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危難中神必拯救你,但神沒有降低標準
上一章講到以色列和猶大受到審判,但仍有救恩。來到這一章,講到神必然會拯救,但祂也沒有降低標準。
神的拯救是長遠的,不僅包括這一代,還到子孫後代。「西布倫地和拿弗他利地被藐視」(參v.1),是在主前734年左右,在以色列比加王在位期間,同時猶大亞哈斯王在位,當時亞述進攻北國,首先侵佔了西布倫地和拿弗他利地。當時以色列尚未亡國,主說拯救必臨,但一直到七百多年後耶穌出生才臨到。
一、神的拯救必定來到 (v.1-7)
「但那受過痛苦的必不再見幽暗。」(v.1a)這是回應上一章尾段提及神審判時會出現各樣的痛苦。「從前神使西布倫地和拿弗他利地被藐視,末後卻使這沿海的路,約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得著榮耀。」(v.1b)西布倫地和拿弗他利地被神審判而受羞辱,但七百多年後耶穌傳道卻從這裡開始。
第1-7節是重要的預言,講到有一嬰孩會出生,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這段經文裡的諸多動詞(例如「得著榮耀」的「得著」、「看見了大光」的「看見」、「照耀」、「繁多」、「加增」、「歡喜」等等)都用了完成式來表達,預表神的拯救必定來到,祂的話是確實的。不過,雖然有拯救的保證,但神的標準並沒有降低,祂必定審判和管教祂的百姓,為了給他們歸正的機會。
二、神的標準沒有降低 (v.8-21)
從第12節、17節及21節的重複尾句「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可以看見這些攻擊是從神而來的,為了讓人歸正;倘若沒有歸正,則審判的手是不會停下來的。這裡的信息糾正了我們一個觀念:我們以為審判過後必有拯救,但事實上,審判後需要我們歸正,需要修復關係,這樣才會有拯救。
- 以色列因驕傲自大被審判 (v.8-12)
「主使一言入於雅各家,落於以色列家。」(v.8)這是對北國以色列的預言。「這眾百姓,就是以法蓮和撒瑪利亞的居民,都要知道;他們憑驕傲自大的心說:
磚牆塌了,我們卻要鑿石頭建築;桑樹砍了,我們卻要換香柏樹。」(v.9-10)磚牆倒塌、桑樹被砍是因為神差派了仇敵,就是利汛的敵人亞述來攻擊。但以色列卻不以為然,認為可以用更好的石頭重建城牆,又可以種香柏樹,沒有絲毫悔意。「東有亞蘭人,西有非利士人;他們張口要吞吃以色列。」(v.12a)所以神興起列國侵略的審判,然而以色列仍然沒有悔改。
- 以色列因不尋求神繼續被審判 (v.13-17)
「這百姓還沒有歸向擊打他們的主,也沒有尋求萬軍之耶和華。」(v.13)驕傲的人已經失去了驕傲的本錢,但他們仍然沒有尋求神,反而想著靠自己的力量東山再起。因此,神繼續管教他們,包括長者、尊貴人和先知,因為他們引導百姓走錯了路,所以神要審判領袖。但是,神的最終目的是希望祂的百姓能歸向自己,但百姓仍然沒有歸向祂,因此祂審判的手還不能停止(參v.14-17)。
- 以色列因兄弟相殘繼續被審判 (v.18-21)
「邪惡像火焚燒,燒滅荊棘和蒺藜,在稠密的樹林中著起來,就成為煙柱,旋轉上騰。」(v.18)這裡分別提及邪惡的火焰和神公義的烈焰,藉此表達「瑪拿西吞吃以法蓮;以法蓮吞吃瑪拿西,又一同攻擊猶大。」(參v.21)瑪拿西和以法蓮之間的互相吞吃是屬於兄弟之間的攻擊,然後他們又一同攻擊猶大,等於是北國攻擊南國,都是沒有倚靠神而彼此兄弟相殘,和外邦人沒有兩樣,因此神的管教沒有停止。
神的管教是出於愛,希望百姓能歸正與祂復和,所以祂的標準沒有降低。神由始至終對百姓的心意都是要他們能謙卑、要尋求神和彼此相愛,然而百姓卻繼續剛硬,以致神繼續審判,終至七百多年後耶穌的降臨。借鑑著歷史,我們真要對神的管教敏銳,積極思考並全方位對準神,以免等不到祂的拯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