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羅馬書 3

律法證明大能的福音,顯明神的義

 

使徒保羅從第一章講述福音到第三章講述因信稱義,都不斷在與猶太人爭論,甚至冒著被捕的風險去處理猶太人對外邦教會的反對。猶太人相信舊約守律法;而耶穌的大能顯明自己是神的兒子,並願意走上十架完成神的救贖;猶太人拒絕並釘死耶穌,同樣他們也拒絕、逼迫教會,看基督徒為異端。使徒保羅從前還是掃羅時,也是與猶太人一樣逼迫教會,但當復活的耶穌向他顯現,他眼中的鱗片便脫落(參徒9:3-20),生命得改變並傳福音,「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16)為要救所有人。

 

保羅不但要傳福音給猶太人,更要傳福音給外邦人,因為成為外邦人的光是神給他的託付。保羅一直努力苦勸猶太人因信得救,非守律法稱義;他更為了外邦教會著想,看到外邦教會和猶太教會不可分離成為不同宗教、不同教會,他在行動上、真理上、金錢上讓外邦教會與猶太教會成為一,這就是Oneness。保羅處理猶太人的驕傲,猶太人自以為自己是優秀的,不傳福音予他們認為不潔的外邦人,即使彼得也因懼怕而不接納外邦信徒(參加2:11-12)。保羅受神差遣把福音傳予外邦人,極力要使猶太教會和外邦教會成為一個教會。

 

因保羅的擺上,致使今日我們與猶太教會不是分開成兩間教會,新約外邦教會的根源在神、在律法、在舊約、在猶太人中,這樣一直發展下去就是一棵生命樹,就是神的大能,這要在永恆中成就。外邦信徒讀羅馬書的難處是對他們的爭論容易感到事不關己,但我們要明白保羅是很辛苦才能讓外邦教會接枝在猶太教會,成為一棵生命樹。

 

一、律法、割禮大有好處 (v.1-9)

 

保羅在第二章討論律法和割禮,講論猶太人不可單單依靠守律法和割禮而得救,也不可因此審判論斷外邦信徒。猶太人因此疑惑律法的用處,也指責保羅廢掉律法,是無律法主義,這就是第三章保羅需處理的。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割禮有什麼益處呢?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v.1-4)第一重要的是神把約、律法、先知的話(即神的話)給了猶太人,沒交給外邦人,這是有作用的。神把真理給了猶太人,但他們不信也不去行,縱然如此也不能廢除神的信實,因神是信實的,而人是虛謊的,神的確把律法給了猶太人。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什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v.5-8)人的常話即是猶太人攻擊保羅的話,猶太人毁謗保羅說人愈不義,就愈能顯出神的榮耀,也毁謗保羅是無律法主義;保羅卻表示自己不是反對律法,因為人的不義不能顯出神的義;也表白自己不是要廢除律法。

 

二、猶太人不勝過外邦人 (v.10-20)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神。」(v.9-18)前段雖說猶太人有律法,但並不表示猶太人比外邦人好,因為「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參詩14:3)。猶太人卻認為自己守律法,不是詩篇所說的罪人。保羅回應猶太人說,舊約、詩篇主要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說,不是向沒有律法的人說,即是向以色列猶太人說的,「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v.19-20)對沒有律法的人而言,其律法是刻在心版上的。猶太人有律法是好的,不可因有律法就等於勝過外邦人,猶太人和外邦人是同一間教會,我們同樣需要神的義,但我們不可單靠律法而得著神的義。

 

三、怎得著神的義 (v.21-3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v.21)律法和先知是證明神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不是有律法及割禮等於有神的義;凡做割禮是一個禮儀去顯出信心,不等於神的義;人也不能活出律法得稱為義,所以律法把眾人都圈在罪之下。福音是神的大能,不是靠個人有律法,而是靠信心。

 

這裡說明耶穌福音的大能,「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v.22-26)神的義是透過耶穌為我們代贖來成就,這就是福音的大能。神的義是神的完全,祂一切的屬性,神是完全、信實、聖潔及公義;人原本有神的形象和屬性,人在地上卻是虛謊、有罪、不潔、不義、黑暗和扭曲,是虧缺神的榮耀的。耶穌來到地上沒有犯罪,卻為人贖罪,死而復活,帶領人進入神的完全,人只要相信他,罪就被贖。我們是靠相信耶穌救贖,接受神的恩典進入神完全,而不是靠自己能活出多少律法。神願意因我們的信心接納我們,並把祂的義放在我們身上,這就是因信稱義,無論猶太人及外邦人也需要因信稱義。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v.27)這裡表示透過我們的信心進入救贖,得著神的義,這是信心之法,不是靠行為。「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v.30-31)任何人都要用信心之法進入神的義,得稱為義。信心之法不是用來廢律法,反把律法堅固,因為我們不能做到律法,但福音卻是完成律法,使律法內所說神的義更能臨到我們,律法的功用更有用、更堅固。

 

求主幫助我們更明白使徒保羅使我們成為一棵生命樹、與猶太教會成為一的心。求主今天幫助我們關心及愛猶太教會,阿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