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滿足於次好,要用信心得著全部
士師記是延續約書亞記的書卷。神對約書亞說:「你平生的日子,必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我怎樣與摩西同在,也必照樣與你同在;我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你當剛強壯膽!因為你必使這百姓承受那地為業,就是我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書1:5-6)約書亞一生緊緊跟隨神、專心事奉耶和華。他在臨終前叮囑以色列人,必要事奉耶和華,聽從祂的話,專心歸向祂(參書24:14-24)。在約書亞的年代,神大大祝福以色人,使他們不斷戰勝仇敵,得地為業。
然而,士師記講的卻是人的軟弱。聖經裡經常提到人性的真相、軟弱,其實是要說明,人人都需要神,不但是信主的一刻需要救恩,而是時時刻刻都需要神的同在、耶穌的救贖。我們每一代都要面對這個挑戰,不要滿足於次好,要用信心得著全部神賜給我們的應許。
神應許以色人得著迦南全地,幅員廣大。迦南地原住著迦南七族,沿海有非利士人、迦南人、赫人,南部有耶布斯人等。當時,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已在約但河東地為業。士師記記述其餘九個半支派在約但河西得地為業,但卻埋下了許多伏筆。本章講述關於在南部的猶大、西緬支派,中部的便雅憫、以法蓮、瑪拿西半支派,以及北部的西布倫、亞設、拿弗他利和但支派。事實上,以色列人所得的地比神所應許的地小了許多,尤其是沿海地區、南部和北部一帶很多地土還未得著。
一、用信心得地為業 (v.1-20)
「約書亞死後,以色列人求問耶和華說: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攻擊迦南人,與他們爭戰?耶和華說:猶大當先上去,我已將那地交在他手中。猶大對他哥哥西緬說:請你同我到拈鬮所得之地去,好與迦南人爭戰;以後我也同你到你拈鬮所得之地去。於是西緬與他同去。猶大就上去;耶和華將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交在他們手中。他們在比色擊殺了一萬人,又在那裡遇見亞多尼比色,與他爭戰,殺敗迦南人和比利洗人。」(v.1-5)「亞多尼」是「主(Adoni)」的意思,就是「比色」的主,他是很有勇力的王。以色列人求問神、順服神,猶大就和他的兄弟西緬上去得地為業。當西緬進到應許之地,因為犯罪,族系人數大大減少,只佔了南部一些城邑;於是,便跟猶大一起去得地。
約書亞帶領十二支派一同得地為業,但來到士師記,就變成個別支派、族系各自得地。每一個支派都要起來,用信心得地為業。猶大是大有信心的,打敗並殺死「亞多尼比色」王(參v.6-7)。而且,「猶大人攻打耶路撒冷,將城攻取,用刀殺了城內的人,並且放火燒城。後來猶大人下去,與住山地、南地,和高原的迦南人爭戰。猶大人去攻擊住希伯崙的迦南人,殺了示篩、亞希幔、撻買。希伯崙從前名叫基列亞巴。」(v.8-10)
「希伯崙」是神特別賜給迦勒的,這時他已年紀老邁。「迦勒說:誰能攻打基列西弗,將城奪取,我就把我女兒押撒給他為妻。迦勒兄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奪取了那城,迦勒就把女兒押撒給他為妻。」(v.12-13)俄陀聶是士師記第一位士師,屬猶大支派。猶大支派是一個滿有信心的支派,不僅迦勒有信心,他的日子如何,他的力量也必如何(參申23:25);甚至,他的家族也大有信心,俄陀聶起來攻取基列西弗。
「押撒過門的時候,勸丈夫向他父親求一塊田。押撒一下驢,迦勒問他說:你要什麼?」(v.14)一直以來都是由男丁承受地土,但這裡卻是由女兒提出和承繼,顯示她亦非常有信心。而且,「他說:求你賜福給我,你既將我安置在南地,求你也給我水泉。迦勒就把上泉下泉賜給他。」(v.15)「南地」是乾旱的曠野,所以水泉非常重要。由此看出,信心在這家族中傳承,迦勒如何向約書亞求希伯崙,同樣,他的女兒亦如此向他求田地和水泉,「迦勒就把上泉下泉賜給他」。我們要用信心向神去求,求神把土地和水泉都賜給我們,水泉是生命的源頭。我們要用信心得地為業。
不僅是猶大支派自己得地,其他跟隨他們的外族也同樣得地。「摩西的內兄(或譯:岳父)是基尼人,他的子孫與猶大人一同離了棕樹城,往亞拉得以南的猶大曠野去,就住在民中。」(v.16)
然而,這裡埋下伏筆,每一個支派都沒有完全得著神應許給他們的地。例如,「猶大又取了迦薩和迦薩的四境,亞實基倫和亞實基倫的四境,以革倫和以革倫的四境。耶和華與猶大同在,猶大就趕出山地的居民,只是不能趕出平原的居民,因為他們有鐵車。」(v.18-19)縱使有神同在,以色列人都不能趕出平原的迦南人,「因為他們有鐵車」,這是當時最精良的武器。
二、沒有趕出迦南人 (v.21-36)
這裡有八次提到,以色列人「沒有趕出」迦南人。猶大攻打耶路撒冷,得著他們的地(參v.8),但「便雅憫人沒有趕出住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耶布斯人仍在耶路撒冷與便雅憫人同住,直到今日。」(v.21)便雅憫的西面是約瑟支派的以法蓮,「約瑟家也上去攻打伯特利;耶和華與他們同在。」(v.22)「伯特利」是「神的家」的意思。這時,有一個赫人將進城的路指示他們(參v.23-25)。「那人往赫人之地去,築了一座城,起名叫路斯。那城到如今還叫這名。」(v.26)「以法蓮沒有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於是迦南人仍住在基色,在以法蓮中間。」(v.29)無論猶大人、以法蓮人都無法完全趕出當中的迦南人。這就為他們的下一代釀成災難和網羅,使他們跟迦南人摻雜,拜迦南人的偶像,跟假神立約,如此便犯了十誡。神跟以色列立約,就如夫妻婚盟一樣,不容第三者。神跟以色列人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參出20:3-4)。神明說要以色列人去到迦南,完全趕走迦南人,拆毀他們的偶像。
然而,這裡八次提到「沒有趕出」迦南人,「迦南人卻執意住在那些地方」(參v.27)。以法蓮、西布倫、亞設、拿弗他利都「沒有趕出」這些地的居民,而且,「拿弗他利就住在那地的迦南人中間」(參v.33),好像優勢屬於迦南人,而非以色列人。更甚的是,「亞摩利人強逼但人住在山地,不容他們下到平原。」(v.34)但支派的土地位於北部,土地雖小,但非常肥沃。他們不但沒有得地為業,反被亞摩利人強逼住在山地!士師記在最後提到,但支派還要北移,離開神的應許之地,始終無法進入神的祝福和應許。士師記多次提到,「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17:6)這就是整個士師記的禍患和悲劇。
以色列人無法完全進到神的應許,他們的下一代與假神立約,違背了神的約。於是,神懲罰他們,目的是要把他們帶回神的身邊。今天,我們要求神的同在,正如神與猶大支派、以法蓮支派同在。我們有否用信心去得著全部應許呢?還是,得著了少許便認為夠了,而容許生命中一些地方仍有「迦南人」同住呢?我們心中有沒有偶像,例如成功、豐盛,而非追求賜成功和豐盛的神呢?我們要得著的是神,是跟神有親密的關係。我們要單單的仰望神,單單的追求神,得著神的全部,否則便會失去全部。求主幫助我們趕出心中的「戰車」!
「亞摩利人的境界,是從亞克拉濱坡,從西拉而上。」(v.36)亞摩利人得著的就是南地,即是說,猶大支派不能完全得著神應許給他們的地。求主幫助我們,不但要神的同在,還要不斷地緊緊跟隨神;不只滿足於次好,還要完全得著神。我們跌倒,甚至犯罪時,要再次來到耶穌面前,支取認罪悔改的恩典,讓耶穌基督的寶血再一次潔淨我們。讓我們活在光中,得著神給我們的全部。如此,我們一步步前行,就好像約書亞的年代,必無一個敵人能在我們面前站立得住!■【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