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清自己本相,時刻需要神的恩典
這章承接上一章,上一章在講一件事,神要把迦南地賜給以色列人,但知道人很容易在領受恩典後覺得是自己的功勞,就忘記了神。神用四十年來熬煉人,讓人謙卑下來,其實以色列人一無可誇,需要神每天降嗎哪,一切都是神的恩典。神這樣熬煉以色列人,也會這樣熬煉我們。我們要服下來,認識自己的本相。
一、不要自卑,也不要自義 (v.1-5)
「以色列啊,你當聽!你今日要過約但河,進去趕出比你強大的國民,得著廣大堅固、高得頂天的城邑。」(v.1)這是神說的,但「高得頂天」不是神覺得,而是以色列人覺得這麼高。神以他們聽得懂的程度來跟他們講話。他們是出於自卑,因為城牆雖高,但不至於頂天。
「那民是亞衲族的人,又大又高,是你所知道的;也曾聽見有人指著他們說:誰能在亞衲族人面前站立得住呢?」(v.2)以色列人出於自卑,覺得亞衲族人是巨人,自己像是蚱蜢。
神叫以色列人不要自卑,也不要自義。「耶和華─你的神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攆出以後,你心裡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裡正直,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又因耶和華要堅定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應許的話。」(v.4-5)由於當地人的惡,並且神也記念與亞伯拉罕的約,所以以色列人才能得地,不是他們能力強,也不是他們正直。
二、不要自我,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 (v.6-24)
「你當知道,耶和華─你神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你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v.6)神認識我們,我們也要認清自己的本相。
神又列舉一些例子,來證明我們本是悖逆神的。第一件是摩西在山上四十天時,以色列人在山下拜偶像,造了金牛犢出來 (參v.9-17)。人是如此悖逆,無法聽進神的話。神用指頭在石版寫下十誡後,人當作完全沒有聽到。只是這件事就足以使以色列人盡都滅絕。這件事在出埃及後沒多久就發生了,由此可見人的悖逆。
「你們在他備拉、瑪撒、基博羅哈他瓦又惹耶和華發怒。」(v.22)他們覺得吃得不好,又沒有水喝,於是抱怨,十次發怨言。他們覺得自己的需要沒有被滿足,路難走,他們覺得走得很辛苦,神沒有看見他們的需要。他們一直很自我,想要得滿足,在得不到時,就抱怨神。蒙福的時候就很開心,感謝神,但遇到問題時就抱怨神不祝福自己,就很生氣。他們一直在自己的感覺裡,這四十年就是在磨他們的自我。
「耶和華打發你們離開加低斯巴尼亞,說:你們上去得我所賜給你們的地。那時你們違背了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不信服他,不聽從他的話。」(v.23)這是講十二個探子去窺探迦南地,回來後有十個報惡信,充滿懼怕。懼怕也是自我的彰顯,顯出是靠自己,有自己的一套判斷,最後悖逆神的話。
我們要在應許地長久享福,就不要再自卑、自我,不要覺得自己很好。回望過去,神是可以滅絕我們的,所犯的都是死罪。我們要認清自己的本相,並不比未信主的人好多少,一直都不順服神,本是硬著頸項。不是因為我們的義,而是神揀選我們,一切都是神的恩典。
三、謙卑在神面前成為代禱者 (v.25-29)
我們能夠誇口的就是神的恩典,神是信實的神,救我們救到底。我們要常常倚靠祂,看見別人或別的國家有問題時,可以在神的面前為他們禱告。
「我因耶和華說要滅絕你們,就在耶和華面前照舊俯伏四十晝夜。我祈禱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不要滅絕你的百姓。他們是你的產業,是你用大力救贖的,用大能從埃及領出來的。求你記念你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不要想念這百姓的頑梗、邪惡、罪過,免得你領我們出來的那地之人說,耶和華因為不能將這百姓領進他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他們,所以領他們出去,要在曠野殺他們。」(v.25-28)外邦人看見會說,神不夠本事,無法帶以色列人出曠野,於是把他們殺了。這是從神榮耀的角度去代求。
我們要為列國代求,他們都是神的產業,神既然救他們的先祖,就要救到底。我們知道自己的悖逆後,就謙卑在神面前,為人代求,這是我們可以做的。■【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