(v.20)耶穌是神起誓立的。「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v.21-22)耶穌是神起誓立的中保,讓我們永遠到神面前。「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v.23-25)
耶穌是中保,長遠活著,為人代求。祂帶領我們進入完全,成為我們救恩的元帥本是「合宜的」(參v.26),沒有人能與祂相比!亞倫「有死阻隔,不能長久」(參v.23);天使只是服役的靈,也沒有為我們受苦受死,不在救恩以內。耶穌是神的兒子,走上受苦的路,所以能為我們代贖,獻上為祭;且一次獻上,永遠有效。因此,我們要連結於耶穌。
今天,無論環境如何,我們都要緊緊地抓著神、相信神。耶穌已經升天掌權,為我們完成了救恩,我們真的要進入神的安息、保護裡。我們只管抓緊耶穌,相信、禱告,安息在神裡面,神會看顧一切,給我們平安。■【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