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哪!耶和華的僕人
我們相信以賽亞書從第一至六十六章皆出自先知以賽亞的手筆,而並非由不同的作者寫成。從四十章到五十五章是以賽亞書卷二。第一至三十九章在猶大亡國前寫成,即公元前700年,由希西家王至亡國被擄,當中第六章很重要,預言被擄及被擄後的事。人或許難以相信,以賽亞可以準確預言一百五十多年後在巴比倫所發生的事,但是神超越一切,那些整理以賽亞書的編者也按聖靈的帶領與默示,在被擄歸回的時代,加入其他元素來編成以賽亞書。
第四十章談到神無可比擬,沒有甚麼能與神相比,這是成為神的僕人所需要認識的,也是服事神的動機。第四十一章提到神的僕人不用懼怕,因神掌管一切,偶像乃是虛無,地上的勢力也不能救我們。
一、這是我的僕人 (v.1-9)
「惟你以色列─我的僕人,雅各─我所揀選的,我朋友亞伯拉罕的後裔,你是我從地極所領(原文是抓)來的,從地角所召來的,且對你說:你是我的僕人;我揀選你,並不棄絕你。你不要害怕,因為我與你同在;不要驚惶,因為我是你的神。我必堅固你,我必幫助你;我必用我公義的右手扶持你。」(41:8-10 )「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必攙扶你的右手,對你說:不要害怕!我必幫助你。你這蟲雅各和你們以色列人,不要害怕!耶和華說:我必幫助你。你的救贖主就是以色列的聖者。看哪,我已使你成為有快齒打糧的新器具;你要把山嶺打得粉碎,使岡陵如同糠粃。」(41:13-15 )神所揀選的僕人要看見神將要怎樣使用自己,並看見神所給予的遠景與異象。
「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裡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他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v.1-4)「僕人」指以色列,在新約指耶穌,到現今指教會及彌賽亞的子民,即在基督裡得救的人。神的僕人在被擄中、在艱難中會被興起,把公理傳開,且不喧讓、不揚聲。世人雖然不聽,但神的僕人卻不灰心、不喪膽,直到祂在地上設立公理,眾海島、大地及外邦列國都必領受所傳的訓誨,因為神的靈在被揀選的人身上。
「創造諸天,鋪張穹蒼,將地和地所出的一併鋪開,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又賜靈性給行在其上之人的神耶和華,他如此說: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中保:原文是約),作外邦人的光,」(v.5-6)看哪!神要幫助祂的僕人,神呼召他們作眾民的中保、作外邦人的光。神的僕人要「開瞎子的眼,領被囚的出牢獄,領坐黑暗的出監牢。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現在我將新事說明,這事未發以先,我就說給你們聽。」(v.7-9)偶像是虛無,被擄的與將會被擄的百姓,不要懼怕,要被神興起,開瞎子的眼,領被囚的出牢獄,讓人看見神要作新事。
二、神好像勇士走在僕人前面 (v.10-17)
「航海的和海中所有的,海島和其上的居民,都當向耶和華唱新歌,從地極讚美他。曠野和其中的城邑,並基達人居住的村莊都當揚聲;西拉的居民當歡呼,在山頂上吶喊。他們當將榮耀歸給耶和華,在海島中傳揚他的頌讚。」(v.10-12)神要興起海島及外邦人,要興起基達人(以實瑪利的後裔),他們要揚聲;西拉的居民(以東的後裔)都要歡呼,要興起雅各及列邦,列邦要聽神僕人雅各的訓誨,眾海島、以東及以實瑪利都要起來歡呼,把榮耀歸給耶和華。
「耶和華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戰士激動熱心,要喊叫,大聲吶喊,要用大力攻擊仇敵。我許久閉口不言,靜默不語;現在我要喊叫,像產難的婦人;我要急氣而喘哮。我要使大山小岡變為荒場,使其上的花草都枯乾;我要使江河變為洲島,使水池都乾涸。我要引瞎子行不認識的道,領他們走不知道的路;在他們面前使黑暗變為光明,使彎曲變為平直。這些事我都要行,並不離棄他們。」(v.13-16) 神要行在祂的僕人前面,引導列邦列國、眾海島走不認識的路,也要使祂的僕人,即彌賽亞信徒傳講公理,把公平傳給列邦。「倚靠雕刻的偶像,對鑄造的偶像說:你是我們的神;這等人要退後,全然蒙羞。」(v.17)耶和華要得著列邦,審判全地,在黑暗中的人也要跟隨祂。
三、以色列卻是瞎眼被囚 (v.18-25)
看哪!耶和華的僕人,「你們這耳聾的,聽吧!你們這眼瞎的,看吧!使你們能看見。」(v.18)耶和華的僕人被擄,作了掠物,像耳聾和眼瞎的人,因他們倚靠虛無卻沒有全然倚靠神。「誰比我的僕人眼瞎呢?誰比我差遣的使者耳聾呢?誰瞎眼像那與我和好的?誰瞎眼像耶和華的僕人呢?」(v.19)沒有其他人比耶和華的僕人更眼瞎,因他們不以耶和華為神。神揀選他們,又把他們從埃及領出來,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建立了以色列國,但他們卻拜偶像、離棄神。神雖多次差派先知曉諭他們應當歸回神,他們卻不聽。
「你看見許多事卻不領會,耳朵開通卻不聽見。」(v.20)他們不注意神的作為,即使自己被擄仍不知道。「耶和華因自己公義的緣故,喜歡使律法(或譯:訓誨)為大,為尊。但這百姓是被搶被奪的,都牢籠在坑中,隱藏在獄裡;他們作掠物,無人拯救,作擄物,無人說交還。」(v.21-22)耶和華要拯救,要使自己的公義為大為尊,成就與以色列民所立的約,那並非因猶大已看見、悔改、歸向神,只因神要興起祂自己的公義。
「你們中間誰肯側耳聽此,誰肯留心而聽,以防將來呢?誰將雅各交出當作擄物,將以色列交給搶奪的呢?豈不是耶和華嗎?就是我們所得罪的那位。他們不肯遵行他的道,也不聽從他的訓誨。所以,他將猛烈的怒氣和爭戰的勇力傾倒在以色列的身上。在他四圍如火著起,他還不知道,燒著他,他也不介意。」(v.23-25)第18-22節乃神對以色列發出的質問,而第23-25節是先知向當時百姓說的話,預言他們將會被擄。神的烈火將降,要把他們交出當擄物,百姓卻仍不悔改,他們全然眼瞎,仍看不見。
耶和華的僕人,要聽!神使用我們把公理傳到外邦,要注意,要聽!我們是神的僕人,不要不聽、不要瞎眼。今天香港教會出現艱難,我們要警醒,不要像當時的猶太百姓,不要再倚靠世界,不要繼續瞎眼,而是以神為神。■【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