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
這章是很重要的一章,因為講的是十誡。它在第十八和十九章之後,有一個特別的位置。第十八章講到摩西的岳父葉忒羅建議設立十夫長、百夫長、千夫長,這些領袖在埃及成長,所以審案時用的是埃及的概念,現在就需要一個屬神的條例設立,於是很快來到第二十章時,神頒布十誡。到了第十九章,從逾越節出埃及到五旬節剛好五十天,神在西乃山降臨。「五十」在聖經裡的概念是「恩典」,人被救贖了,到了第五十天,神開始對我們有期待和要求,因為我們是神家的孩子,要效法神、像神。一方面是設立了十夫長後,頒布十誡,一方面也是滿了五十天,神要開始教導祂的孩子,所以這章講十誡。
「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v.1-2)十誡的基礎是從救贖的角度開始的,以色列百姓世世代代為奴,但神救贖了他們和後代,所以他們要聽神的話。我們要懷著感恩的心跟隨神。
十誡中,前四個講神,後六個講人,「先神後人」,要有對的關係和次序。我們先跟神有對的關係,然後與人有和諧的關係,不要因為殺人、偷竊、姦淫等等彼此傷害。
十誡表現出來的方式是八個「不可」和兩個「當」︰不可殺人、不可作假見證等等,當記念安息日、當孝敬父母。我們跟隨神,要先學習不做什麼,再學應該做什麼。在「當」做什麼的誡命裡,當中的內涵也是不要做什麼,最終想表達的是︰要跟隨神的節奏。神第七天安息,所以人也要第七天安息。無論做什麼,在做之前要先有對的節奏,並跟神對齊,就不會亂做一通。此外,在做什麼之前,要先孝敬父母,做事之前先學做人,這是十誡大致的概念。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v.3)神是獨一的神。「神」這個字的意思是︰統治者、審判官、大有能力者、大英雄。除了神以外,我們不可以有別的神。
第2-4節講的是相關的涵意。「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v.4)神是獨一的神,我們不要奪取神的榮耀,不要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要自比是神。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v.5-6)神是獨一的,不可以用其他事物來代替,也不可以敬拜其他的,否則神是忌邪的,結果是︰「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參詩16:4)若把孩子、愛情等等這些事物看得比神重要,它們就帶來愁苦。我們看重什麼,它就成為我們的痛苦,而且這種痛苦會傳遞好幾代。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v.7)我們的態度要敬畏,不要妄用神的名,若是自己要做的,不要用神的名義,除非神真的有啟示。不要對神發誓,我們講話要實實在在的。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v.8-11)要跟上神的節奏,神休息我們就休息,我們的兒女、僕婢、牲畜、客旅都要休息。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v.12)我們要把父母看得很有份量,尊敬他們,因為我們是從他們而出的。我們要看重源頭,我們這麼做的時候,一直追溯上去,就是看重神。
「不可殺人。」(v.13)嚴格來說,應該是「不可謀殺人」,因為神會帶以色列人打仗,聖經上很多條例是,我們如果殺人,就會被人殺死,總要有人去殺那個殺人的人,所以這裡特別講的是不可謀殺人。
「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v.14-16)這些都是非常具體的行為,可以被看見,可以被定罪。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v.17)這裡沒有講行為,而是講心思意念。耶穌說,當我們心裡動淫念時,就已經犯了姦淫(參太5:28)。
外在的行為可以看見,但心裡的思想是看不見的。第十誡是這樣,第一誡也是一樣。「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v.3)別人不知道,但神知道。第一和十誡是從內心出來的,第二至九誡是外在的行為。外在的行為神要對付,裡面的心思意念神也要管。聖經也講到貪婪就是拜偶像(參西3:5),這十誡彼此環環相扣,一個人不會只犯一誡,只要犯一條律法,就是犯了全部的律法。例如,大衛跟烏列亞的妻子親密,犯了姦淫,他這麼做是因為貪戀,犯了第十誡。接著,他殺人了,又犯了一誡,然後,他裝作不知道,作假見證。他敢這麼做,是當神不在,他有別的神,就是情慾高過了神。大衛不是犯了一條律法,而是全部都犯了。由此可見,十誡也可以看成是十個角度。
「眾百姓見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就都發顫,遠遠的站立,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v.18-19)以色列人說願意順服,但不想與神有關係,只想遠遠的保持距離。這是人的想法,但神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就是在說︰「我是你的神,我們的關係是一對一的,是我救你的。」人只想順服,卻不想有關係,想要透過守律法來代替關係。
「你要為我築土壇,在上面以牛羊獻為燔祭和平安祭。凡記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裡賜福給你。」(v.24)神頒布律法後,知道人做不到,於是就教他們怎樣透過獻際來彌補中間的缺口。
「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不可用鑿成的石頭,因你在上頭一動家具,就把壇污穢了。」(v.25)獻祭本身是完全支取神的恩典,例如,獻贖罪祭,我們有問題,我們的罪需要被贖,在獻祭時,贖罪的拯救只有神可以做,不需要人再雕琢石頭,想讓獻祭更有功效和威力。所有獻祭的果效都是神成就的,石頭也是神做的,人不需要再加添什麼。
「你上我的壇,不可用臺階,免得露出你的下體來。」(v.26)這可能是以前人的衣著習慣,上台階時隱密的地方露出來了,轉移了人對神的敬拜,他們的目光要轉回專注在神的身上。
我們領受了恩典,就要學習做神家的人,來回應神的恩典。神拯救我們,期待我們與祂有好的關係,與人有好的關係。人很軟弱,只想聽話,不想有關係,但當我們這麼做的時候,發現自己根本聽不了話,守不了律法,我們的路就走偏了。十誡是神很看重的,甚至用祂的指頭寫在石版上,後來放在約櫃裡。它的重要之處不是要我們遵守,而是讓我們去遵守時發現自己遵守不了。律法把眾人圈在罪裡,直等到耶穌基督再來(參太3:22)。十誡是用來光照我們的,讓我們越想守就越守不到,以至知道需要神來幫助我們,繼而引導我們更深地倚靠神。我們需要把神放在一生最高的地位,祂會教導我們如何與祂有好的關係。■【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