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緊緊跟隨神,不要失去神同在的榮光
今天是吹角節、猶太歷新年。恰巧,上星期五的晨禱來到第八章,我們領受猶太曆5782年吹角節的恩典,是一個全新、滿有神同在的開始。當聖殿竣工,殿裡充滿雲彩、神的榮光;但神的同在能一直下去嗎?從以色列人的歷史看,答案是否定的,因為他們最後亡國、被擄。撒母以記上、下和列王紀上、下所記載的列王歷史,都是被擄後編輯成書的,好讓以色列人反省:為何有王國、也為何會亡國?從而更認識神。
今天,在吹角節的日子,神要我們思想:神的榮光能一直到永遠嗎?歷史上,以色列人做不到,但神所要做的沒有難成的事!當所羅門建殿完畢,神的榮光充滿;但到了以西結的年代,神的榮耀離開他們,以色列就亡國了。現在,神帶領我們來到新的開始,滿有神的同在。我們要把以色列人這段歷史成為教訓,好讓神的同在繼續在我們當中。神的同在是可以一直持續的,但我們的軟弱、人性的部份需要改變!
一、神第二次顯現,警告所羅門要緊緊跟隨神 (v.1-9)
神向所羅門的第二次顯現是警告。神向他第一次顯現時,「在基遍,夜間夢中,耶和華向所羅門顯現,對他說:你願我賜你什麼?你可以求。」(3:5)他就向神求智慧(參3:9),神就賜他智慧,也賜他富足、尊榮(參3:12-13),但提醒他:「你若效法你父親大衛,遵行我的道,謹守我的律例、誡命,我必使你長壽。」(3:14)這是神給所羅門的祝福。當所羅門著手建殿,神開始警告他。「耶和華的話臨到所羅門說:論到你所建的這殿,你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遵從我的一切誡命,我必向你應驗我所應許你父親大衛的話。我必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並不丟棄我民以色列。」(6:11-13)
來到本章,「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並一切所願意建造的都完畢了。」(v.1)從第10節看,僅是「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就用了二十年;但在第1節包含了「一切所願意建造的都完畢了」。「所羅門王挑取服苦的人,是為建造耶和華的殿、自己的宮、米羅、耶路撒冷的城牆、夏瑣、米吉多,並基色。」(v.15)「又建造所有的積貨城,並屯車和馬兵的城,與耶路撒冷、利巴嫩,以及自己治理的全國中所願建造的。」(v.19)這裡合共提及十三項目建築工程。因此,第1節應該是「二十年後」的一段很長的時間。此時,「耶和華就二次向所羅門顯現,如先前在基遍向他顯現一樣」(v.2)。所以,神第二次向所羅門顯現時所說的話,是在所羅門「一切所願意建造的都完畢了」之後才說的。就是說,神已經知道所羅門的表現才再向他說話,這顯出神的恩典。
神「對他說:你向我所禱告祈求的,我都應允了。我已將你所建的這殿分別為聖,使我的名永遠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裡。你若效法你父大衛,存誠實正直的心行在我面前,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我就必堅固你的國位在以色列中,直到永遠,正如我應許你父大衛說:你的子孫必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v.3-5)神先正面地向所羅門重申祂對大衛家的應許。
然而,神亦提醒所羅門:「倘若你們和你們的子孫轉去不跟從我,不守我指示你們的誡命律例,去事奉敬拜別神,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剪除,並且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使以色列人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這殿雖然甚高,將來經過的人必驚訝、嗤笑,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地和這殿如此行呢?人必回答說:是因此地的人離棄領他們列祖出埃及地之耶和華─他們的神,去親近別神,事奉敬拜他,所以耶和華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v.6-9)在所羅門建造完一切工程之後,神警告他要跟著父親的步伐,正直地跟隨神;若所羅門和他的子孫離棄神,雖然神把這殿分別為聖,但神必離棄這殿,以色列人也必在萬民中作笑談。
在所羅門作王時、開始建殿時,並建造完一切工程之後,神都向他講同一個信息:要存誠實正直的心跟隨神,否則神會離開!這是一個很嚴重的警告。
二、所羅門的不正直、無智慧 (v.10-28)
神賜所羅門智慧,但從第10-28節看,所羅門並沒有以智慧對待百姓,以致神嚴嚴地警告他。然而,所羅門仍然沒有聽,最後導致國家分裂。雖然國家分裂在羅波安時期,但其實是源於所羅門的軟弱。耶羅波安是被所羅門使用的名人,但最後起來背叛羅波安,分裂所羅門王朝,這是所羅門的破口所致。羅波安如此愚蠢地行事,都是從他父親而來的。
「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這兩所二十年才完畢了。」(v.10)本節再次重複(參v.1),因為這是以色列人被擄後的反省!這反映所羅門的軟弱,愛自己多於愛神,跟隨世界多於跟隨神!「推羅王希蘭曾照所羅門所要的,資助他香柏木、松木,和金子;所羅門王就把加利利地的二十座城給了希蘭。」(v.11)推羅資助所羅門一切所需的,不但用以建造聖殿,還用來建造其他一切所羅門所願意建造的。「希蘭從推羅出來,察看所羅門給他的城邑,就不喜悅,說:我兄啊,你給我的是什麼城邑呢?他就給這城邑之地起名叫迦步勒,直到今日。」(v.12-13)希蘭不喜悅所羅門給的二十座城,因為這些城邑是枷鎖,即「迦步勒」的意思。由此可見,所羅門對希蘭非常刻薄。然而,對被擄的以色列人來說,土地是神給以色列人的產業、應許之地,不可挪移地界,更不可送給別人。所羅門為了物質而把加利利地給了外邦人,並且希蘭收到後並不喜悅。所羅門並沒有遵守神的誡命,他是愚蠢的。
從第15節起,提到所羅門建造的十三項工程;其中,第一是「耶和華的殿」,第二是所羅門「自己的宮」,而第三項「米羅」是一項非常大的工程,耶羅波安就是監督這項工程的人。除了聖殿,這些工程都不是神要所羅門建造的。再者,「至於國中所剩下不屬以色列人的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就是以色列人不能滅盡的,所羅門挑取他們的後裔作服苦的奴僕,直到今日。」(v.20-21)神要以色列人滅盡迦南七族,但如今太平盛世,所羅門卻沒有滅盡他們。因為許多以色列人都與外邦人通婚了,所羅門看中外邦人有經濟價值,叫他們「作服苦的奴僕」。從世人角度看,所羅門很有智慧;但從屬靈角度看,他就沒有智慧了,因為他擁有權力卻沒有作出適當的選擇。所羅門不但沒有跟隨神,還去敬拜事奉這些外邦女子的偶像,離棄耶和華。
「法老的女兒從大衛城搬到所羅門為他建造的宮裡。那時,所羅門才建造米羅。」(v.24)這一節所描述的事是之前發生的,但為何列王紀作者特別在這裡補充呢?作者想告訴我們,所羅門不殺外邦人,因為所羅門自己亦跟外邦女子聯緍,甚至為她建造王宫!王這樣做,百姓也這樣做;最後,整個國家都拜偶像。雖然第25節提到「所羅門每年三次」敬拜耶和華,但他亦讓王后、百姓拜偶像。由此可見,當神第二次向所羅門顯現時,其實所羅門已做了許多令神不喜悦的事。
本章最後提到,所羅門發展海運(參v.26-28),運用聰明智慧去賺世上的財富。然而,他經營神的同在就只有「每年三次」(參v.25),其餘的時間全都是為自己。以色列人反省到,所羅門王種下禍根,導致最後失去神的榮耀,使他們亡國被擄。他們痛定思痛,把這段既榮耀又慘痛的歷史開頭寫下來。
我們的心是否一直在建造自己的「宮室」、建造自己的王國?來到今天是一個全新的開始,神警告我們,要緊緊跟隨神,不要失去神同在的榮光,神仍然給予恩典。今天,我們要吹角,亦要悔改;敬畏十天到贖罪節,然後才是住棚節。神興起我們,但我們要認罪,讓神一直同在,不要走所羅門王的路,要走屬神的路!【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