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離轄制 作真兒子
加拉太教會面對的困難是,耶路撒冷那邊有人讓他們守割禮。加拉太教會果然遵行,並回到舊約裡面,嚴謹地守節期﹑守日子。我們對此要反省,我們現在恢復了節期,因為舊約的節期有它真理的部分,但如果把它當成是真理的全部,而忽略了新約的話,也是不行的。加拉太教會好像不在基督裡一樣,完全回到舊約,回到割禮,然而對於新約中基督所成就的救贖,卻不重視。
我們現在恢復節期,要恢復到什麼程度呢?舊約是指向新約的部分,基督來了就是成就舊約的一切事情。我們怎樣看舊約呢?舊約是指明一些方向,而基督就是成就這些的方向,就是救贖,與神恢復關係,脫離一切的罪孽和詛咒。舊約指出何為罪和詛咒,而守節期﹑獻祭裡的真理,也是指向基督。我們今天得著基督,在基督裡是自由的,但守節期和獻祭裡所指出的,例如獻燔祭﹑平安祭﹑感恩祭等等,都是指向基督。我要們在基督裡感恩﹑甘心地奉獻自己,好像保羅一樣。保羅既深諳律法,又明白基督的精義,將兩者融合在一起。他站在新約的立場,得著基督所成就的一切,然後思想舊約,知道舊約使他更加發現基督裡的一切精義。保羅不是廢棄舊約,基督來也不是廢掉律法,而是成全律法,使律法裡所指的含意都成就在祂身上。
我們今天守節期的時候,特別看到第9–11節︰「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聖經規定守住棚節要上耶路撒冷,但我們是在教會守節,而我自己則上耶路撒冷守吹角節。我們在這方面是有彈性的。住棚節既有舊約的意思,也有新約的意思,因為基督在住棚節降生,所以我們守住棚節,記念神與人同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曠野中,神與他們同在,有火柱雲柱,人住在帳幕裡,神也住在帳幕裡。神的帳幕在人間,表示神與人同住,這也指向基督,基督也是在住棚節降生,住在人間。祂本來是神,但與人一起居住。住棚節記念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神的同在,而在新約裡,我們也記念神在曠野與人的同在,而這個同在到了基督時代,就更完全地成就。基督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參約1:14)。我們在新約裡記念基督的降生,並不忽略舊約裡住棚節的意思,而這種意思在新約中又豐富起來,就是基督道成肉身,拯救我們,與我們同住。我們要守住棚節,但是否一定要回耶路撒冷呢?我們要回到天上的耶路撒冷,而不是地上的耶路撒冷,所以很有彈性地來處理過節的事。
一. 脫離轄制(4:1–11)
回到第四章的經文,講到既作了兒子,就不要回頭去作奴僕。在第1–11節裡,講到兩類的人,一類是承受產業的人,是指猶太人(1–7),一類是外邦人,是作假神奴僕的人(8–11)。這兩類人如今在基督裡都是神的兒子,所以不要再回到世俗的小學裡,不要嚴嚴地謹守日子﹑節期﹑割禮,以為不守就不得救﹑不蒙福。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4: 1–3)在耶穌基督沒來之前,救贖還未成就之先,猶太人已是承受產業的,因為由亞伯拉罕而生,有摩西給他們律法,神與他們立約。然而,在耶穌沒來之前,他們是孩童,還未成熟,因此就由師傳和管家託管,而管家就是世俗的小學,就是律法。他們受限於律法,必須完全遵守。然而,當孩子長大後,會成為兒子。「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4: 4–7)基督來了,我們就成為兒子,聖靈讓我們呼叫「阿爸!父!」基督使我們恢復與父神的關係,把我們從律法下贖出來,使我們得到兒子的名分。我們不再是孩童,孩童是律法的奴僕。猶太人之前是承受產業的,但是是被託管的,還沒能用他們的產業。現在,在基督裡,我們不再是奴僕,可以承受和使用產業。
我們已經在基督裡面,但猶太人仍有奴僕的心,作舊約的奴僕,仍靠行為,靠肉體,回到還沒得救的模式裡。他們已經是兒子了,但仍像孩童一樣作奴僕。我們當中很多人雖然已信了基督,但仍在作孩童,作奴僕,雖然不是謹守律法,但在信主之前,受世俗的小學所限,成為世俗小學的奴僕,受轄於金錢﹑面子﹑情慾﹑享樂,沒有安全感。我們信主成為神的兒子後,就要有兒子的眼界和身量,胸懷神的國度,好像基督一樣,愛每一個人,捨己背上十字架,滿有聖靈的果子,在真理裡完全自由,不被世俗轄制。「小學」一字原文是「principle」,就是像地心引力一樣的原則。我們被這些世俗的原則綑綁,但在基督裡就脫離了這些原則。我們要這樣自由地成為神的兒子,靠著聖靈和基督的救贖,起來做夫妻﹑兒女﹑公司的員工﹑小組長。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4:8)外邦人從前不認識神時,是給外邦偶像作奴僕。轄制猶太人的是律法,而轄制外邦人的則是偶像假神。我們認識神後,得著基督,也被神所認識,就不要再回到從前的迷信和轄制中。
二. 勸告弟兄(4:12–20)
「弟兄們,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參4:12)保羅勸加拉太教會的人,要像他一樣成熟,不要回到孩童時的樣子,要作神的兒子。「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4:16)加拉太教會聽了保羅傳的福音,之後卻受了別人的影響,回到孩童時的樣子。「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4:19)保羅在此表達對他們的關心和愛護。
三. 屬肉體與屬靈(4:21–31)
「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4:22)使女夏甲是屬血氣的﹑屬地的,而自主之婦撒拉則是屬靈的﹑屬天的。保羅用這個比喻勸信徒,不要作屬血氣的兒子,而作屬天的兒子,是聖靈生的,是蒙應許的,是自由的。屬血氣的會逼迫屬靈的︰「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4:29)我們作為神的兒子,在聖靈裡確實是自由的,但也會面對屬血氣的兒子逼迫我們。「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4:30)不過,我們不用害怕,因為神必保護我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