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約伯記 13

我真要面對面與全能者說話

 

在第一個回合的辯論中,約伯三個朋友都發言了,以利法從宗教、比勒達從道德的角度講論,瑣法則是非常理性。這一切都提醒我們,當弟兄姊妹在艱難中,我們不要用自己的框框去套住他們,因為幫助不了他們。面對約伯的處境,三個朋友用了很多解釋。我們用自己的思想體系去理解別人的狀況,是很自然的,但我們的想法很有限,未必是約伯實際的處境。

 

原來我們自己的思想體系不可以被動搖,約伯說自己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但正直完全的人怎可能這多麼災難,一日之間失去一切?甚至陷入病態?我們想找解釋,如果無法找到解釋,就不罷休,我們的思想就受震動,無法接受。三個朋友沒有摸到約伯的辛苦之處,沒有同情、支持他,只顧著自己的思想,不容許他自稱正直完全,因為無法接受完全人會有災難。他們都是在為自己說話,並在為自己說話的同時,也是為神說話,因為無法接受一位公義的神會懲罰一個無罪的人。

 

一、我很想與神理論 (v.1-3)

 

這三節總結了三位朋友所講,是約伯對他們的回應。瑣法在第十一章以理性的神學講到神的智慧無窮,判定約伯有罪,約伯在這章回答說,「這一切,我眼都見過;我耳都聽過,而且明白。你們所知道的,我也知道,並非不及你們。」(v.1-2)他們所想所說的他都知道,都是陳腔濫調,沒有用,無法摸到他的心,不能安慰他,反而令他更辛苦。

 

「我真要對全能者說話;我願與神理論。」(v.3)這裡很強調「我」,約伯真的很想跟神理論,不想跟他們再說下去。

 

二、你們不要編造謊言,為神說不義的話 (v.4-12)

 

「你們是編造謊言的,都是無用的醫生。」(v.4)約伯非常生氣:你們在講廢話!你們開的藥方完全沒用,是假的,完全不能醫治我,不能改變我的狀況,一點兒安慰都沒有!

 

「惟願你們全然不作聲;這就算為你們的智慧!請你們聽我的辯論,留心聽我口中的分訴。」(v.5-6)你們要聽我說,我有很多話想說,但你們又責怪我多言多語!

 

「你們要為神說不義的話嗎?為他說詭詐的言語嗎?你們要為神徇情嗎?要為他爭論嗎?」(v.7-8)這裡有四個問號,約伯在責備他的朋友為神說不義的話。他們說的是空洞的話,使約伯非常生氣。他們的推論偏離了真實發生的處境,是他們的推測,是錯的。他們很想為神爭辯,也因此說錯了話。

 

在第9-12節,約伯說神必定要責備他們。「他查出你們來,這豈是好嗎?人欺哄人,你們也要照樣欺哄他嗎?」(v.9)神不需要他們說虛假的話為祂辯論,在苦難中,神仍然可以是公義的,人仍然可以是完全的,兩者可以並存。災難和攻擊為何存在?我們並不知道,要承認自己的無知。

 

「你們若暗中徇情,他必要責備你們。他的尊榮豈不叫你們懼怕嗎?他的驚嚇豈不臨到你們嗎?」(v.10-11)他們以這種角度去想神,難道不怕神嗎?他們覺得神沒有恩典和饒恕,因為苦難中的人必是受了懲罰,這是極度簡單的二分化思想。每個人確實都有罪,但約伯不斷獻祭,神就有恩典饒恕,他就成為義人。

 

「你們以為可記念的箴言是爐灰的箴言;你們以為可靠的堅壘是淤泥的堅壘。」(v.12)他們所講的沒用,必定受神責備。

 

三、你們不要攔阻我到神面前辯明我的義 (v.13-19)

 

「你們不要作聲,任憑我吧!讓我說話,無論如何我都承當。」(v.13)你們讓我講吧,我會為自己所說的承擔。

 

「我何必把我的肉掛在牙上,將我的命放在手中。」(v.14)我連命也可以不要,何況牙齒呢?我何必緊緊抓住自己的命呢?就讓神取我的命,任憑牙齒脫落吧!

 

「他必殺我;我雖無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v.15)「我雖無指望」原文有「no hope (沒有盼望), I still trust Him (我仍信祂)」,字面的意思是:祂要殺我,我一點兒指望都沒有,即使如此,我仍要去到祂面前,說明我的義。神啊!我連命都可以不要,但求祢跟我說清楚,我到底有什麼問題,還我一個清白!

 

「這要成為我的拯救,因為不虔誠的人不得到他面前。」(v.16)如果我可以到神的面前,連命都可以不要,你們不要再攔阻我!

 

約伯在災難和朋友的攻擊中,唯一的盼望和拯救就是爬到神的面前,只要祂一句話,讓他明白。他相信神是惟一的拯救,渴望神跟他講清楚。一個在極端痛苦中被誤解的人,最渴想的就是神跟他講清楚,因為知道只有神最明白他。

 

「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使我所辯論的入你們的耳中。我已陳明我的案,知道自己有義。有誰與我爭論,我就情願緘默不言,氣絕而亡。」(v.17-19)我知道自己有義,可以去神面前陳明我的案,你們不相信我沒問題,神跟我講就可以了。你們若要控訴,就控訴吧,我不再講話,寧願死去。

 

四、神啊!面對面回答我,我什麼罪使祢向我掩面,拿我當仇敵? (v.20-28)

 

「惟有兩件不要向我施行,我就不躲開你的面:就是把你的手縮回,遠離我身;又不使你的驚惶威嚇我。這樣,你呼叫,我就回答;或是讓我說話,你回答我。」(v.20-22)求祢給我恩典,讓我來到祢面前。

 

「我的罪孽和罪過有多少呢?求你叫我知道我的過犯與罪愆。你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呢?」(v.23-24)這裡可見罪的三個定義:罪孽、罪過、過犯。我有什麼罪?有什麼扭曲?求神讓我知道,不要讓我躲開祢的面。「你要驚動被風吹的葉子嗎?要追趕枯乾的碎稭嗎?」(v.25)祢為什麼追討我的罪,到底是什麼罪呢?

 

「你按罪狀刑罰我,又使我擔當幼年的罪孽;也把我的腳上了木狗,並窺察我一切的道路,為我的腳掌劃定界限。我已經像滅絕的爛物,像蟲蛀的衣裳。」(v.26-28)約伯不是說自己完全無罪,但同時宣告自己有義。他幼年確實有罪,但已獻祭認罪,並已蒙赦免,現在求神告訴他到底是什麼罪,使祂追趕滅絕他。

 

約伯要來到神面前,聽神講一句話,告訴他到底是什麼問題。我們在苦難中會來到這個位置,只要神跟我們說話,可以讓我們安心。我們不需要向人求清白,惟有神是我們的拯救,可以還我們清白。■【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