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深的歸回
以斯拉的歸回是第二次的歸回,是更深的歸回。第八章是把第七章經文提及的過程記載得更清楚具體。
在第1-14節列出了那些一起歸回的人,當中的表達方式正好和第二章作對照,當中有兩個特別之處。第一,「屬非尼哈的子孫有革順;屬以他瑪的子孫有但以理;屬大衛的子孫有哈突;」(v.2)它的順序是先記載祭司家族,然後才記載大衛家族,最後才記載以色列的十二支派,這個次序和第二章的順序正好相反。第二章提及祭司利未人的部份是放到最後,這裡卻是放在最前。第二,它記載屬非尼哈的子孫、屬以他瑪的子孫,是從亞倫的孩子這個角度來看的;第二章則是由祭司族系耶書亞開始記載,故此這裡所表達的是追溯至更早的根源。
此外,這裡提及不同的領袖所帶領的人,有數目的大概1,496人,但當中並沒有把大衛的後裔、祭司的後裔及婦孺計算在內,所以粗略計算一下,大概有5,000人左右。上一波歸回的人數約為42,000人,而這次歸回的人數約為上一波人數的八分之一,人數驟減了很多。
歸回領袖的名字大部份是相同的,雖然也有一些新的家族(參v.5, 9, 10),但其它都是舊的。究竟是誰要歸回呢?就是上一次被呼召時有回應的族系已經歸回,而這次歸回的仍舊是那些族系當中剩下的人,所以,這次是更深的歸回。以斯拉有感動而向王祈求,王就給他非凡的恩寵去成就這事,這也是神放在他心中的感動。耶穌說:「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約15:7)所以,當以斯拉有神的靈在裡面時,無論他求甚麼,神都會來成就。歸根究底,都是神希望他們繼續歸回,那些應該歸回的終究還是要歸回。
神呼召一個族系,是對整個族系的呼召,可能這次有百分之八十的人跟隨了,而餘下的百分之二十等了幾十年後,神還是會呼召他們,最後他們還是要歸回。事實上,當神的呼召臨到時,整個家族就面臨歸回的抉擇,可能部份人回應呼召,但也有部份人猶豫而不歸回,家族就被撕裂了。神看見這樣的情況,就感動以斯拉再次歸回。事實上,要再次呼召歸回是不容易的,因為呼召是憑感動而行,若我們對上的權柄還在,為何要走呢?所以在跟隨歸回的名單中,新家族是非常少的。由此借鑑,我們都必須明白,每人的回應都是非常重要的,倘若我們不回應,下面的人是很難回應的,因為他們會看著我們為榜樣。
「我招聚這些人在流入亞哈瓦的河邊,我們在那裡住了三日。我查看百姓和祭司,見沒有利未人在那裡,」(v.15)這個團隊看來有點不完整,以斯拉就開始想辦法。「就召首領以利以謝、亞列、示瑪雅、以利拿單、雅立、以利拿單、拿單、撒迦利亞、米書蘭,又召教習約雅立和以利拿單。我打發他們往迦西斐雅地方去見那裡的首領易多,又告訴他們當向易多和他的弟兄尼提寧說什麼話,叫他們為我們神的殿帶使用的人來。」(v.16-17)結果,就有利未人歸回了。第18節提到有十八人,第19節再有二十人。所以,當以斯拉再次呼召時,三十八名利未人就跟上了;另外還有服事利未人的二百二十名尼提寧人也跟上了。
以斯拉發現團隊中少了利未人,便再次呼召,因為團隊中的每個人也是非常重要的,都有他的代表性。神對以色列十二支派說:「但利未人要在法櫃帳幕的四圍安營,免得忿怒臨到以色列會眾;利未人並要謹守法櫃的帳幕。」(民1:53)利未人具備了非常重要的功能,有利未人在眾人當中,大家就安全了!利未人是負責獻祭的,他們獻贖罪祭就能止息神的忿怒。故此,以斯拉要去找利未人來讓整個團隊補齊。
我在外地教課時,曾遇過強烈的屬靈爭戰,整個人變得非常驚慌,連續禱告三天已很疲累,於是請當地的牧者禱告,豈料他一禱告我就立即好了。他的禱告沒有神奇之處,這是一個團隊完整性的問題,每個人都必須投入,因為每個人也有屬於自己的一份。以斯拉就是看出這個問題,所以必須想方設法把利未人找來,可見團隊完整性的重要。
以斯拉在第21節中開始禁食,可能因為要走一千公里,路途是非常遙遠的,加上攜帶了巨額金錢,覺得有危險。第26節提及財物當中有六百五十他連得,大概是二十二公頓的銀子,還有金子等等,這麼多財物是很容易被搶的,所以行程是危險的。其實,以斯拉的恩寵這麼大,如果求王撥步兵、馬兵來保護也沒問題,但他因曾對王說:「我們神施恩的手必幫助一切尋求他的;但他的能力和忿怒必攻擊一切離棄他的。」(參v.23)他既然這麼充滿信心,也就不好意思求軍隊來保護,惟有禁食禱告求神來保護。當他禁食禱告時,神也垂聽,這就是他禁食的原因。
以斯拉的做法跟尼希米並不相同。尼希米是政府的首長,出入本來就有軍隊保護,所以毋須禁食,因為有軍隊的配備,而且聲勢浩大,所以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歸回。兩者都好,信心到哪裡就做到那裡吧!只是,以斯拉團隊就不要論斷尼希米的團隊不夠屬靈,尼希米團隊也不要論斷以斯拉團隊。各人按照自己的領受去做,不同的領受有不同的做法,總之都是向神負責就可以了。然而,在團隊中最常見的問題,就是對領袖的決定不滿,或者對別的團隊的做法不認同,我們不用這樣,因為神會帶領的。
第24節開始記載有關奉獻的問題,在路途中要把奉獻交給祭司長負責,直到終點時交給另一批祭司。第35-36節,當他們到達後先向神獻祭,接著才把王的諭旨交給王所派的總督與河西的省長。由此可見,以斯拉是先朝見神的。他並非到達後馬上找省長尋求保護,而是先到神面前,獻上燔祭,再次向神表明要完全奉獻給祂,然後才去處理行政事務。所以,我們要求主來幫助我們!
第二次歸回是更深的歸回,我們看見團隊的完整性是非常重要的,缺一不可,因為每個人都重要,所以我們要盡量保持團隊的合一。神所呼召過的,祂仍會再呼召,團隊有缺口的,祂也會補齊。我們的信心到哪裡就做到那裡,神必保守!神必看顧!■【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