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分別為聖的祭司,將天國帶下我們中間
剛過去的主日信息講到,成為祭司國度是一個很大的祝福,我們要渴慕和珍惜神的揀選。恰巧這章經文提到歷史上第一次按立祭司,也是整個祭司制度的開始。在祭司制度設立之先,亞當負責神與人之間的角色,他是第一位祭司。而伊甸園的範圍就是聖殿,因為人和神可以全天候見面和共處,當時罪還沒有進入世界,亞當和夏娃就擔起祭司的角色。亞當一方面要管理萬物,另一方面要向上與神連結。伊甸園整個創造的核心,除了人類就是生命樹,它代表神最大的同在;待後來有聖殿或會幕時,生命樹的位置就是至聖所,都是神最大同在之處。神一直尋找祭司,讓神的同在可以大大降臨在世上。可惜人犯罪後神的同在離開,從遍地神同在變成只得部份地方有;直到會幕的出現,神才有一個永久居留地,可以在我們當中居住。
會幕、聖殿、祭司系統都是分別為聖。「你使亞倫和他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分。」(v.1a)成聖在這章共出現8次,也是本章的重點!然而,洗淨罪只是成聖的一部份,分別為聖的核心是離開世界。「成聖」在創世記第一章已經出現;當神創造世界時,第一天把光和暗分開,第二天又把空氣以上和空氣以下的水分開,所以創造的其中一面就是分開,與分別為聖是同一字。利未記提到以色列人要分別出來,跟創世記的光暗及水和地分開是相同的。分開,讓混亂變成有秩序,所以成聖的過程是把人從世界的秩序帶進神的秩序。當你的生命像神一般時,神的同在自然會來到你的地方。故此,成聖是創造神的秩序!因此成聖不止除罪,還要進入神原本的心意;這樣,神的同在就會從天降下,使你有神同在的生命。
「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是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住在他們中間。」(v.46)這是成聖的結果,叫祭司把天國帶到地上,因為有一群人願意回應這個呼召,建立神的秩序。所以這章幫助我們明白,每人都是小型聖殿,保羅說身體是聖靈的殿,你就是祭司。如果我們的生命被分別為聖,不論行走到哪裡,都能把神的同在引入那地,成為神同在的輸出口。所以祭司的呼召迄今仍然存在!
一、成聖禮儀的預備 (v.1-9)
今天講到祭司的按立禮,所以讀到的每個儀式都為按立祭司,把他分別為聖。第1-3節,神吩咐摩西預備一隻公牛犢、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無酵餅和油,這些就是祭物。這裡很強調聖潔—公綿羊沒有任何班點和殘疾在牠身上;而無酵餅中的無酵是指沒有罪。「要使亞倫和他兒子到會幕門口來,用水洗身。」(v.4)這是第一層的潔淨。而5-9節是講祭司的衣服,特別這裡說到「把冠冕戴在他頭上,將聖冠加在冠冕上。」(v.6)前一章剛講解聖衣的內容,這冠冕寫著歸耶和華為聖,所以這一切都是為了把亞倫和他兒子分別為聖(參v.9)。
二、分別為聖的過程 (v.10-28)
我覺得今天的亮光在這段。這裡略分為四個儀式,但要先知道這些儀式是給舊約的世界,我們已是新約的基督徒,不用透過這些儀式來把自己分別為聖。話雖如此,我們仍然能透過讀舊約的這些儀式來認識神!神要第一批祭司經歷這些儀式,從而認識祂背後對祭司的要求和心意;當我們明白神的眼光時,我們也要如此看待自己。
第一個儀式是贖罪祭(參v.10-14)。「你要把公牛帶到會幕前,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公牛的頭上。」(v.10)當按手在公牛的頭上時,亞倫和他四個兒子要把自己的罪說出來,如同把他們的罪交給牛。第14節提到這是贖罪祭,要把祭司的罪贖回。我們由此看見,神使用有罪的祭司,也會使用生命有限制及有軟弱的人。但第一關,你要在眾人面前承認自己有罪,這是生命整合的過程。第10-14節所講的儀式是在會幕前,祭司要在群體面前承認自己有罪,故而需要救恩—耶穌贖回自己的罪。祭司的生命必需整合!這是第一個神對祭司的眼光。
第二個儀式是燔祭(參v.15-18),要把整隻公綿羊燒掉。「要把全羊燒在壇上,是給耶和華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v.18)贖罪祭裡的牛不是全隻燒毀,因為有些不潔的地方要在營外燒掉(參v.14)。但這裡說公綿羊要全隻獻上,等同祭司生命要全然獻上,一點都不保留;這也是神對祭司的眼光。原來一個利未人(狹義指全職服事的利未人),你的生命是完全屬於神,包括兒女和配偶、財產、工作及專業經驗,也包括過去人生經歷的高高低低,神全部都要使用,但你要全然開放給神使用,不可保留。這是違反人性的,因為人的安全感是保留,但這裡挑戰利未人和祭司的安全感,要為神毫無保留。然而,真的願意把主權完全交給神是所有獻祭中最馨香的祭,也是最討神喜悅的。這個牽涉順服的功課,還有對神的愛與信任!
第三個儀式是將血彈在祭司身上(參v.19-21)。神在第21節把整個身體分別為聖,祂的記號就是血。而且有三個器官被神特別圈出來—「你要宰這羊,取點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拇指上;並要把血灑在壇的四圍。」(v.20)。耳朵,明顯要祭司帶頭去聽(Shema);手,這是獻祭的手要被神使用;腳,站立在真理上。這裡提醒我們,原來耳朵是神最看重的;而且聽也包括回應,所以聽到神的聲音後能順服遵行,才開始被分別為聖。對服事神的人而言,這是很重要的提示—接收器必須調正,才能擁抱神的話。原來耳朵被分別為聖,是神對祭司的要求和眼光,也是生命歸正的必要條件!
第四個儀式是搖祭和舉祭(參v.22-28),這是唯一一個祭獻後的祭物能供自己享用的。「你要取這羊的脂油和肥尾巴,並蓋臟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並右腿。」(v.22)這裡看見把羊最肥美的部份抽出來;然後亞倫和他的兒子,要把祭物在祭壇面前搖一搖,再燒給神(參v.24-25)。這時候的火最旺盛,因為全是脂油。但第26-27節說到,祭司把公羊的胸和腿完成搖祭和舉祭後,就歸給亞倫和他兒子。這裡看見一個次序:先獻上最好的給神,神必定供應你,並且得著永久受薪的應許—「作亞倫和他子孫從以色列人中永遠所得的分,因為是舉祭。」(v.28)。當你願意為神獻上自己時,神要祭司利未人經歷神的供應直到永遠,因為祂知道我們的需要!
當我們願意把生命最有價值的事放下,那時燔祭的火是最大的;而且神是你的安全網,祂必會一生一世供應你。這是挑戰我們對神的信心,也是成為祭司的眼光!亞倫和四個兒子經歷這些儀式後,他們真正被分別為聖,再不是服事世界或自己,而是開啟了一個祭司的制度,在會幕及後來的聖殿中成為神同在的出口。
三、成為祭司的目的 (v.42-46)
「這要在耶和華面前、會幕門口,作你們世世代代常獻的燔祭。我要在那裡與你們相會,和你們說話。」(v.42)神說祂會與人相會和同在,之後的每節基本都能看見(第44節除外)—「…與以色列人相會…」(v.4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為要住在他們中間…」(v.45-46);這是天國進入世界的過程,因為祭司在這空間裡創造了神的秩序。
神同在有不同程度的等級,至聖所是最高級別!今天的亮光鼓勵我們每一個人,要看見自己就是那小型聖殿,能移動到不同地方。當你獻祭時,就創造了神的秩序和空間,神的同在就會臨到並且擴張,因為神必在你所獻祭之處動工。所以你要看重你寶貴的身份,有看自己為祭司的眼光。摩西和亞倫怎樣分別為聖,今天我們也要有這樣的眼光看待自己的生命,你必定能把神的同在大大臨到你的地方,改變你的職場和家庭,也改變你的世界。■【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