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站得穩的更須謹慎
本章主要分成兩個段落︰第一,談論先祖就是哥林多教會的借鑑(參v.1-12),「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參v.12)就是第一段的結論,不要以為強過先祖,先祖所犯的他們也可能會犯;第二,談論現在他們如何(參v.13-33),保羅開首就說:「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v.13)保羅勸勉哥林多人,他們所有的試探都是人忍受得住的,因為神會開一條出路。
一、先祖的鑑戒 (v.1-12)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v.1-4)「雲下」是指神的火柱雲柱,「海中」是指紅海;他們都在海裡受洗歸了摩西,彷彿經過紅海就是經歷了一次洗禮,洗心革面離開了埃及;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就是靈糧、神的話語,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就是神的靈澆灌他們。保羅藉著昔日的故事告訴哥林多人,先祖的神就是基督,在他們枯乾口渴時,神的靈水就來供應他們。
「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v.5)與其說神不喜歡他們,不如說是他們不喜歡神,因為他們在曠野中不斷試探神,並時常說要回去埃及。神不喜歡不斷試探祂的人,所以他們在曠野倒斃。保羅說這些事都是他們的鑑戒,並且列舉了五樣事情叫他們不要做:第一,不要貪戀惡事(參v.6);第二,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參v.7);第三,不要行姦淫,像他們的先祖裡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參v.8);第四,不要試探主,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參v.9);第五,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參v.10)。保羅所說的都是當時以色列人每天所做的。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正是警戒我們這些末世的人(參v.11)。
最後,保羅提出結論,叫那些自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參v.12)。其實我們不比先祖做得好!我們越以為自己比他們好,就越容易跌倒。
二、哥林多人的問題 (v.13-33)
保羅說,「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v.13a)他勸哥林多人遇見試探不要靠自己,乃是要靠神,因為「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v.13b)遇見試探,要馬上離開現場,不要留下來。
保羅接著說︰「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v.14)前面說的試探就是拜偶像的試探,對哥林多人來說,拜偶像是整個社會氣氛,所有人都從小開始拜偶像,所以是很難割捨的。保羅向他們解釋說:「我好像對明白人說的,你們要審察我的話。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v.15-16)保羅試圖解決哥林多人拜偶像的問題,直接以基督作為整個辯論的開始。在領基督的身體和杯時,「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v.17)他們是一起領受基督。
「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嗎?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什麼呢?或說偶像算得什麼呢?」(v.18-19)「屬肉體的以色列人」是指他們的先祖,他們在曠野裡拜偶像,同樣吃祭偶像之物,同樣吃喝快樂,所以被神擊殺了二萬三千人。哥林多教會的問題就是不把拜偶像當成是一回事,說「祭偶像之物算得什麼呢?」又說「偶像算得什麼呢?」在他們的神學裡沒有偶像這回事,只有一個真神,沒有靈界的事,但這是錯誤的。他們與廟妓交合時,邪靈就進入他們的身體了。保羅說,他們分領祭物時,就與那些拜偶像的人有分、與偶像有分了。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v.20)保羅直接指出靈界的事是真實存在的,並非迷信,因為是有三重天的,獨一的神坐在至高的寶座,在我們與神之間有一個靈界,有各種靈的活動,邪靈不斷透過各種偶像的化身去引誘人膜拜,這些都是真實的。哥林多人既然同領基督的身體,就不要再去領祭鬼的食物。保羅揭穿他們的假神學,當他們輕看拜偶像一事時就會變得不謹慎,把行為變得合理化,其實這些行為都是在交鬼。「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v.21)哥林多人這樣做,是因為沒有顧念神的感覺,保羅指這是惹主的憤恨(參v.22)。
保羅再次引述哥林多人的假神學︰「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v.23)他們把「凡事都可行」掛在嘴邊,保羅兩次駁斥這個講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與鬼相交一點兒益處都沒有;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對別人、對自己一點兒好處也沒有。我們常常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不理別人的想法,甚至不理神怎麼看,放縱自己的身體,因為不認識其實我們被神用重價贖回,我們已不再屬於自己,乃是屬於神,要在身體上榮耀神。
「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v.24)保羅叫哥林多的人不要只求滿足自己的想法,而要去求別人的益處。他舉了兩個例子,第一個︰「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v.25-26)保羅一方面反對這種想法,但他沒有駁斥他們的神學觀︰「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保羅讓他們只管吃。但在第二個例子︰「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v.27)沒有人問,尚能過關;然而若有人問,就不要吃︰「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v.28)其實保羅已作了一些妥協,因為哥林多不可能買到未經祭偶像的肉,他們每天都要面對這類的試探。
「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什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v.29)我們的自由若被別人論斷,就寧可不吃,或者再進一步,索性不接受別人的邀請進廟吃喝。我們衡量一下自己的社交生活,判斷一下自己能影響福音對象,還是反而被對方影響了。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v.31-33)如何幫助別人得救呢?就是對拜偶像之物說:這是拜偶像的,拜偶像是交鬼的,交鬼是不討神喜悅的。倘若我們參與他們的行為,做他們喜歡做的,就對他們的得救一點好處都沒有。
保羅的神學觀是︰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神會為我們開一條出路,使我們站立得穩,只要我們不要自以為站立得穩就可以了。■【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