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進入神的聖潔
第19章是整卷書的核心,因為神要帶百姓出埃及到山上去敬拜神,作祭司的國度,然後頒佈十誡。在新約裡,耶穌用比喻形容神的國,沒有直接說明,因為每一個以色列人都知道祂在說出埃及記所講的祭司國度、聖潔國度(The Holy Nation),其實就是神的國。神的國是由神自己建立,透過順服來使我們完全屬於祂,所以第20章開始—「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20:1-3)之後神便與以色列人立約,並且囑咐百姓要遵守祂的誡命,故此直至27:19都在講要順服神的律法(Holy Code)。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拿來給你,使燈常常點著。在會幕中法櫃前的幔外,亞倫和他的兒子,從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華面前經理這燈。這要作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27:20-21)這兩節很重要,我們以晨禱來表達為神點燈;這是祭司的責任,也是進入神聖潔同在的通道。前面章節是神與子民立約,接著便從點燈開始進入聖潔,由祭司代表百姓來服事神。所以,第20章講到亞倫的聖衣、祭司的服裝、服飾、肩帶等,特別提到肩帶的兩頭有兩塊紅瑪瑙,上面按順序刻上十二支派的名字。這些紅瑪瑙(十二支派的名字)祭司不會離身,反而緊緊地繫在肩帶的兩頭,又插入腰槽裡貼著身子。第28章提到祭司每次來到神面前,都承擔著以色列人,並呼召所有以色列人起來承擔全地;因為他們是神的選民、祭司的國度,而每個祭司都要起來承擔所有!
第29章講祭司的職分後,第30章提到進入聖潔要有祭司,並且透過祭司的服飾更深認識神。惟有祭司可以進入聖所點燈,而且他需要穿著特定的衣服,預表他要起來承擔百姓,也要潔淨自己來領受聖靈的恩膏;然後,才可進到聖所和至聖所之間的會幕前,在金香爐面前燒香和點燈。點燈和燒香也是我們晨禱需要做的!「香」代表祭司的祈禱;在新約裡就是大祭司耶穌的祈禱,因祂長遠活著,為我們祈求。我們藉著耶穌的寶血,透過聖靈的帶領(就是第30章的聖香膏),方能進入會幕(聖所)。進到聖所,祭司點香(祈禱)之先須點燈,因為會幕裡面是漆黑一片的。因此,燈要常常點著,從晚上到早晨都要經營這燈。這是祭司在晨禱要做的。燒香之後,煙充滿了會幕,神嗅到這香味如同聽了我們的禱告,祂看見就悦納。然後,祭司方可進入至聖所,來到施恩座前。這便是整個進入聖潔的過程。
進入聖潔是很不容易的事!神透過荊棘火異象向摩西顯現,及至後來神的榮耀要進入會幕,臨到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之間,這是神榮耀的降臨過程。然後,來到新約五旬節時,聖靈的火像舌頭的火,降在每一個聖信徒身上。其實,我們都是荊棘,但有神同在我們就不致燒毀,所以第32-34章教導祭司服事的範式 (Paradigm of a Priest),作一個能裝載神同在的生命。而且神不僅呼召利未人,更呼召所有人—凡有智慧、被聖靈充滿的,都起來服事神。所以到了第31章,神呼召兩個建造會幕的人—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換言之我們每個人都可以來服事神!但所有被神呼召的人都要守安息日,這順服正是進入聖潔的最後一關。
第32-34章提到,我們要不斷進入神的聖潔。所以,我們是在神的同在和世界之間來來去去,好像摩西上山又下山不斷重複一樣,要竭力讓聖靈的火、神的火在我們身上。並且由第32章開始,提到以色列犯罪造金牛犢,所用的材料用是埃及的金;他們除了酵,卻沒有除掉埃及的酵,仍然以埃及的思想模式和教訓行事,就用這些物件來裝飾自己,甚至覺得有金器就漂亮。於是,他們用這些金器來造金牛犢,並以此為領他們出埃及地的神,就起來吃喝玩耍,在偶像面前行淫(參32:4-24)。百姓以外邦祭祀鬼神的方式來敬拜,這時摩西正在山上領受十誡,但百姓卻在山下違反十誡……摩西該如何做呢?這就是祭司的典範。
從第32章看見,摩西為百姓起來代求,甚至到一個地步是求神赦免他們,不然就求神從所寫的冊上塗抹他我的名(參32:32)。這是祭司的代求,也是祭司的承擔,實在非常重要!如同祭司腰間的兩塊紅瑪瑙,刻上以色列人的名字,由他承擔帶到神面前。作為祭司我們要代求,需要把自己跟百姓完全認同,好像耶穌認同百姓一樣;最後,耶穌以死與神隔絕,祂付代價也為我們承擔。摩西也是這樣為百姓承擔!
一、摩西認罪 (v.1-6)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我曾起誓應許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說:要將迦南地賜給你的後裔。現在你和你從埃及地所領出來的百姓,要從這裡往那地去。我要差遣使者在你前面…領你到那流奶與蜜之地。我自己不同你們上去;因為你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恐怕我在路上把你們滅絕。」(v.1-3)第三節原文是—因為我自己不同你們上去,所以我要差遣使者去,又因為你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恐怕我在路上把你們滅絕。這個世界總是敵擋神、總是犯罪,不能聖潔;所以,神收回祂的同在,只是不希望以色列人滅絕。「百姓聽見這凶信就悲哀,也沒有人佩戴妝飾。」(v.4)當摩西下山對他們說了神的吩咐,他們知道自己犯罪得罪神就認罪。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告訴以色列人說:耶和華說:你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我若一霎時臨到你們中間,必滅絕你們。現在你們要把身上的妝飾摘下來,使我可以知道怎樣待你們。以色列人從住何烈山以後,就把身上的妝飾摘得乾淨。」(v.5-6)這些妝飾是從埃及而來,後來變成了金牛犢。但當以色列人聽見摩西的話之後,他們認罪就把身上的妝飾摘得乾淨。而之前第32章,摩西下山時已殺了三千人(參32:28),因為他在百姓面前是代表神,要潔淨百姓也要燒毀金牛犢;但面對神時則代表百姓,作認同性的禱告代求,承擔百姓一切的罪並求神赦免,這是祭司服事範式的一部份。
二、摩西繼續尋求神 (v.7-11)
「摩西素常將帳棚支搭在營外,離營卻遠,他稱這帳棚為會幕。凡求問耶和華的,就到營外的會幕那裡去。」(v.7)原文沒有「素常」這兩個字。經文的意思是,從這時起,摩西把自己的帳棚支搭在營外,遠離群眾為要求神,就稱這帳棚為會幕。這個摩西的會幕,與出埃及記提到要建造的會幕是不相同的。而在摩西的會幕裡,神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如朋友說話一般,並由約書亞看守這會幕(參v.8-11)。
摩西建造這會幕,目的是要抓住神的同在。摩西說:「神啊,祢是否與我同在?祢若不與我同在,我不放過祢。」因為百姓犯罪,神收回祂的同在,但摩西認為不可以,所以神若要收回同在,就把他的名字塗抹(參32:32)。因為摩西與神有相交(fellowship)、有關係,所以他有祭司的信心代求,我們也要有這樣的信心!當我們如此求,我們是抓住神的應許。「神說:我必與你同在…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參3:12)摩西求神不要收回祂的同在和應許,因他知道神必與他同在,這是神的應許,而祂是守約的神。摩西是神所差遣的,因此,他起來承擔,為以色列人爭辯,如同亞伯拉罕為所多瑪、蛾摩拉爭辯一樣。這是祭司服事的範式;在神面前承擔一切,也同時緊緊抓住神話。而且,摩西自己建造會幕,尋求等候神、禱告神、抓住神的同在,這是摩西作為祭司的擺上,也是對神同在的追求。
三、神的話是真正的安全感(v.12-23)
這段並非發生在西乃山上,而是在西乃山下營外的一個山洞,那裡只有神和摩西。摩西祈求自己能在神的眼前蒙恩,神就應允(參v.12-14);可見神憐憫施恩給摩西,同時也很憐憫我們。「摩西說:你若不親自和我同去,就不要把我們從這裡領上去。人在何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前蒙恩呢?豈不是因你與我們同去、使我和你的百姓與地上的萬民有分別嗎?」(v.15-16)以色列人跟萬民的分別,在於他們有神同在,是神讓以色列在萬民中被分別為聖。
於是,神應允祂的同在,願意向摩西施恩,向他顯出自己的榮耀,叫他得安息(參v.17-19)。其實從來沒有人見過神,充其量只是見過神的使者而已! 而摩西在山上領受十誡,拿著法版下山。但百姓犯罪,摩西代表神去潔淨後又來到神面前,他緊緊抓住神的同在,就像雅各跟神的使者摔跤一樣。摩西在會幕與神對話,雲彩便降下來,但還未足夠;當他再求神施恩時,神便讓他看見自己。但摩西只能看見神的手和背,不能見神的面(參v.20-23);因為神的聖潔是人不能觸摸的,但神卻給摩西額外的恩典能看見祂的背面。
由此可見一個祭司服事的原則。神的聖潔是我們不能完全觸摸,所以我們看不見神的面,只能看見神的背;並且能聽見神的聲音,因為神不斷跟摩西說話。所以我們不要追求看神的樣貌,而是要追求聽見神的話、看見神的手。神大能的手便是聖靈,而且因為祂是個靈所以沒有外貌,但我們能看見、聽見、感覺到聖靈。我們有神的話,又有神的應許,我們就足以來到神面前代求,抓住神的榮耀和同在!
進入神的聖潔同在是祭司不斷要做的事。到後來第37章認罪,除去一切的裝飾,包括一切由埃及地而來、可作偶像的物,為要追求聖潔。摩西建了會幕,再要追求神的同在,就是聽神的話。世人所追求的,是看到神的實體,但我們要相信神的話,因為這是我們的保障!人都是憑眼見,但我們不要憑眼見,要憑耳聽;要把神的話聽到心裡,真正順服神的話!■【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