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民數記 36

順服在神的恩典真理之中,幸福快樂地生活下去

 

來到民數記最後一章,不是一個屬靈的高峰,而是處理一個現實的問題,就是從西羅非哈眾女兒的個案,探討各支派的產業會否減少。本章是一個結束,亦是一個開始。以色列的舊一代都死在曠野,唯有約書亞和迦勒可以與新一代進入應許之地。他們將要離開曠野,不再有雲柱火柱帶領著他們。神的子民在應許之地,要順服在神的恩典真理之中。神有恩典、有真理,人順服在其中,便可幸福快樂地生活下去,直到永恆。

 

一、產業減少的問題 (v.1-4)

 

「約瑟的後裔,瑪拿西的孫子,瑪吉的兒子基列,他子孫中的諸族長來到摩西和作首領的以色列人族長面前,說:耶和華曾吩咐我主拈鬮分地給以色列人為業,我主也受了耶和華的吩咐將我們兄弟西羅非哈的產業分給他的眾女兒。他們若嫁以色列別支派的人,就必將我們祖宗所遺留的產業加在他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中。這樣,我們拈鬮所得的產業就要減少了。」(v.1-3)

 

神帶領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他們的「產業」是「拈鬮」而來、是神所應許的,就連西羅非哈的女兒都可以得地為業。在第二十七章提到,她們的父親是有信心的,「我們的父親死在曠野。他不與可拉同黨聚集攻擊耶和華,是在自己罪中死的;他也沒有兒子。」(27:3)但她們父親的名將被塗抹。「於是,摩西將他們的案件呈到耶和華面前。耶和華曉諭摩西說:西羅非哈的女兒說得有理。你定要在他們父親的弟兄中,把地分給他們為業;要將他們父親的產業歸給他們。」(27:5-7)而且,「他父親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族中最近的親屬,他便要得為業。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是照耶和華吩咐摩西的。」(27:11)這裡顯出神的恩典!

 

神給西羅非哈的女兒恩典,使她們可以承受產業,然而當時她們還沒出嫁。如今,她們成長了,遇到另一個問題,「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這女兒的產業就必加在他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上。這樣,我們祖宗支派的產業就減少了。」(v.4)就是說,如果她們所嫁的丈夫不屬同一支派,那地的繼承權便去了別的支派,就算到了禧年也不能歸回。如此,她們拈鬮得來的產業就要減少了。本段出現了兩次「產業會減少了」,就是從神所領受、應許的「分(portion)」、地業會減少。

 

神規定在「禧年」的時候,所有產業都要歸回。例如,瑪吉的子孫如果不爭氣,花光錢而賣了地給猶大支派,到了禧年,所賣的地就要歸回瑪吉的子孫。因此,產業仍留在瑪拿西支派,而不屬猶大支派。這是一個原則:神所分的、所應許給每一個支派的產業不可以減少。神應許給我們的是不會減少的,就算我們的後代不爭氣,賣了那一分,到了禧年都要歸回還原。然而,這禧年的規定不適用於西羅非哈女兒。假如她們嫁給了猶大支派,但他們的子女又不爭氣,又將這地賣給以薩迦支派,到禧年的時候,這塊地應該歸還給猶大支派,因為是猶大支派透過這個女兒繼承的,而不是歸回到瑪拿西支派,這就是第4節的意思。

 

二、神有恩典、有真理 (v.5-9)

 

當開始一個新生活,要怎樣順服在神的真理和恩典當中呢?就是要求問。瑪吉的族長看見神給予恩典,但仍擔心產業會減少,便把握機會問當時的權柄摩西。在新生活的開始,我們要順服,遇到問題要願意去問權柄,不要懼怕。

 

這裡看到神的屬性:祂是有恩典、有真理的,而且是會調整的。第二十七章是第一次調整,屬恩典的調整;本段是第二次調整,屬真理的調整。「摩西照耶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支派的人說得有理。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耶和華這樣吩咐說:他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v.5-6)她們不但要嫁同支派的人,而且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就是屬同一個家族的人。「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這樣,他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v.7-9)

 

這裡顯出神的真理!神有一個新規定,如果她們要承受產業、為父親留名,要得著這應許的一分,是有條件的,就是要嫁給同宗支派的人。如果她們不嫁給同宗支派的人,就不能承受這產業。這裡有一個真理,就是「各守各的產業」。就算禧年臨到,這產業都歸自己的支派,而不會因婚姻而流到別的支派。如此下去,十二支派的產業就不會減少,各自要守住各自的產業。神有恩典、有真理。這樣,瑪拿西支派的問題便解決了!

 

在應許裡面,西羅非哈的女兒可以承受產業,為父親留名。她們父親有信心,就有產業留了給他。但是,她們必須嫁給同宗支派的人,才可承受產業。西羅非哈的女兒要自己決定。神的心意、帶領是要她們嫁給同宗支派的人,好讓十二個支派可以各守各的產業,使神給各支派的應許都能夠成就,並且沒有減少,直到永恆!西羅非哈的女兒有婚姻選擇權,但是神也有權柄決定是否祝福。如果要承受應許,在婚姻上就要跟隨神、順服神。所以,要順服神的恩典和真理。走自己的路就得不到應許。

 

從這裡看到一個原則:原來順服屬靈的應許,比婚姻上一切的價值都大。如果不跟從隨的帶領,自己選擇婚姻,就承受不了這個應許。所以,我們要與主內的人結婚,順服神的心意,神給我們的一切應許就不會減少了。

 

三、順服在神的恩典真理中 (v.10-13)

 

「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眾女兒就怎樣行。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他們伯叔的兒子。他們嫁入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他們的產業仍留在同宗支派中。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但河邊、耶利哥對面─藉著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v.10-13)

 

神所吩咐的,西羅非哈的眾女兒都順服遵行,嫁給了堂兄弟,並且幸福快樂地生活下去!婚姻是她們的終身大事,但她們都照著神的吩咐而行,讓神的心意成就,讓瑪拿西支派的產業完全沒有減少。這是一個範例,縱然在律例典章上好像有些不完全,但西羅非哈的眾女兒、瑪拿西支派便來找摩西、求問神;而神有恩典、有真理,他們亦順服神、跟著神的心意去行。

 

願我們繼續跟隨神,順服在神的恩典真理當中,幸福快樂地走下去!■【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