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羅馬書 5

因信稱義的果效

 

一、因信稱義對個人的果效 (v.1-11)

 

本章第1-11節講因信稱義對個人的果效,提到有六重的果效。「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v.1)第一重果效是「得與神相和」。「相和」就是「平安(peace)」,即是跟神有好關係。

 

「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v.2)第二和第三重果效分別是「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和「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我們與神和好,活在恩典中,能看見和得著神的榮耀。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v.3a)。第四重果效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今天在疫情中,我們也可以歡歡喜喜的!這是因信稱義的果效。「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v.3b-5)這裡解釋前面「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患難」使我們「生忍耐」、「生老練」、「生盼望」,並且「不至於羞恥」,因著我們有「神的愛」。「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v.6)雖然我們有「軟弱」、「患難」,但我們可以「歡歡喜喜的」,因為「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當我們仍然犯罪,還作罪人、遭災遭難的時候,神已經愛我們了。我們相信神愛我們,因著我們的信心,可以在患難中「歡歡喜喜的」。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v.9-10)第五重果效是「免去神的忿怒」。因著我們相信「靠著他的血稱義」,可「免去神的忿怒」,能與基督「和好」,「要因他的生得救」。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v.11)第六重果效是「以神為樂」。我們不但能在患難中「歡歡喜喜」,「免去神的忿怒」,而且還能「以神為樂」!「以神為樂」的「樂」是「誇口(boast)」的意思。我們「以神誇口」,就是很相信神的保守,很相信祂的看顧和祂的話語,不以神為羞愧。我們「以神為樂」,可以提升我們對神的信心和盼望。

 

因信稱義給我們個人帶來這六重果效:使我們得與神相和、活在恩典中、盼望神的榮耀、在患難中歡歡喜喜、免去神的忿怒,並以神誇口。我們不用怕,因為神與我們同在!

 

二、因信稱義對人類的果效 (v.12-21)

 

過去,我們會把第12-21節理解為解釋因信稱義的原理。其實,本段有很多「一」和「多」、「一人」和「眾人」的強烈相比。因此,本段不僅是解釋因信稱義的原理,而且是指因信稱義對全人類的果效。今天,在疫情下,我們禱告不只叫因信稱義的果效臨到個人和教會,更加要臨到全人、全地。

 

和合本翻譯第12節為「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然而,「這就如」原文是「透過這樣(through this或that)」,而「因為」原文是「on this(在這裡)」。因此,本節可譯作:「透過這樣」,「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在這裡」「眾人都犯了罪」。在「死」裡面,大家「都犯了罪」,因為「死」已入了世界。整個世界的人都在「死」之下,在「罪(transgression)」裡面。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v.13)在未寫「律法」之前,雖未有「罪」的定義,但「罪」已經存在。「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v.14)「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是指亞當以後的人。亞當一人犯罪,代表了全人類都犯了罪,因為「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其實,這「罪」就是悖逆神。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v.15)「只是」原文是「但是(but)」;故「只是過犯不如恩賜」可譯作「但難道恩賜不如過犯嗎?」保羅的意思是「恩賜」是勝於「過犯」。「何況」原文是「更多(much more)」。即是說,「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而更加強烈、更勝於此的是「神的恩典」和「恩典中的賞賜(gift,禮物)」,而且「更加倍的臨到眾人」。「若一人的過犯」叫「死」臨到眾人,「神的恩賜」就更加會臨到全人類。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v.16)這節的意思是,「恩賜」強過「一人犯罪就定罪」。「過犯」和「罪」不是最終的,而且是由「一」去到「多」。「恩賜」才是最終的,並且能承托「許多過犯」。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v.17)「何況」也是「更多(much more)」的意思。「一人的過犯,死就作王」;但「更多、更好」的是「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我們都受了祂的「洪恩」!祂把恩賜給我們,在我們裡面作王。「死」不能作我們的王、人類的王。因信稱義的果效就是我們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v.18)這裡解釋神在我們生命中作王。所有人都因耶穌的「義行」而「得生命了」。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v.19-21)所以,本段所講的就是「恩典作王」、「生命作王」,而不是「死作王」。「死」從一人入了世界,所有人都在罪裡。然而,耶穌從天上來,因祂為我們死,我們就得著生命。因著我們相信耶穌,生命便作王了。神的恩賜、禮物勝過過犯。我們都會犯罪,但神有恩賜,而恩賜勝過過犯。恩賜、恩典、生命才是終極的;「死」不是終極的。

 

誠然,因信稱義的是個人和教會的。我們每個人都因信稱義,這果效臨到我們,我們已經得著,可以「以神為樂」,以神誇口。但今天,神不但要我們為個人和教會祈禱,更要為全人類禱告,叫因信稱義的果效臨到所有人。所有人都要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信耶穌的人都要得救。救主幫助我們,讓我們在這疫情的日子裡、在經濟動盪中,相信神,並禱告全人類都要相信神。■【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